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皇太子的婚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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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金灏轩而言,醒来之后,他曾经熟悉到骨子里的环境,发生了翻天复地的变化。
他不再是大越金氏太子爷,换了个子,改了容貌,摇身一变,俨然成了邰家排行十七的公子,名邰彦,年仅十岁。这里也不再是由父亲母亲统治的大越国,而成为了一个不知名的国家:北周国。他是北周第一大族邰族邰国公的么子遗孤。
醒来时候,抱着他哭的人,是他母亲的妹妹。这一天是特意来看他的。
至于他母亲是个千金大小姐,嫁给他父亲以后,第一年怀上孩子;第二年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取名为彦,意思是希望他能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俊杰之才;第三年,他父亲奉命出征清剿反贼,战死沙场,后被北周帝追封为:第一勇士,长宁侯。这爵位是可以世袭的。作为长宁侯膝下唯一血脉的邰彦,很小就继承了那样一个爵位;第四年,母亲病死,他成了一个没爹没娘的孤儿;第五年,他从高楼台阶上滚落,救醒之后,变成了一个白痴。
哈,对,这是最最关键的所在,原本聪明活泼的邰彦,在族人们一次又一次的陷害当中,成功的挤身成为了锡京第一傻侯。
按理说,金灏轩根本不知道这样一个国家的存在,原则上来讲,他是肯定听不懂他们讲的话的,也不可能了解这里的一切,但,当他苏醒之后,属于邰彦的记忆,极为古怪的全部灌输进了他的记忆库,曾经邰彦所经历过的所有种种事件,在他睡觉的时候,从头到尾的在他大脑里过了一遍,从而令他清楚的认清了现在他所处的环境,以及所要面对的那些人,哪些是真正关心他的,哪些又是想害死他——根据北周国的国法,一个家族,世袭的爵位一旦空出来,可以由家族当家人另选合适之人替之。
也就是说,邰彦要是死了,就会得益了别的堂兄堂弟。所以,总有那么一些人想除掉他这个傻不拉叽的蠢蛋,让出那一张人人皆在垂涎的侯位。
当然,这什么见鬼的侯位,与金灏轩来说,根本就不值一顾,他可是堂堂大越国的太子爷啊,整个天下都被捧到了他面前,还会在乎这小小的、见鬼的小位子。可问题,他怎么就成为了这该死的、见鬼的邰彦的呢?
他记得清楚啊:他在大越东海岸一座名为浦城的小城里,正和阿顺在一座名叫法门寺的破寺内研究那盘看上去极为古怪的珍珑局。那棋局是几百年前流传下来的。他拆了珍珑局,摆出了一个古怪的阵法,开启了阵眼,然后,他就灵魂离体,像当初他娘亲那样,嗖的一下从一个地方,来到了另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可他娘亲是被人送到九洲来的,可他呢?
他怎么莫名其妙就来了这里?
原因何在?
还有,作为金灏轩的肉身,现在是死了还是活着?
这些,他都不得而知,唯一清楚的就是:老天爷在玩他——他只是想告别双亲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理理头绪,长长见识,开开眼界,结果,一不小心,跑这么远——远到他根本就不知道要怎么样做才能回去,真是活见鬼的。
金灏轩拧着一双眉,瞪着湖面上自己那瘦的像竹杆似的发育极度不良的身子,以及那面黄肌瘦的脸孔,黑着脸,有些郁卒的坐在河梯上,想着自己现在这混乱的人生,也不知东越国那边现在会是怎么一个场面……
回去是必须的,但是,应该怎么回去呢?
