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三章 金城恶虎(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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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板连忙阻止了他的举动,道:“客官有所不知啊,这青稞酒可不是象一般的汉酒那样倒出来喝的,这酒乃是青稞煮熟后拌上酒曲,封入坛内,放入阴凉通风的地窖,越陈越好喝。饮用时不用酒具,而是插入空心竹管,吸这酒即可。”
马老板言罢,让那小二取了三根空气竹管插进坛中,王世充吮吸了一口,果然感觉清冽爽口,酸中带甜,入喉后只觉后劲绵长爽厚,却不象汉家酒一样冲头上脑。连吸几口后,赞道:“果然是好酒。”
马老板微微一笑:“我在家排行老三,这城里人都叫我马老三,不知郎君高姓大名啊?”
王世充笑了笑:“我姓李,名莫愁,这位同伴姓张。马老板,我素闻陇西甘凉一带民风剽悍,历来为天下精兵良将的产地。汉代的马腾韩遂都以此为割据,成了一番霸业,五胡乱华时这凉州(凉州是东汉十三州里的大州,兰州只是大凉州里的一个中等二级州)也曾以一州之力抗击过胡人大军,割据数十年,现在这金城可有何英雄豪杰?”
马老三听到这话,一下子坐直了身,不再吸吮坛中的酒,脸色也变得严肃异常:“李兄弟是准备在此行商呢,还是只是随便问问?”
王世充一看他这表情,心知此地必有文章,也正色道:“这次过来只是游历,顺便看看此处是否有条件开个市场。这金城也在丝路之上,应该有生意可做吧。”
马老三长叹了一口气:“如果是做生意的话,我劝郎君还是早早打消了这个念头,另寻他处吧。郎君一路来此,没听说金城之中,猛虎为患,生人勿入吗?”
王世充虽然来过几次金城,但上次来这里还是十年前的事了,他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疑惑地问道:“我看这金城四周并无山林,有何猛虎?什么时候猛虎也能在草原大漠中行走了?”
麦铁杖轻轻地踢了王世充一脚:“东家好生露怯,马老板说的猛虎,应该指的是一方恶霸,不是真的老虎,是吧。”
马老三望了一眼饭馆内部,这时人已经走得七七八八,除了王世充与麦铁杖二人,只剩下几个伙计了,于是叫来那个名唤蛋娃的伙计,让他在外面挂上打烊的牌子,把门板给竖了起来。
一切准备停当之后,那马老三才低声说道:“我和二位有缘,所以才以实相告,还请二位出得这店后,千万别向外泄露是我告诉你们的啊。”
王世充一看他这架势就知道那金城之虎在这城里有多恐怖,于是点了点头,正色道:“出得你口,入得我耳,烂在我心,他人勿知,这点还请马大哥放心。”
马老三点了点头:“这城中的猛虎,乃是这城中的豪族薛家。”
“薛家?”王世充本以为会是马腾、韩遂,或者是姚苌的族人,没想到居然是自己以前认识的老薛,一时有些意外。
“正是,这薛家其实不是本地人氏,而是河东汾阴人,从开皇元年开始,就来了一个叫薛汪的,在此地做生意,此人靠着在这丝路之上与胡人的贸易,发了点小财,成为城中的一个豪门。”
王世充本以为这个薛家会是象姑臧城的那几个土豪家族一样,在这金城经营累世的豪族,听马老三一说发家也不算太久,心中更是有些意外,与麦铁杖对视一眼,却见他的眼睛里也是一片迷茫。
马老三吸了口青稞酒,继续说道:“这丝路之上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薛家最早是担任一些商队的护卫,往来于西域与大兴之间,薛汪的儿子薛举,身长九尺,力大无穷,凶悍绝伦,从小就是弓马娴熟,武艺高强。”
“他十六岁的时候就开始担任商团护卫,从敦煌一路护送商队到大兴,这西边的丝路之上,盗匪横行,突厥的散兵、羌人的强盗,还有西北道上的汉人绿林马匪,都是层出不穷,多如牛毛。”
“但这薛举却是带着城里的一帮恶少,走过的路上从没出过事,他的手段也是异常残忍,那些想打他商队主意的大股小股马匪,全被被他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曾经有过几支规模较大的马匪联合在一起,以这一带的巨匪沙里飞为首,出动了两千多人围攻他的商队,结果在混战中薛举一箭把沙里飞射死,其他的盗匪群龙无首,只能投降,薛举后来竟然将这些人全部坑杀,脑袋也都砍了下来挂在金城的城头示众三天。”
“从此在这西边的丝路之上,没有人再敢打薛家护送的商队的主意,而薛汪也逐渐地把生意让给了自己的儿子,自己家做起了生意。这些年下来,薛家家产巨万,四方来投奔薛举的豪杰壮士不可计数!薛家的护卫就足有一千多人,加上多是剽悍残忍的绿林好汉,战斗力甚至比起本地的驻军,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王世充倒吸一口冷气,这几年他也听说薛举在这金城已经折腾得成了气候,却不想有这么大的阵势:“有这么厉害?这金城不是防备羌人的最前线吗,军队的战力还不如这一千多人的商团武装?”
