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他们都劝我离开三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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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过头去,见是程叔举着个手电筒走过来,这才摸了摸胸口,告诉自己别害怕。
“程叔,是我,你怎么还没睡啊?”
等到程叔看清我的样子,这才点了点头道:“原来是程小姐,刚才天太黑,我在前面的凳子上坐着,没看清是谁,真是抱歉。小姐跟先生没回来,我哪儿能睡得着?她怎么样了?”
“医生说已经脱离了危险期,今天晚上在医院观察一宿,明天要是没什么事情,就可以出院养着了。因为我明早还要上班,医院又帮不上什么忙,就先回来了。”因为时间不早,而我刚献血不久,身子又发虚,所以就想着得早点休息,明天才能有一个好的状态去面对公司的那群妖魔鬼怪。
所以,还不等程叔再说什么,我便重新握着钥匙去开大门了。
就在这时,程叔的声音再一次从我身后响起,“程小姐,您有空吗?我有些话想要对您说。”
他的语气严肃极了,迫使我也不得不停下手里的动作,转过身去神情认真的面对他。
“程叔,有话你就直说吧。”我也猜不到他到底要跟我讲什么,所以只能期待他说的话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因为他此刻的表情真的有点过于认真了,有些吓人。
“莫先生看起来是一个经历过很多的人,但其实他的内心是很干净善良的,所以他很容易相信陌生人的话。程小姐,我知道您没有恶意,但是莫先生的经历真的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他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其实并不容易,所以我希望您能够跟他保持一定的距离,让他的生活里不要再有其他的意外了,就当做是我恳求您了。”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突然猝不及防地冲我鞠了一躬。
我本想伸手扶他起来,可越品味这段话,越觉得不对劲儿。
他这是什么意思?看来程叔跟剑雨一样,都觉得我的出现会给莫三爷带来无尽的麻烦了?
可是仔细回忆,我真的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麻烦过莫三爷。
我只是尽可能地想要以一个平等的姿态,接触我爱的男人,跟他在一起而已。
至于莫三爷的钱和地位,我是真的不稀罕。
这句话说出来,可能让人听着有点假,但不可否认我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无论一个人拥有多少钱,拥有多高的地位,都可能会有失去的那一天。
没有人能够保证自己的权利与财富是永恒的。
我曾经生长在那样一个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的家庭当中,可现如今却变成了生命中什么都可以不要,但是不能没有钱的人,这不恰恰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吗?
我依然爱钱,依然喜欢得到至高无上的权利,可是这些我永远都不会再企图从另外一个人身上获得。
靠山山会到,靠人人会跑,我希望自己现在明白这个道理,还算不晚。
只有我自己凭着本事赚到的钱花着才踏实,所以我是真的没有在心中惦念过莫三爷的任何一点财产。
他有多少钱是他的,有多少本事也是他的,跟我无关。
若真是现实一点讲,或许我有一点点贪图他精致的容貌,如果他长得没有这么好看,可能我就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爱上他,毕竟看脸只需要一眼的时间,而看透一个人的内心,却需要经历一段极为漫长的过程。
但纵使如此,我觉得程叔跟剑雨对我的误会也太深了。
不得不承认,他们的话有些伤人。
任何一段成功的感情都是两个人主观意识的相互图谋,如果对方身上没有自己所需求的事物,那又怎么可能会爱上对方?况且这只是我跟莫三爷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他们的干预,难道不觉得多余?