对于这事,他现在是一筹莫展。
此刻,他张望着这个春光明媚的世界,一时还真弄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力量在牵引他,将他卷到了这个又瘦又丑的身体里。
瞧瞧啊,现在的他,哪有以前那般玉树临风,光彩照人,丑也就罢了,还处处受人排挤,若不是府中还有一个老太爷知道护着他,这些年,他早就死了十七八回了。
可惜邰彦是个白痴,老太爷膝下孙女孙儿又多,再如何护,这个孙子总归不是他最最喜欢和欣赏的那个。
老太爷最最喜欢的那位,是长房所出的二公子,名叫邰驰,人称北周第一世子,长的俊若仙谪,且文武双全。
见过这二公子的人都会这么赞:若云端高阳,惹人瞻仰;若池中清莲,令人敬仰……
总之,人家就是一个威名赫赫的奇公子。而他只是一个大白痴。
“十七弟,身子才好,怎么又跑这里来呆坐?要是再掉进水里,可没有人能救得了你了……”
正想着那高阳呢,那高阳就出现了。
现下里,他犹在考虑一件事:接下去这段日子,在找回回家之道之前,他要不要继续装白痴?
在这样一个环境里,在他没有半点倚仗的情况下,要么就是干脆白痴到底,要么就是一鸣惊人,把所有人全部震慑住……想他乃是堂堂东越太子爷,什么样的世面没见识过,怎么可以屈身于人下——
可偏偏呢,他低头瞅了瞅自己那瘦小的身体,又没武功,又没人马,他拿什么去震慑?
这世道,就得用实力说话,在没有实话的基础上,空口说大话,只会被人笑话。
再说了,一个家族,一个身体健康的公子爷,通常时候,都会被早早的拿来进行政治联姻,用以巩固家族地位,而他并不知道自己需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找回回家的路。若从长远着想,做一个白痴,比较不容易被人惦记。
他考虑再三,决定暂时当白痴。
金灏轩转过头,看到锦衣玉服的二堂哥,冲他走了过来,这人,年约十三四岁,生的倒真的是唇红齿白,英俊不凡;另外,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黑袍少年,是邰家的四公子,名邰宏,看到他就时挂起了一脸的不甘。
一道精光在眼底一闪而过,金灏轩突然站起来,傻笑着冲邰宏跌跌撞撞的跑了过去:
“四哥,四哥,你的哨子不管用,它们一点也不听话,四哥,你吹一吹,我想吃鱼……你把他们集合起来,我下去再抓……”
邰宏脸色一变,拂袖而避,叫道:“白痴就是白痴,说话就是这么的糊里糊涂……二哥,你还理这种人做什么?”
“四哥,不是你说的只要在水里吹一下哨子,鱼儿就会游过来,我就能吃到我最爱的红烧鱼了么……”
金灏轩一派天真的吐着很白痴的话,心下则冷笑,想想这邰彦还真是蠢呐,就因为想吃鱼,才被这邰宏骗下了水。
以前的邰彦有渐忘症,这一刻遇上的事,下一刻会忘一个精光。
但现在,住在这身体里的可是他堂堂太子爷,他可没那么好被唬弄。
这一刻,他是直接叫了穿他,而且还从怀里掏出了那个证据:哨子。
邰驰,邰族的第一世子,闻言,不觉缓缓收起了脸上那温温尔雅的笑,眼神变的犹若刀子一般锐利,跨了过来,一把抓走金灏轩手上的哨子,一眼就看到了上面那个“宏”字,果然是邰宏的东西:
“老四,你居然怂恿十七下水抓鱼?”
“我没有!”
邰宏矢口否绝。
“那你的马哨子怎么会十七手上!”
“是他偷去的!”
“你胡说,十七从来不拿别人的东西!走,祖父那边说理去!”
成为邰彦的第二天傍晚,金灏轩凭着一番看似白痴的话在书房内,回敬了想害他的四公子邰宏。老太爷大怒之下动了家法,把邰宏打了一个鬼哭狼嚎。
从书房出来以后,二堂哥邰驰一直温声叮嘱他回房好好去将养。
他傻笑点头,看着这个长不了自己几岁的邰驰揉了揉他的头发,拍拍他的肩膀,冲园门口一个婢女走去,越过时吩咐了一句:
“小鱼儿,把十七爷送回他园子去!”
“是!”
