第146章 帮助流浪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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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晌,唇分。
于雪痴痴的凝望着林雷,然后扑入到林雷的怀中,口中低声叫着:“老公。”
一瞬间,林雷有带着于雪去酒店一起休息,将于雪彻底变成自己女人的冲动。看得出,于雪现在绝对是愿意的。但林雷还是止住了心里的欲念。
等到什么时候让于雪知道他和众女的关系的时候再说吧。
他嘴上却是笑道:“哎,早知道我的雪儿这么容易被俘获,当初就该强吻了啊!,勇气,勇气啊!”
于雪一怔,随即发现偷乐的林雷,忍不住伸手掐住林雷腰间的软肉。
“哎呀,老婆饶命啊,饶命啊,老公再也不得瑟了!”林雷连忙求饶。
“哼,叫你不老实,还敢强吻我?”于雪哼道,手上又加了一点力道,但终究不是太狠。
林雷再次开车,一路上两人开心的说笑着。
二十分钟后,林雷在一家酒店前停下。
于雪脸渐渐红了起来,还是到了吗?自己的第一次要送出去了吗?她心里有慌乱,又有期待。
林雷在酒店开了一间房,然后重新上车,对于雪道:“雪儿宝贝,带着老公在你们市里逛一逛啊,现在时间还早。”
于雪心里一松,接着又是一喜,可以和老公多待一些时间了,她连忙道:“好啊。”至于时间,她看了看才晚上九点多,时间确实还早。这时候正是夜市热闹的时候。
“走啊,老公,我们去广场,哪里附近有小吃街,还有喷泉,还有放孔明灯的。”于雪欢喜道。她说着跳着,回眸间长发遮着半面朱颜,美极了,活泼极了。
来人没再开车,直接走了过去,距离已经不远了。
“老公,我们你背我好不好?嘻嘻。”两人走了一截,已经临近广场,于雪撒娇起来。
“好啊,来媳妇,上马!”林雷笑道。
于雪直接跳了上去,然后欢喜的叫道:“出发。”
“坐稳了您咧。”林雷叫了一声,然后迈着四方步走了起来,嘴里则是哼起了调子。
瞬间于雪笑喷在林雷肩膀上,然后用小拳头不断的垂着林雷肩膀,口中不断叫着:“坏蛋,坏蛋。”却是林雷嘴里哼着猪八戒被媳妇的调子。调子在他口中哼唱的十分传神,仿佛回到了影视剧中一般。
附近已经有不少人了,听到林雷的哼唱声,都是哈哈大笑起来。
随即看到于雪的颜值都是一愣,好漂亮的女人啊!
“坏蛋,手机拿出来。”于雪叫道。她觉得这是林雷拿手机放的音乐。
“老公没拿手机放啊!”林雷笑道。然后林雷回头脸颊一板,呵斥道:“这么大的丫头了自己走不得路啊!”
于雪一呆,这声音赫然是父亲的声音啊。再看老公的坏笑,她顿时惊喜的叫了起来:“老公你学的好像啊!”