我牵动嘴角,冷笑一声。
尽管程叔的年纪或许比我父亲还大,可是现在看着他一直鞠躬不起,我却一点也不心疼。
原谅我的冷血无情,原谅我没办法站在他的角度看待整个问题,因为至始至终,他也从未替我着想过什么。
他只看到了我现如今的身价不如三爷,我就算跟三爷走到一起也是高攀,却没看到我的一颗真心。
倘若今天在医院里,真的是一个跟三爷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站在那儿,她能够不假思索的去给朵朵献血吗?未必吧。
扪心自问,如果是几年前什么都没经历过的我,别说是300CC的血,就算是30ml的血,我也舍不得给。
因为我会觉得朵朵是一个陌生人,她的死活跟我没关系。
别以为天底下只有穷人才自私,越有钱,就越不愿意付出。只因为得到的越多,就越害怕失去,怕承受不住,损失不起。
别说我现在跟三爷还没怎么样,就算是真的走到了一起,那也轮不上别人来指手画脚什么。
爱情这事儿,向来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不是我们,谁能知道这是什么滋味?
所以,我抿了抿嘴唇问程叔,“程叔,话都说完了吗?明天早上我还要上班,要是没别的事情,我先去休息了。”
程叔抬起头来看我,眼神里无比惊诧。
我不知道他在惊讶什么,难道他觉得我在听了他刚才的那番请求后,会流着泪水答应,然后趁今晚三爷不在家的时候,收拾好行李,善解人意地离开这个地方?
那他还真是高估了我,我向来不是什么善解人意的人,我既然决定了要爱他,就不会因为别人的闲言碎语临阵脱逃。
他有劝我的功夫,倒不如省省力气留着去劝三爷。
要是他真的有能耐让三爷对我心中生厌,然后赶我走,那我就二话不说,离开三爷的生活。
他要是没这个本事去做三爷的主,那我还真是希望他能够把嘴闭严实了。
毕竟他只是三爷的管家,不是三爷的爸,没资格对三爷的生活指手画脚。
做一个人就好守好一个人的本分,别生不该生的闲心。
就好像我在会所的时候,我从未趁着经理不在做过任何越权的事儿。
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没到那个位置,操了那份心也是白操。
当然了,我于莫家而言也不过是个外人,我没有去教训程叔的资格,况且论年纪他长我那么多,我也不希望这些话由我来告诉他。
我回过头去,见是程叔举着个手电筒走过来,这才摸了摸胸口,告诉自己别害怕。
“程叔,是我,你怎么还没睡啊?”
等到程叔看清我的样子,这才点了点头道:“原来是程小姐,刚才天太黑,我在前面的凳子上坐着,没看清是谁,真是抱歉。小姐跟先生没回来,我哪儿能睡得着?她怎么样了?”
“医生说已经脱离了危险期,今天晚上在医院观察一宿,明天要是没什么事情,就可以出院养着了。因为我明早还要上班,医院又帮不上什么忙,就先回来了。”因为时间不早,而我刚献血不久,身子又发虚,所以就想着得早点休息,明天才能有一个好的状态去面对公司的那群妖魔鬼怪。
所以,还不等程叔再说什么,我便重新握着钥匙去开大门了。
就在这时,程叔的声音再一次从我身后响起,“程小姐,您有空吗?我有些话想要对您说。”
他的语气严肃极了,迫使我也不得不停下手里的动作,转过身去神情认真的面对他。
“程叔,有话你就直说吧。”我也猜不到他到底要跟我讲什么,所以只能期待他说的话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因为他此刻的表情真的有点过于认真了,有些吓人。
“莫先生看起来是一个经历过很多的人,但其实他的内心是很干净善良的,所以他很容易相信陌生人的话。程小姐,我知道您没有恶意,但是莫先生的经历真的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简单,他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其实并不容易,所以我希望您能够跟他保持一定的距离,让他的生活里不要再有其他的意外了,就当做是我恳求您了。”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突然猝不及防地冲我鞠了一躬。
我本想伸手扶他起来,可越品味这段话,越觉得不对劲儿。
他这是什么意思?看来程叔跟剑雨一样,都觉得我的出现会给莫三爷带来无尽的麻烦了?