一个清冷的声音答应着。
金灏轩记得这个声音,正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第一耳听到的那个嗓音,不由得豁然抬起头:那张不起眼的脸孔立即跳进了他的眼底,眼神是那么的冷淡,却没有丝毫卑微之色,有的是平静无波的沉寂。可不正是救他那位。
据说,还是这丫头给他做的人工呼吸,才把邰彦肚子里的积水给吸了出来。
“咦,我记得你。是你救了我!”
被送回自己的园子后,见这个名叫小鱼儿的婢女要走,他歪着头喊住了她,在努力想了很久之后,脱口了一句。
小鱼儿淡淡看了他一眼,傻里傻气的模样,是那么的憨。在这个邰家,最最没有心机就是这个孩子了。
只有他,待人好,从不计较想要从别人身上得到什么,是那么的纯净,令她忍不住想要保护。
或者,这是因为同病相怜的缘故!
“记住,以后别轻易相信别人。学乖一点,除了你自己,没有人能保护好你!”
她很是熟稔的摸了摸他的脸孔,低低的给予衷告。
这样一个举动,实在有些逾越做为婢女的本份,在邰家,可是有着鲜明的等级制度的。但凡是婢女,谁敢这么放肆的摸一个小主子——可她,却做的这么的自然,不显轻佻,也不见谄媚,浮现的是几丝若有似无的关切。
而他因为她这一摸,脸孔莫名的烫了起来,心跳也砰砰砰的乱跳——不知为何,这个个子比他还要高上大半个头的丫头片子,竟令他生出了想要保护她的念头,很想逗她一笑……这滋味有些古怪!
小鱼儿并没有留意到他的异样,转身离开。
也正是这天夜里,她被邰驰送走了。
后来,她去了哪里,他并不知道,而他则开始了属于他金灏轩所独有的白痴人生,在邰家这个大宅门内,痴痴憨憨的过着极为无聊的日子,找着各种可以回去的途径,可惜一直没有什么重大的突破。为此,他极的伤脑筋。
难道,他当真就得在这个地方用这样一种白痴的身份,糊里糊涂过一辈子吗?
这也太委屈他太子爷这颗金脑袋了吧!
一眨眼,八年就这样过去了,他有惊无险的活到了十八岁。
开春三月里的第一个晴天,他觉得天气真是不错,风和日丽,春光一片妩媚,阳光从天空撒下来,照的人身上一片暖洋洋的,风儿和煦,薰得人儿醉。他打算去放风筝……却被太后的一道旨意请进了宫。
一进殿门,他就看到二堂哥和皇太子都跪在那里,也不知犯了什么事,一边,另外还跪着一个身姿俏丽的少女,背影有点眼熟,好像是现下里,风头正盛的衡家那位以才情著称的五小姐,据他所知,二堂哥和皇太子现在都被她给迷上了。
等走近之后,他发现二堂哥和皇太子脸上都挂了彩,一个个都是鼻青脸肿的——啧,这是干什么呀?是荷尔蒙分泌过剩的结果吗?
而且太后还板着一张慈祥的脸孔,气氛很不对劲。
金灏轩一边想,一边正要行礼,话未出口呢,就听得太后冷声喝了一声:“衡碧忻,哀家给你两个选择。一,死;二,马上和邰十七成亲,从此往后,给哀家安份守己的做十七少夫人……给我们家十七开枝散叶……”
噗通,某人踩了一个空,极度狼狈的栽到了地上,不是别人,正是咱们这位自诩风度翩翩、学识通贯三界的大越皇太子殿下。
唉,真不能怪他,他从来是淡定的,可再淡定,突然之间听到这个消息,无论如何都得表现一下“大惊失色”之情,才能很好的展现作为白痴该有的职业操守。
真是的,他都这么白痴了,太后怎么还惦记着想给他找媳妇,而且还找这么一个麻烦让他背着,那他还有什么好日子可过?