“再大那也是个孩子,交了男朋友就该让男朋友宠爱着。”林雷又模仿着于母的声音说了起来。
“哇,老公你真棒,你真棒,老公你再学一个,再学一个。”于雪惊喜极了,老公太好玩了,太有趣了。
“你说学一个就学一个,老,老四啊,这生意不能这么做啊。”林雷学着刘能的声音道。
“哈哈。”于雪再次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对着林雷的嘴唇就亲了一个。
林雷笑笑,心里也是得意不已。
在给于父治疗之后,他突地感觉体内的绿气有了变化,怎样的一种变化也说不上来,但他就是感觉到对身体的操控更加轻松了。他将绿气运到腿上,感觉退上力道爆棚,看着三米多高的天花板,他有种感觉他可以轻易摸到。
然后在看到电视时,听着那些演员不同的声音,他嗓子痒痒,感觉他能够很容易的模仿。
不过下午时候,他没时间验证,此刻尝试了一下,果然,轻松将他想要模仿的声音模仿了出来。似乎嗓子变成了一个万能转化器,只要脑海中想到了什么声音,嗓子就能够模拟出来。
“老公你给我唱首歌好吗?”于雪又叫道。
“好啊,那老公今天来卖唱,这样咱们晚上的小吃费用就有了。”林雷笑道。
“好啊,好啊。”于雪欢喜道。
林雷牵着于雪的手往前面行去,在前面广场上就有一个卖唱的,附近有不少人围拢着,看着。
“你说你最爱丁香花,因为你的名字就是她……”一个长发飘飘的年轻人正深情的唱着,他拿着一柄木吉他,眼睛微微半闭,很是深情,在他的嗓音中还有一点沙哑。
一曲唱完,年轻人对大家鞠了一躬,一个女子拿着吉他箱,朝众人走来。
一些人开始给钱,不过给的面额并不多,还有一些人则往后退了一步。
女子收了钱回来,男子看了一眼,微微摇头,收拾东西准备走人了。
“哎,朋友能借吉他用一下吗?”林雷走过去问道。
男子看了一眼林雷,看到林雷身旁的于雪,明白这是一个要唱歌给他女朋友的人,他热心一笑:“当然可以。”
“谢谢。好人会有好报的。”林雷笑道。
刚才听这男子唱歌的时候,他就发现这男子唱歌很用心,而在收钱的时候,看到只有那不足二十块钱时,他眼神里也没什么抱怨,也没什么不满,看向围观众人的眼神依旧平和,这样的心境让林雷很是赞许。
而借吉他的时候没有一点犹豫,纵然林雷没有给一毛钱。
而且对于于雪的美色一点都不在意,这点更加让林雷赞许。他忍不住多说了一句。
男子一愣,不明白林雷为什么会那么说,但也没放在心上,他拉着那个女孩的手安静的走在一边,准备静静听歌。
人们都准备散了,看到又有人来唱,又走了回来,一个个双手盘在胸前,给人一种很挑剔的模样。
林雷拨弄了几下木吉他,他在大学时候偷偷摸摸的学过吉他,不过时间很短,而且没敢让人知道。此刻稍稍拨弄两下,熟悉了一下。
一些人听到林雷发出的刺耳的声音,眉头大皱。
那木吉他的主人微微眯眼,颇为疑惑,他看得出林雷对吉他的造诣很低,算是勉强会玩的那一类人。他摇摇头,有点担心林雷将木吉他弄坏了,不过想到都答应借给人家了,起码也要等人家唱完一首歌之后。
众人的表情林雷都看在眼中,他笑笑并不放在心上,而且于雪依旧一副期待的神色让他很是满足。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林雷的嗓音一出,顿时刚才还很是不满的众人神色凝住了,学的真像啊!
这首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曾经也红遍过大江南北,不少人纵然不会唱,但也听过,此刻不少人都觉得学的好像,仿佛原唱,仿佛磁带里面的声音。一些人忍不住叫好起来。
对他们来说,唱的有感情,有韵味什么的他们不懂,只知道和原唱唱的像就是好听。而且他们也不懂得他们的叫好声会打扰到演唱者的情绪,他们觉得好就会赞叹!
那流浪歌手却是呆了呆,在他耳中这声音不仅仅是唱的像,更是清新,灵动,在原唱的基础上已经超越了原唱。正应了那句话: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林雷双眸看着于雪,深情唱道:“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于雪感动极了,眼泪禁不住就流了出来,她现在好像扑入到林雷的怀抱中,她感觉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老公有能力,有才华,又哎幽默,还那么爱她,她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那流浪歌手和他的女友也是听的感动极了,两人不由的手紧紧拉在一起,彼此凝视着,爱意在传达!
这首歌慢慢唱完,足足五秒钟过后,大家才回过神来,然后是巨大的交好声传来,人们大声的鼓掌。
大家不懂什么叫余音不绝,绕梁三日,但此刻就是感觉很舒服,很享受!
