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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情窦初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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霎时,言大夫难得转晴的脸,直接乌云密布,他沉默着抓过我的手,然后,又抢过银镯子,直接套在了我右手腕上,尺寸再合适不过。
也许是很满意自己的眼光,他盯着我的手腕看了良久,微微点头,脸色也好了不少。
“这个你可收好了。”他甩下这句话后就去了诊室给病人把脉,擦身而过时,我依稀能听见长命锁上的铃铛清脆一响,那声音像是荡进了我的灵魂深处,令人些许迟钝。
手镯冰凉,我抬手打量了几眼,果然,很好看。
白拿东西不手软,我远远地对言悔说:“那我就不客气的收下了。”
然后,便蹦跳着蹿进柜台,勾着千织的肩,对她说:“织儿,我看你不高兴啊,姐带你出门玩儿去呗~”
可是千织居然摇头拒绝了我,紧接着还猜出我想问的下句话,神色淡淡地先一步回答道:“嗯,手镯挺好看的。”
好冷漠。
她有些不大对劲,我却没怎么放在心上,只想着大不了回来给她买点好吃的哄哄就是了,便这么欢脱地出了医馆。
而在回木屋的半道上,竟碰上了砍柴归家的叶莺。我瞧着小姑娘瘦弱的身板,也不知她是哪儿生出的力气,能背动那么笨重的一摞柴火。
念着叶莺也是我认可的干妹妹了,做姐姐的责任感顿时油然而生,我当即就拿过了她背上的柴火。
叶莺揉着肩膀,围在我身边说:“玫姐,还是我来吧,这柴火很重的。”
我摇摇头,甚是轻松地回:“对姐姐我一个习武之人来讲,这点重量算不得什么,你就少操一份心吧。”
见我坚持,叶莺便也没再多说,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走在前面,给我带路。
突然想起手上的银手镯来,我一个兴奋,忙跑上几小步,叫住她:“莺儿,你看这个。”她回过头来,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我在说什么。
“这手镯真好看呢。”她感叹道,眼里带着闪闪的光。
我咧着嘴道:“是吧是吧,阿悔送给我的。”
叶莺随即掩嘴笑了几声,我倒是不明白了,便问她:“莺儿,头回在医馆里,你也这么看着我和阿悔笑,你笑什么呢?”
“恩……玫姐,你是不是喜欢言哥哥的啊。”她陡然甩出这么一句,宛若一颗石子抛进湖水之中,在我的心里荡起圈圈涟漪。
我浑身一震,立刻朗声道:“我?喜欢阿悔?”
“不是吗?”叶莺搔着脑袋,被我咋呼的反应弄得发懵,“我看言哥哥只是送个礼物,就让玫姐你高兴的不得了呢。”
我眨眨眼,摸着手镯想,好像,是有点过于兴奋了,不过,这是因为,因为……因为什么呢?因为我喜欢阿悔?
真是……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
一到某处残破的草棚,我的思绪起起伏伏,暂时恢复常态。
这里,就是叶莺的家?我以前总觉得,自家的木屋算是这天底下最简陋的住所了,不想,还有更更更次一等的。
叶莺的阿爹是个骨瘦如柴的病老头,瘫在榻上,生活不能治理,人也不清醒,嘴里不时呜呜着什么,我实在听不懂。
至于叶莺的弟弟,小她几岁,面色微黄,眼睛虽大,却不如叶莺的水灵,反而透着黯淡的光,他坐在床边伺候着阿爹,手里还拿着书,默默地看着,我想着这也算是我干弟弟了吧。
“你叫什么名字呀?”我和颜悦色地问他。
他抬头瞄了我一眼,复又埋头看书,淡淡地说:“你是谁。”语气神态,倒有些轻蔑不屑。
放好柴火的叶莺走进屋里,直接敲了他脑袋一记:“叶溪,怎么这么没礼貌,这是洛玫姐姐。”
叶溪撇着嘴摸了摸头,不太爽地扫了我一眼,问:“上次那个甜糕,是你做的?”