他才站稳想要发表意见,右手侧那少女冲他淡淡瞄了一眼,又瞅了一瞅脸色赫然大变的邰二公子和皇太子,静静的吐出一句:“碧忻愿嫁十七公子!”
“我不同意,坚绝不同意。”
金灏轩双手直摇,大逆不道的唱反调:“娶个女人回家,会跟我抢床睡。四哥说的,我坚绝不娶!而且,她长的又不好看!我不喜欢。”
多白痴的话,他说出来的时候,脸不红气不喘。
太后听到这话,就想抚额叹气:这孩子还真是什么都不懂啊……
邰驰和皇太子脸色极度难看,他们拼死拼活想得到的女人,这楞小子居然还不屑一顾,想他们都巴不得和她睡同一张床呢,要不然也不至于打架打成这么一张猪头脸。
而衡碧忻则在心里轻轻笑了一个:这孩子,还是和八年前一样的单纯。以京城第一才女的身份,嫁给京城第一白痴,的确是亏到家了。可是她清楚,现在,不管她愿不愿意,只能嫁。如此,才能息事宁人。
“十七别胡闹了,你父母俱无,你的婚事,哀家是管定的。就这样决定了吧!等衡小姐守完孝之后,你们就成亲!”
堂堂东越太子爷的婚事,就这样草率的确定了下来。
这个时候的他和她,都不知道对方真正的身份:金灏轩并不知道她就是吸引他来到这个时空的梦中女子;而衡碧忻也不清楚她嫁的乃是一代绝世奇男子,她就是囡囡的这个事实,直到很后来,才被金灏轩所知。
总之,属于他们富有传奇色彩的爱情之旅,就这样开始了,待到历尽生死和磨难之后,方确定了彼此的心……
最后,一直在想像爱情是什么样子的金灏轩,如愿的尝到了令他神魂颠倒的心动,那就是属于他的爱情滋味!
*
尾声——
大越国,法门寺已经被京城赶来的御林军给团团围住。
附近的平民都在纳闷,好好的,圣皇和圣后跑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这是想干什么呀?
难道这是想重修法门寺的节奏?
他们哪里知道,被他们敬若神灵的皇太子殿下,就在不久之前在法门寺内出了意外,一道机关将他吞没到了地底下,他的手下阿顺惊慌之中请来了暗中随行的现任龙家主龙群,动用了龙家主手下好一些奇人异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才把太子爷从地下密室给救了出来。
当龙群,也就是阿群,踏进地室时,发现太子爷昏迷在一座奇怪的阵形当中,被一颗佛珠的异彩笼罩在其中。
阿群过去一把脉门,脉搏和气息皆正常,就是唤不醒。
之后,他飞鸽入京将这里发生的种种上禀,得讯的龙隽之和云沁带着金绮歌连夜离京,领三百龙卫,马不停蹄,直赴东海。
“九五这是什么情况?”
云沁摸着儿子睡的沉静的脸孔,忧心忡忡的抬头看着同样脸色凝重的龙隽之。
“离魂!”
他仔细的查看了金灏轩身上的症状,下了一个结论。
“怎么会无缘无故就会离魂的?”
云沁蹙眉,看了一眼边上泫然泪下的囡囡,心情无比沉重。
“你说,会不会是那佛珠在作怪?”
“也许!”
龙隽之点头,抚了抚她的肩膀,以示宽慰:“别担心。他不会有事。”
“难道我们就不能把他召唤回来吗?他的身体没有一点点受损,这说明他还能回来……”
“暂时以不变应万变。世界万事,皆因果循环。我想我们现在需要的是静观其变,首先得护好他的肉身,那孩子有着极强的意念,时候到了,也许,他会自己回来……”
结果这一睡,金灏轩足足睡了两年,等他醒来时,他的嘴里念着一个女人的名字:
衡碧忻。
(完)
关于九五的番外就这样结束了,九五和囡囡(衡碧忻)的爱情,以后会独立写一个故事。特工一书就此完结。感谢所有朋友们的订阅。
在此,再多叨一句,若是喜欢晨的文,恳请你们前来关注并收藏新文,没事就点杯咖啡,让晨知道有你在千里之外不离不弃的相伴,这样,晨会更有动力。
新文小说名:《冒牌老婆很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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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这个新文已经开始每天两更的节奏:请用你们的力量,支撑起晨写好现代文的信心!