林雷对大家笑笑,然后道:“在这里唱歌不容易,为了音乐的梦想不断走在路上更加不容易。我再唱一首歌,送给木吉他的主人,也希望大家捧场。”
大家纷纷朝流浪歌手看去,之前一些漠然的眼神此刻也多了些热忱,支持。
流浪歌手没想到林雷会这么说,顿时感动极了。他嘴巴微微张开,有些颤抖,想要说出谢谢两个字,但却因为情绪激动,说不出来。
其实,不断流浪在路上,真的很难,钱对他们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支持,是别人对他们的称赞,那才是他们前进的最大动力。
刚才林雷那首歌已经将他征服,在他心里,林雷已然是音乐道路上一个他高不可攀的人物,而能够得到这种大人物的支持,他感动无比,感激不已。
“昨天所有的荣誉,已变成遥远的回忆……”
这是刘欢老师的歌,而刘欢老师的声音非常有特色,但此刻,大家惊喜的发现演唱者的声音完全就是刘欢老师的翻版。虽然木吉他无法演绎出磁带里面那种音乐氛围,但那声音已经足够让大家感觉到满足。
流浪歌手更是听呆了,天啊,声音竟然可以模仿的如此像?
随即,他推翻了他自己刚才的结论,这不是像,而是这位老师刻意用刘欢老师的声音来演绎,而且将效果演绎的更好。
在头两句,他还能分析这些,很快,他就完全沉浸在歌声中,沉浸在他大学时候在学校里是迷倒万千学妹的大歌星,是整个学校女孩子们暗恋的白马王子,但在毕业后,因为得不到音乐公司的签约,开始坠落,从别人以前喜欢,崇拜的学长,变成一个不务正业的浪荡子。
荣誉不再,似乎昨日的辉煌都只是一场梦。
“心若在,梦就在……”
随着林雷的歌声,他的内心再次激荡起来。心若在,梦就在。
几分钟后,这首歌再次落下尾音。大家掌声如雷。
伴奏不合适?没关系。广场有杂音,效果不好?没关系。演唱者的演唱已经足以弥补一切!
半晌,唇分。
于雪痴痴的凝望着林雷,然后扑入到林雷的怀中,口中低声叫着:“老公。”
一瞬间,林雷有带着于雪去酒店一起休息,将于雪彻底变成自己女人的冲动。看得出,于雪现在绝对是愿意的。但林雷还是止住了心里的欲念。
等到什么时候让于雪知道他和众女的关系的时候再说吧。
他嘴上却是笑道:“哎,早知道我的雪儿这么容易被俘获,当初就该强吻了啊!,勇气,勇气啊!”
于雪一怔,随即发现偷乐的林雷,忍不住伸手掐住林雷腰间的软肉。
“哎呀,老婆饶命啊,饶命啊,老公再也不得瑟了!”林雷连忙求饶。
“哼,叫你不老实,还敢强吻我?”于雪哼道,手上又加了一点力道,但终究不是太狠。
林雷再次开车,一路上两人开心的说笑着。
二十分钟后,林雷在一家酒店前停下。
于雪脸渐渐红了起来,还是到了吗?自己的第一次要送出去了吗?她心里有慌乱,又有期待。
林雷在酒店开了一间房,然后重新上车,对于雪道:“雪儿宝贝,带着老公在你们市里逛一逛啊,现在时间还早。”
于雪心里一松,接着又是一喜,可以和老公多待一些时间了,她连忙道:“好啊。”至于时间,她看了看才晚上九点多,时间确实还早。这时候正是夜市热闹的时候。
“走啊,老公,我们去广场,哪里附近有小吃街,还有喷泉,还有放孔明灯的。”于雪欢喜道。她说着跳着,回眸间长发遮着半面朱颜,美极了,活泼极了。
来人没再开车,直接走了过去,距离已经不远了。
“老公,我们你背我好不好?嘻嘻。”两人走了一截,已经临近广场,于雪撒娇起来。
“好啊,来媳妇,上马!”林雷笑道。
于雪直接跳了上去,然后欢喜的叫道:“出发。”
“坐稳了您咧。”林雷叫了一声,然后迈着四方步走了起来,嘴里则是哼起了调子。
瞬间于雪笑喷在林雷肩膀上,然后用小拳头不断的垂着林雷肩膀,口中不断叫着:“坏蛋,坏蛋。”却是林雷嘴里哼着猪八戒被媳妇的调子。调子在他口中哼唱的十分传神,仿佛回到了影视剧中一般。
附近已经有不少人了,听到林雷的哼唱声,都是哈哈大笑起来。
随即看到于雪的颜值都是一愣,好漂亮的女人啊!