我挑着眉点头,有些摸不准这小子的性子。
“做的不错,可以再做点来。”他毫不客气地说,紧接着,叶莺的拳头便又落在了他的头上。我搁一旁看着,心里暗暗惊叹,原来叶莺也是个暴脾气啊。
被拳头教育过的叶溪勉为其难地敛了恶劣的态度:“玫姐好。”
我笑着说:“乖。”
他哼哼了一声,便不再开口搭理人,只是不怎么上心地翻着书。叶莺则跑前跑后,一会儿劈柴,一会儿洗衣,还担心照顾我不周。
反观叶溪的清闲,我坐在小板凳上,问他:“你怎么不去帮你姐的忙。”
“没空。”
我一翻白眼,看了看他拿书的手,那叫一个细皮嫩肉,半点茧子都没有,便嘲讽道:“没空?我看你也没做什么。”
叶溪气恼地瞪了我一眼,呛声道:“没看我读书吗!少烦我。”
“光读书能有什么屁用。”
“当然有用,书读好了,就能考上状元,无论是名声,还是财富,都会有的。”他振振有词道。
哎哟,看来我是燕雀,倒不知鸿鹄之志了。这年头,小屁孩儿的白日梦倒是会做得很,我啧着嘴:“你以为状元是你家的,一伸手就够得到。”
他犹豫了小会儿,估计也是在掂量自己的那点儿分量,而后方才一扬眉道:“文状元不行,还有武状元可以当。”
这可说到我的本家了。
“武,你会吗?”看那没吃过苦的样子,顶多就会点三脚猫儿的功夫,恐怕还不如叶莺呢。被我这么追问之下,他一时无言,又是哼哼几声,不再说话。
没想到第一次会面,我和叶溪便互看不顺眼,他嫌我烦人,我讽他没用。停留了一会儿,我便告辞了。
回了木屋,我提溜起水壶就去了玫瑰园,却发现有土被挖开的迹象,我摸着脑袋徘徊了一阵儿,莫非,是有小贼来偷我家的玫瑰花。
为了揪出元凶,我足足在木屋这儿守了三个晚上,却是连只老鼠的影子都没见着,我跑去咨询了一下言悔,他的指尖滑过我手上的银镯,脸色颇为奇怪地说:“也许是被什么动物刨开的吧……”
我思来想去,这倒也解释得通,便释怀了。
……
阴雨绵绵的一天,许久未出现在医馆的王万华湿漉漉地站在了我的面前,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玫姐,我对不起你。”
【作者题外话】:吾家有女待长成。
霎时,言大夫难得转晴的脸,直接乌云密布,他沉默着抓过我的手,然后,又抢过银镯子,直接套在了我右手腕上,尺寸再合适不过。
也许是很满意自己的眼光,他盯着我的手腕看了良久,微微点头,脸色也好了不少。
“这个你可收好了。”他甩下这句话后就去了诊室给病人把脉,擦身而过时,我依稀能听见长命锁上的铃铛清脆一响,那声音像是荡进了我的灵魂深处,令人些许迟钝。
手镯冰凉,我抬手打量了几眼,果然,很好看。
白拿东西不手软,我远远地对言悔说:“那我就不客气的收下了。”
然后,便蹦跳着蹿进柜台,勾着千织的肩,对她说:“织儿,我看你不高兴啊,姐带你出门玩儿去呗~”
可是千织居然摇头拒绝了我,紧接着还猜出我想问的下句话,神色淡淡地先一步回答道:“嗯,手镯挺好看的。”
好冷漠。
她有些不大对劲,我却没怎么放在心上,只想着大不了回来给她买点好吃的哄哄就是了,便这么欢脱地出了医馆。
而在回木屋的半道上,竟碰上了砍柴归家的叶莺。我瞧着小姑娘瘦弱的身板,也不知她是哪儿生出的力气,能背动那么笨重的一摞柴火。
念着叶莺也是我认可的干妹妹了,做姐姐的责任感顿时油然而生,我当即就拿过了她背上的柴火。
叶莺揉着肩膀,围在我身边说:“玫姐,还是我来吧,这柴火很重的。”
我摇摇头,甚是轻松地回:“对姐姐我一个习武之人来讲,这点重量算不得什么,你就少操一份心吧。”
见我坚持,叶莺便也没再多说,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走在前面,给我带路。
突然想起手上的银手镯来,我一个兴奋,忙跑上几小步,叫住她:“莺儿,你看这个。”她回过头来,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我在说什么。
“这手镯真好看呢。”她感叹道,眼里带着闪闪的光。
我咧着嘴道:“是吧是吧,阿悔送给我的。”
叶莺随即掩嘴笑了几声,我倒是不明白了,便问她:“莺儿,头回在医馆里,你也这么看着我和阿悔笑,你笑什么呢?”