在此,鞠躬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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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再是大越金氏太子爷,换了个子,改了容貌,摇身一变,俨然成了邰家排行十七的公子,名邰彦,年仅十岁。这里也不再是由父亲母亲统治的大越国,而成为了一个不知名的国家:北周国。他是北周第一大族邰族邰国公的么子遗孤。
醒来时候,抱着他哭的人,是他母亲的妹妹。这一天是特意来看他的。
至于他母亲是个千金大小姐,嫁给他父亲以后,第一年怀上孩子;第二年生下了一个大胖小子,取名为彦,意思是希望他能成为一个有学问的俊杰之才;第三年,他父亲奉命出征清剿反贼,战死沙场,后被北周帝追封为:第一勇士,长宁侯。这爵位是可以世袭的。作为长宁侯膝下唯一血脉的邰彦,很小就继承了那样一个爵位;第四年,母亲病死,他成了一个没爹没娘的孤儿;第五年,他从高楼台阶上滚落,救醒之后,变成了一个白痴。
哈,对,这是最最关键的所在,原本聪明活泼的邰彦,在族人们一次又一次的陷害当中,成功的挤身成为了锡京第一傻侯。
按理说,金灏轩根本不知道这样一个国家的存在,原则上来讲,他是肯定听不懂他们讲的话的,也不可能了解这里的一切,但,当他苏醒之后,属于邰彦的记忆,极为古怪的全部灌输进了他的记忆库,曾经邰彦所经历过的所有种种事件,在他睡觉的时候,从头到尾的在他大脑里过了一遍,从而令他清楚的认清了现在他所处的环境,以及所要面对的那些人,哪些是真正关心他的,哪些又是想害死他——根据北周国的国法,一个家族,世袭的爵位一旦空出来,可以由家族当家人另选合适之人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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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什么见鬼的侯位,与金灏轩来说,根本就不值一顾,他可是堂堂大越国的太子爷啊,整个天下都被捧到了他面前,还会在乎这小小的、见鬼的小位子。可问题,他怎么就成为了这该死的、见鬼的邰彦的呢?
他记得清楚啊:他在大越东海岸一座名为浦城的小城里,正和阿顺在一座名叫法门寺的破寺内研究那盘看上去极为古怪的珍珑局。那棋局是几百年前流传下来的。他拆了珍珑局,摆出了一个古怪的阵法,开启了阵眼,然后,他就灵魂离体,像当初他娘亲那样,嗖的一下从一个地方,来到了另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
可他娘亲是被人送到九洲来的,可他呢?
他怎么莫名其妙就来了这里?
原因何在?
还有,作为金灏轩的肉身,现在是死了还是活着?
这些,他都不得而知,唯一清楚的就是:老天爷在玩他——他只是想告别双亲出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理理头绪,长长见识,开开眼界,结果,一不小心,跑这么远——远到他根本就不知道要怎么样做才能回去,真是活见鬼的。
金灏轩拧着一双眉,瞪着湖面上自己那瘦的像竹杆似的发育极度不良的身子,以及那面黄肌瘦的脸孔,黑着脸,有些郁卒的坐在河梯上,想着自己现在这混乱的人生,也不知东越国那边现在会是怎么一个场面……
回去是必须的,但是,应该怎么回去呢?