可是仔细回忆,我真的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麻烦过莫三爷。
我只是尽可能地想要以一个平等的姿态,接触我爱的男人,跟他在一起而已。
至于莫三爷的钱和地位,我是真的不稀罕。
这句话说出来,可能让人听着有点假,但不可否认我心里就是这么认为的。
因为无论一个人拥有多少钱,拥有多高的地位,都可能会有失去的那一天。
没有人能够保证自己的权利与财富是永恒的。
我曾经生长在那样一个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的家庭当中,可现如今却变成了生命中什么都可以不要,但是不能没有钱的人,这不恰恰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吗?
我依然爱钱,依然喜欢得到至高无上的权利,可是这些我永远都不会再企图从另外一个人身上获得。
靠山山会到,靠人人会跑,我希望自己现在明白这个道理,还算不晚。
只有我自己凭着本事赚到的钱花着才踏实,所以我是真的没有在心中惦念过莫三爷的任何一点财产。
他有多少钱是他的,有多少本事也是他的,跟我无关。
若真是现实一点讲,或许我有一点点贪图他精致的容貌,如果他长得没有这么好看,可能我就不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爱上他,毕竟看脸只需要一眼的时间,而看透一个人的内心,却需要经历一段极为漫长的过程。
但纵使如此,我觉得程叔跟剑雨对我的误会也太深了。
不得不承认,他们的话有些伤人。
任何一段成功的感情都是两个人主观意识的相互图谋,如果对方身上没有自己所需求的事物,那又怎么可能会爱上对方?况且这只是我跟莫三爷两个人之间的事情,他们的干预,难道不觉得多余?
我牵动嘴角,冷笑一声。
尽管程叔的年纪或许比我父亲还大,可是现在看着他一直鞠躬不起,我却一点也不心疼。
原谅我的冷血无情,原谅我没办法站在他的角度看待整个问题,因为至始至终,他也从未替我着想过什么。
他只看到了我现如今的身价不如三爷,我就算跟三爷走到一起也是高攀,却没看到我的一颗真心。
倘若今天在医院里,真的是一个跟三爷门当户对的大家小姐站在那儿,她能够不假思索的去给朵朵献血吗?未必吧。
扪心自问,如果是几年前什么都没经历过的我,别说是300CC的血,就算是30ml的血,我也舍不得给。
因为我会觉得朵朵是一个陌生人,她的死活跟我没关系。
别以为天底下只有穷人才自私,越有钱,就越不愿意付出。只因为得到的越多,就越害怕失去,怕承受不住,损失不起。
别说我现在跟三爷还没怎么样,就算是真的走到了一起,那也轮不上别人来指手画脚什么。
爱情这事儿,向来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不是我们,谁能知道这是什么滋味?
所以,我抿了抿嘴唇问程叔,“程叔,话都说完了吗?明天早上我还要上班,要是没别的事情,我先去休息了。”
程叔抬起头来看我,眼神里无比惊诧。
我不知道他在惊讶什么,难道他觉得我在听了他刚才的那番请求后,会流着泪水答应,然后趁今晚三爷不在家的时候,收拾好行李,善解人意地离开这个地方?
那他还真是高估了我,我向来不是什么善解人意的人,我既然决定了要爱他,就不会因为别人的闲言碎语临阵脱逃。
他有劝我的功夫,倒不如省省力气留着去劝三爷。
要是他真的有能耐让三爷对我心中生厌,然后赶我走,那我就二话不说,离开三爷的生活。
他要是没这个本事去做三爷的主,那我还真是希望他能够把嘴闭严实了。
毕竟他只是三爷的管家,不是三爷的爸,没资格对三爷的生活指手画脚。
做一个人就好守好一个人的本分,别生不该生的闲心。
就好像我在会所的时候,我从未趁着经理不在做过任何越权的事儿。
该干什么就干什么,没到那个位置,操了那份心也是白操。
当然了,我于莫家而言也不过是个外人,我没有去教训程叔的资格,况且论年纪他长我那么多,我也不希望这些话由我来告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