“恩……玫姐,你是不是喜欢言哥哥的啊。”她陡然甩出这么一句,宛若一颗石子抛进湖水之中,在我的心里荡起圈圈涟漪。
我浑身一震,立刻朗声道:“我?喜欢阿悔?”
“不是吗?”叶莺搔着脑袋,被我咋呼的反应弄得发懵,“我看言哥哥只是送个礼物,就让玫姐你高兴的不得了呢。”
我眨眨眼,摸着手镯想,好像,是有点过于兴奋了,不过,这是因为,因为……因为什么呢?因为我喜欢阿悔?
真是……把我自己都吓了一跳。
……
一到某处残破的草棚,我的思绪起起伏伏,暂时恢复常态。
这里,就是叶莺的家?我以前总觉得,自家的木屋算是这天底下最简陋的住所了,不想,还有更更更次一等的。
叶莺的阿爹是个骨瘦如柴的病老头,瘫在榻上,生活不能治理,人也不清醒,嘴里不时呜呜着什么,我实在听不懂。
至于叶莺的弟弟,小她几岁,面色微黄,眼睛虽大,却不如叶莺的水灵,反而透着黯淡的光,他坐在床边伺候着阿爹,手里还拿着书,默默地看着,我想着这也算是我干弟弟了吧。
“你叫什么名字呀?”我和颜悦色地问他。
他抬头瞄了我一眼,复又埋头看书,淡淡地说:“你是谁。”语气神态,倒有些轻蔑不屑。
放好柴火的叶莺走进屋里,直接敲了他脑袋一记:“叶溪,怎么这么没礼貌,这是洛玫姐姐。”
叶溪撇着嘴摸了摸头,不太爽地扫了我一眼,问:“上次那个甜糕,是你做的?”
我挑着眉点头,有些摸不准这小子的性子。
“做的不错,可以再做点来。”他毫不客气地说,紧接着,叶莺的拳头便又落在了他的头上。我搁一旁看着,心里暗暗惊叹,原来叶莺也是个暴脾气啊。
被拳头教育过的叶溪勉为其难地敛了恶劣的态度:“玫姐好。”
我笑着说:“乖。”
他哼哼了一声,便不再开口搭理人,只是不怎么上心地翻着书。叶莺则跑前跑后,一会儿劈柴,一会儿洗衣,还担心照顾我不周。
反观叶溪的清闲,我坐在小板凳上,问他:“你怎么不去帮你姐的忙。”
“没空。”
我一翻白眼,看了看他拿书的手,那叫一个细皮嫩肉,半点茧子都没有,便嘲讽道:“没空?我看你也没做什么。”
叶溪气恼地瞪了我一眼,呛声道:“没看我读书吗!少烦我。”
“光读书能有什么屁用。”
“当然有用,书读好了,就能考上状元,无论是名声,还是财富,都会有的。”他振振有词道。
哎哟,看来我是燕雀,倒不知鸿鹄之志了。这年头,小屁孩儿的白日梦倒是会做得很,我啧着嘴:“你以为状元是你家的,一伸手就够得到。”
他犹豫了小会儿,估计也是在掂量自己的那点儿分量,而后方才一扬眉道:“文状元不行,还有武状元可以当。”
这可说到我的本家了。
“武,你会吗?”看那没吃过苦的样子,顶多就会点三脚猫儿的功夫,恐怕还不如叶莺呢。被我这么追问之下,他一时无言,又是哼哼几声,不再说话。
没想到第一次会面,我和叶溪便互看不顺眼,他嫌我烦人,我讽他没用。停留了一会儿,我便告辞了。
回了木屋,我提溜起水壶就去了玫瑰园,却发现有土被挖开的迹象,我摸着脑袋徘徊了一阵儿,莫非,是有小贼来偷我家的玫瑰花。
为了揪出元凶,我足足在木屋这儿守了三个晚上,却是连只老鼠的影子都没见着,我跑去咨询了一下言悔,他的指尖滑过我手上的银镯,脸色颇为奇怪地说:“也许是被什么动物刨开的吧……”
我思来想去,这倒也解释得通,便释怀了。
……
阴雨绵绵的一天,许久未出现在医馆的王万华湿漉漉地站在了我的面前,开口第一句话就是:“玫姐,我对不起你。”
【作者题外话】:吾家有女待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