对于这事,他现在是一筹莫展。
此刻,他张望着这个春光明媚的世界,一时还真弄不清楚,究竟是什么力量在牵引他,将他卷到了这个又瘦又丑的身体里。
瞧瞧啊,现在的他,哪有以前那般玉树临风,光彩照人,丑也就罢了,还处处受人排挤,若不是府中还有一个老太爷知道护着他,这些年,他早就死了十七八回了。
可惜邰彦是个白痴,老太爷膝下孙女孙儿又多,再如何护,这个孙子总归不是他最最喜欢和欣赏的那个。
老太爷最最喜欢的那位,是长房所出的二公子,名叫邰驰,人称北周第一世子,长的俊若仙谪,且文武双全。
见过这二公子的人都会这么赞:若云端高阳,惹人瞻仰;若池中清莲,令人敬仰……
总之,人家就是一个威名赫赫的奇公子。而他只是一个大白痴。
“十七弟,身子才好,怎么又跑这里来呆坐?要是再掉进水里,可没有人能救得了你了……”
正想着那高阳呢,那高阳就出现了。
现下里,他犹在考虑一件事:接下去这段日子,在找回回家之道之前,他要不要继续装白痴?
在这样一个环境里,在他没有半点倚仗的情况下,要么就是干脆白痴到底,要么就是一鸣惊人,把所有人全部震慑住……想他乃是堂堂东越太子爷,什么样的世面没见识过,怎么可以屈身于人下——
可偏偏呢,他低头瞅了瞅自己那瘦小的身体,又没武功,又没人马,他拿什么去震慑?
这世道,就得用实力说话,在没有实话的基础上,空口说大话,只会被人笑话。
再说了,一个家族,一个身体健康的公子爷,通常时候,都会被早早的拿来进行政治联姻,用以巩固家族地位,而他并不知道自己需要花多少时间才能找回回家的路。若从长远着想,做一个白痴,比较不容易被人惦记。
他考虑再三,决定暂时当白痴。
金灏轩转过头,看到锦衣玉服的二堂哥,冲他走了过来,这人,年约十三四岁,生的倒真的是唇红齿白,英俊不凡;另外,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黑袍少年,是邰家的四公子,名邰宏,看到他就时挂起了一脸的不甘。
一道精光在眼底一闪而过,金灏轩突然站起来,傻笑着冲邰宏跌跌撞撞的跑了过去:
“四哥,四哥,你的哨子不管用,它们一点也不听话,四哥,你吹一吹,我想吃鱼……你把他们集合起来,我下去再抓……”
邰宏脸色一变,拂袖而避,叫道:“白痴就是白痴,说话就是这么的糊里糊涂……二哥,你还理这种人做什么?”
“四哥,不是你说的只要在水里吹一下哨子,鱼儿就会游过来,我就能吃到我最爱的红烧鱼了么……”
金灏轩一派天真的吐着很白痴的话,心下则冷笑,想想这邰彦还真是蠢呐,就因为想吃鱼,才被这邰宏骗下了水。
以前的邰彦有渐忘症,这一刻遇上的事,下一刻会忘一个精光。
但现在,住在这身体里的可是他堂堂太子爷,他可没那么好被唬弄。
这一刻,他是直接叫了穿他,而且还从怀里掏出了那个证据:哨子。
邰驰,邰族的第一世子,闻言,不觉缓缓收起了脸上那温温尔雅的笑,眼神变的犹若刀子一般锐利,跨了过来,一把抓走金灏轩手上的哨子,一眼就看到了上面那个“宏”字,果然是邰宏的东西:
“老四,你居然怂恿十七下水抓鱼?”
“我没有!”
邰宏矢口否绝。
“那你的马哨子怎么会十七手上!”
“是他偷去的!”
“你胡说,十七从来不拿别人的东西!走,祖父那边说理去!”
成为邰彦的第二天傍晚,金灏轩凭着一番看似白痴的话在书房内,回敬了想害他的四公子邰宏。老太爷大怒之下动了家法,把邰宏打了一个鬼哭狼嚎。
从书房出来以后,二堂哥邰驰一直温声叮嘱他回房好好去将养。
他傻笑点头,看着这个长不了自己几岁的邰驰揉了揉他的头发,拍拍他的肩膀,冲园门口一个婢女走去,越过时吩咐了一句:
“小鱼儿,把十七爷送回他园子去!”
“是!”