“坏蛋,手机拿出来。”于雪叫道。她觉得这是林雷拿手机放的音乐。
“老公没拿手机放啊!”林雷笑道。然后林雷回头脸颊一板,呵斥道:“这么大的丫头了自己走不得路啊!”
于雪一呆,这声音赫然是父亲的声音啊。再看老公的坏笑,她顿时惊喜的叫了起来:“老公你学的好像啊!”
“再大那也是个孩子,交了男朋友就该让男朋友宠爱着。”林雷又模仿着于母的声音说了起来。
“哇,老公你真棒,你真棒,老公你再学一个,再学一个。”于雪惊喜极了,老公太好玩了,太有趣了。
“你说学一个就学一个,老,老四啊,这生意不能这么做啊。”林雷学着刘能的声音道。
“哈哈。”于雪再次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对着林雷的嘴唇就亲了一个。
林雷笑笑,心里也是得意不已。
在给于父治疗之后,他突地感觉体内的绿气有了变化,怎样的一种变化也说不上来,但他就是感觉到对身体的操控更加轻松了。他将绿气运到腿上,感觉退上力道爆棚,看着三米多高的天花板,他有种感觉他可以轻易摸到。
然后在看到电视时,听着那些演员不同的声音,他嗓子痒痒,感觉他能够很容易的模仿。
不过下午时候,他没时间验证,此刻尝试了一下,果然,轻松将他想要模仿的声音模仿了出来。似乎嗓子变成了一个万能转化器,只要脑海中想到了什么声音,嗓子就能够模拟出来。
“老公你给我唱首歌好吗?”于雪又叫道。
“好啊,那老公今天来卖唱,这样咱们晚上的小吃费用就有了。”林雷笑道。
“好啊,好啊。”于雪欢喜道。
林雷牵着于雪的手往前面行去,在前面广场上就有一个卖唱的,附近有不少人围拢着,看着。
“你说你最爱丁香花,因为你的名字就是她……”一个长发飘飘的年轻人正深情的唱着,他拿着一柄木吉他,眼睛微微半闭,很是深情,在他的嗓音中还有一点沙哑。
一曲唱完,年轻人对大家鞠了一躬,一个女子拿着吉他箱,朝众人走来。
一些人开始给钱,不过给的面额并不多,还有一些人则往后退了一步。
女子收了钱回来,男子看了一眼,微微摇头,收拾东西准备走人了。
“哎,朋友能借吉他用一下吗?”林雷走过去问道。
男子看了一眼林雷,看到林雷身旁的于雪,明白这是一个要唱歌给他女朋友的人,他热心一笑:“当然可以。”
“谢谢。好人会有好报的。”林雷笑道。
刚才听这男子唱歌的时候,他就发现这男子唱歌很用心,而在收钱的时候,看到只有那不足二十块钱时,他眼神里也没什么抱怨,也没什么不满,看向围观众人的眼神依旧平和,这样的心境让林雷很是赞许。
而借吉他的时候没有一点犹豫,纵然林雷没有给一毛钱。
而且对于于雪的美色一点都不在意,这点更加让林雷赞许。他忍不住多说了一句。
男子一愣,不明白林雷为什么会那么说,但也没放在心上,他拉着那个女孩的手安静的走在一边,准备静静听歌。
人们都准备散了,看到又有人来唱,又走了回来,一个个双手盘在胸前,给人一种很挑剔的模样。
林雷拨弄了几下木吉他,他在大学时候偷偷摸摸的学过吉他,不过时间很短,而且没敢让人知道。此刻稍稍拨弄两下,熟悉了一下。
一些人听到林雷发出的刺耳的声音,眉头大皱。
那木吉他的主人微微眯眼,颇为疑惑,他看得出林雷对吉他的造诣很低,算是勉强会玩的那一类人。他摇摇头,有点担心林雷将木吉他弄坏了,不过想到都答应借给人家了,起码也要等人家唱完一首歌之后。
众人的表情林雷都看在眼中,他笑笑并不放在心上,而且于雪依旧一副期待的神色让他很是满足。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林雷的嗓音一出,顿时刚才还很是不满的众人神色凝住了,学的真像啊!