一个清冷的声音答应着。
金灏轩记得这个声音,正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第一耳听到的那个嗓音,不由得豁然抬起头:那张不起眼的脸孔立即跳进了他的眼底,眼神是那么的冷淡,却没有丝毫卑微之色,有的是平静无波的沉寂。可不正是救他那位。
据说,还是这丫头给他做的人工呼吸,才把邰彦肚子里的积水给吸了出来。
“咦,我记得你。是你救了我!”
被送回自己的园子后,见这个名叫小鱼儿的婢女要走,他歪着头喊住了她,在努力想了很久之后,脱口了一句。
小鱼儿淡淡看了他一眼,傻里傻气的模样,是那么的憨。在这个邰家,最最没有心机就是这个孩子了。
只有他,待人好,从不计较想要从别人身上得到什么,是那么的纯净,令她忍不住想要保护。
或者,这是因为同病相怜的缘故!
“记住,以后别轻易相信别人。学乖一点,除了你自己,没有人能保护好你!”
她很是熟稔的摸了摸他的脸孔,低低的给予衷告。
这样一个举动,实在有些逾越做为婢女的本份,在邰家,可是有着鲜明的等级制度的。但凡是婢女,谁敢这么放肆的摸一个小主子——可她,却做的这么的自然,不显轻佻,也不见谄媚,浮现的是几丝若有似无的关切。
而他因为她这一摸,脸孔莫名的烫了起来,心跳也砰砰砰的乱跳——不知为何,这个个子比他还要高上大半个头的丫头片子,竟令他生出了想要保护她的念头,很想逗她一笑……这滋味有些古怪!
小鱼儿并没有留意到他的异样,转身离开。
也正是这天夜里,她被邰驰送走了。
后来,她去了哪里,他并不知道,而他则开始了属于他金灏轩所独有的白痴人生,在邰家这个大宅门内,痴痴憨憨的过着极为无聊的日子,找着各种可以回去的途径,可惜一直没有什么重大的突破。为此,他极的伤脑筋。
难道,他当真就得在这个地方用这样一种白痴的身份,糊里糊涂过一辈子吗?
这也太委屈他太子爷这颗金脑袋了吧!
一眨眼,八年就这样过去了,他有惊无险的活到了十八岁。
开春三月里的第一个晴天,他觉得天气真是不错,风和日丽,春光一片妩媚,阳光从天空撒下来,照的人身上一片暖洋洋的,风儿和煦,薰得人儿醉。他打算去放风筝……却被太后的一道旨意请进了宫。
一进殿门,他就看到二堂哥和皇太子都跪在那里,也不知犯了什么事,一边,另外还跪着一个身姿俏丽的少女,背影有点眼熟,好像是现下里,风头正盛的衡家那位以才情著称的五小姐,据他所知,二堂哥和皇太子现在都被她给迷上了。
等走近之后,他发现二堂哥和皇太子脸上都挂了彩,一个个都是鼻青脸肿的——啧,这是干什么呀?是荷尔蒙分泌过剩的结果吗?
而且太后还板着一张慈祥的脸孔,气氛很不对劲。
金灏轩一边想,一边正要行礼,话未出口呢,就听得太后冷声喝了一声:“衡碧忻,哀家给你两个选择。一,死;二,马上和邰十七成亲,从此往后,给哀家安份守己的做十七少夫人……给我们家十七开枝散叶……”
噗通,某人踩了一个空,极度狼狈的栽到了地上,不是别人,正是咱们这位自诩风度翩翩、学识通贯三界的大越皇太子殿下。
唉,真不能怪他,他从来是淡定的,可再淡定,突然之间听到这个消息,无论如何都得表现一下“大惊失色”之情,才能很好的展现作为白痴该有的职业操守。
真是的,他都这么白痴了,太后怎么还惦记着想给他找媳妇,而且还找这么一个麻烦让他背着,那他还有什么好日子可过?