这首水木年华的《一生有你》曾经也红遍过大江南北,不少人纵然不会唱,但也听过,此刻不少人都觉得学的好像,仿佛原唱,仿佛磁带里面的声音。一些人忍不住叫好起来。
对他们来说,唱的有感情,有韵味什么的他们不懂,只知道和原唱唱的像就是好听。而且他们也不懂得他们的叫好声会打扰到演唱者的情绪,他们觉得好就会赞叹!
那流浪歌手却是呆了呆,在他耳中这声音不仅仅是唱的像,更是清新,灵动,在原唱的基础上已经超越了原唱。正应了那句话: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林雷双眸看着于雪,深情唱道:“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可知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
于雪感动极了,眼泪禁不住就流了出来,她现在好像扑入到林雷的怀抱中,她感觉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老公有能力,有才华,又哎幽默,还那么爱她,她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
那流浪歌手和他的女友也是听的感动极了,两人不由的手紧紧拉在一起,彼此凝视着,爱意在传达!
这首歌慢慢唱完,足足五秒钟过后,大家才回过神来,然后是巨大的交好声传来,人们大声的鼓掌。
大家不懂什么叫余音不绝,绕梁三日,但此刻就是感觉很舒服,很享受!
林雷对大家笑笑,然后道:“在这里唱歌不容易,为了音乐的梦想不断走在路上更加不容易。我再唱一首歌,送给木吉他的主人,也希望大家捧场。”
大家纷纷朝流浪歌手看去,之前一些漠然的眼神此刻也多了些热忱,支持。
流浪歌手没想到林雷会这么说,顿时感动极了。他嘴巴微微张开,有些颤抖,想要说出谢谢两个字,但却因为情绪激动,说不出来。
其实,不断流浪在路上,真的很难,钱对他们来说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支持,是别人对他们的称赞,那才是他们前进的最大动力。
刚才林雷那首歌已经将他征服,在他心里,林雷已然是音乐道路上一个他高不可攀的人物,而能够得到这种大人物的支持,他感动无比,感激不已。
“昨天所有的荣誉,已变成遥远的回忆……”
这是刘欢老师的歌,而刘欢老师的声音非常有特色,但此刻,大家惊喜的发现演唱者的声音完全就是刘欢老师的翻版。虽然木吉他无法演绎出磁带里面那种音乐氛围,但那声音已经足够让大家感觉到满足。
流浪歌手更是听呆了,天啊,声音竟然可以模仿的如此像?
随即,他推翻了他自己刚才的结论,这不是像,而是这位老师刻意用刘欢老师的声音来演绎,而且将效果演绎的更好。
在头两句,他还能分析这些,很快,他就完全沉浸在歌声中,沉浸在他大学时候在学校里是迷倒万千学妹的大歌星,是整个学校女孩子们暗恋的白马王子,但在毕业后,因为得不到音乐公司的签约,开始坠落,从别人以前喜欢,崇拜的学长,变成一个不务正业的浪荡子。
荣誉不再,似乎昨日的辉煌都只是一场梦。
“心若在,梦就在……”
随着林雷的歌声,他的内心再次激荡起来。心若在,梦就在。
几分钟后,这首歌再次落下尾音。大家掌声如雷。
伴奏不合适?没关系。广场有杂音,效果不好?没关系。演唱者的演唱已经足以弥补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