他才站稳想要发表意见,右手侧那少女冲他淡淡瞄了一眼,又瞅了一瞅脸色赫然大变的邰二公子和皇太子,静静的吐出一句:“碧忻愿嫁十七公子!”
“我不同意,坚绝不同意。”
金灏轩双手直摇,大逆不道的唱反调:“娶个女人回家,会跟我抢床睡。四哥说的,我坚绝不娶!而且,她长的又不好看!我不喜欢。”
多白痴的话,他说出来的时候,脸不红气不喘。
太后听到这话,就想抚额叹气:这孩子还真是什么都不懂啊……
邰驰和皇太子脸色极度难看,他们拼死拼活想得到的女人,这楞小子居然还不屑一顾,想他们都巴不得和她睡同一张床呢,要不然也不至于打架打成这么一张猪头脸。
而衡碧忻则在心里轻轻笑了一个:这孩子,还是和八年前一样的单纯。以京城第一才女的身份,嫁给京城第一白痴,的确是亏到家了。可是她清楚,现在,不管她愿不愿意,只能嫁。如此,才能息事宁人。
“十七别胡闹了,你父母俱无,你的婚事,哀家是管定的。就这样决定了吧!等衡小姐守完孝之后,你们就成亲!”
堂堂东越太子爷的婚事,就这样草率的确定了下来。
这个时候的他和她,都不知道对方真正的身份:金灏轩并不知道她就是吸引他来到这个时空的梦中女子;而衡碧忻也不清楚她嫁的乃是一代绝世奇男子,她就是囡囡的这个事实,直到很后来,才被金灏轩所知。
总之,属于他们富有传奇色彩的爱情之旅,就这样开始了,待到历尽生死和磨难之后,方确定了彼此的心……
最后,一直在想像爱情是什么样子的金灏轩,如愿的尝到了令他神魂颠倒的心动,那就是属于他的爱情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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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声——
大越国,法门寺已经被京城赶来的御林军给团团围住。
附近的平民都在纳闷,好好的,圣皇和圣后跑到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这是想干什么呀?
难道这是想重修法门寺的节奏?
他们哪里知道,被他们敬若神灵的皇太子殿下,就在不久之前在法门寺内出了意外,一道机关将他吞没到了地底下,他的手下阿顺惊慌之中请来了暗中随行的现任龙家主龙群,动用了龙家主手下好一些奇人异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才把太子爷从地下密室给救了出来。
当龙群,也就是阿群,踏进地室时,发现太子爷昏迷在一座奇怪的阵形当中,被一颗佛珠的异彩笼罩在其中。
阿群过去一把脉门,脉搏和气息皆正常,就是唤不醒。
之后,他飞鸽入京将这里发生的种种上禀,得讯的龙隽之和云沁带着金绮歌连夜离京,领三百龙卫,马不停蹄,直赴东海。
“九五这是什么情况?”
云沁摸着儿子睡的沉静的脸孔,忧心忡忡的抬头看着同样脸色凝重的龙隽之。
“离魂!”
他仔细的查看了金灏轩身上的症状,下了一个结论。
“怎么会无缘无故就会离魂的?”
云沁蹙眉,看了一眼边上泫然泪下的囡囡,心情无比沉重。
“你说,会不会是那佛珠在作怪?”
“也许!”
龙隽之点头,抚了抚她的肩膀,以示宽慰:“别担心。他不会有事。”
“难道我们就不能把他召唤回来吗?他的身体没有一点点受损,这说明他还能回来……”
“暂时以不变应万变。世界万事,皆因果循环。我想我们现在需要的是静观其变,首先得护好他的肉身,那孩子有着极强的意念,时候到了,也许,他会自己回来……”
结果这一睡,金灏轩足足睡了两年,等他醒来时,他的嘴里念着一个女人的名字:
衡碧忻。
(完)
关于九五的番外就这样结束了,九五和囡囡(衡碧忻)的爱情,以后会独立写一个故事。特工一书就此完结。感谢所有朋友们的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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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小说名:《冒牌老婆很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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