马老三点了点头:“李兄弟有所不知啊,此处羌汉混居已有数百年之久,防不胜防,与其靠大军,不如跟城外的羌人首领搞好关系。这才是本地的长治久安之道。”
“我们羌人,和北方草原上的突厥人不一样,虽然也有游牧,但长期和汉人混居,也早就学到了汉耕技术,有许多人也在城外屯田种地,并不象突厥人那样完全逐水草而走,居无定所。”
“所以不少部落还是有自己的老家的,那薛举厉害之处就在于,他行商护卫所赚到的钱,都会分这一路上的羌人部落和汉人绿林一份,这些人有了钱,自然也不用舍命去抢。甚至听到别人打他们商队主意的时候,还会主动报信。”
麦铁杖听到这里,轻轻地叹了口气:“这薛举好厉害,不光是一个一勇之夫,还懂得收买人心,怪不得能在这里坐大。”
马老三接过了话头,继续道:“不错,薛举为人有两面,对待与他为敌的人,异常残忍!凡是抓到的俘虏,从来不留活口,而且在杀之前,往往是先虐待折磨一番,挖眼睛,割鼻子,撕舌头,最后斩首,然后再把尸体扔到舂米用的大磨盘里,直接用大石碾子砸成肉泥。”
饶是王世充久经沙场,麦铁杖常年行走江湖,听到这里时仍然是神色大变,麦铁杖更是嘴张得大大地,轻轻地“啊”了一声。
马老三的表情变得越发地严肃起来:“薛举会派人把这些肉泥去分发给那些羌人部落首领和汉人的山寨头目,随这个一起奉上的还有整箱的金银财宝,他告诉这些人,与他做对的下场就是肉泥,还有城头的那些给挖眼割鼻的人头,但要是和他合作,就会有取之不尽的好处。”
“所以这样一来,从姑臧到大兴的这一路,没有人不买薛举的账的,就是不想和他合作的小股盗匪,也不敢打他商队的主意。前年曾有一伙吐谷浑马匪,趁着薛举不在,抢了一回他的商队,然后迅速逃回了草原上自己的部落,以为可以万事大吉。”
“结果薛举打听清楚了情况后,选出千余壮士,亲自带队,深入河湟六百多里,找到了这个部落,把全部落上下无论男女老少,共五千多口,斩尽杀绝,一个不留,还生擒了那个部落的首领,带回金城,当众五马分尸,五千多个人头全部挂在了金城的城墙上,足有三个月之久。”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在这一路上跟薛家作对了,从天水到这金城,再到东边的大散关,这一路的丝路交通完全被薛家所控制。”(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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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板连忙阻止了他的举动,道:“客官有所不知啊,这青稞酒可不是象一般的汉酒那样倒出来喝的,这酒乃是青稞煮熟后拌上酒曲,封入坛内,放入阴凉通风的地窖,越陈越好喝。饮用时不用酒具,而是插入空心竹管,吸这酒即可。”
马老板言罢,让那小二取了三根空气竹管插进坛中,王世充吮吸了一口,果然感觉清冽爽口,酸中带甜,入喉后只觉后劲绵长爽厚,却不象汉家酒一样冲头上脑。连吸几口后,赞道:“果然是好酒。”
马老板微微一笑:“我在家排行老三,这城里人都叫我马老三,不知郎君高姓大名啊?”
王世充笑了笑:“我姓李,名莫愁,这位同伴姓张。马老板,我素闻陇西甘凉一带民风剽悍,历来为天下精兵良将的产地。汉代的马腾韩遂都以此为割据,成了一番霸业,五胡乱华时这凉州(凉州是东汉十三州里的大州,兰州只是大凉州里的一个中等二级州)也曾以一州之力抗击过胡人大军,割据数十年,现在这金城可有何英雄豪杰?”
马老三听到这话,一下子坐直了身,不再吸吮坛中的酒,脸色也变得严肃异常:“李兄弟是准备在此行商呢,还是只是随便问问?”
王世充一看他这表情,心知此地必有文章,也正色道:“这次过来只是游历,顺便看看此处是否有条件开个市场。这金城也在丝路之上,应该有生意可做吧。”
马老三长叹了一口气:“如果是做生意的话,我劝郎君还是早早打消了这个念头,另寻他处吧。郎君一路来此,没听说金城之中,猛虎为患,生人勿入吗?”
王世充虽然来过几次金城,但上次来这里还是十年前的事了,他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疑惑地问道:“我看这金城四周并无山林,有何猛虎?什么时候猛虎也能在草原大漠中行走了?”
麦铁杖轻轻地踢了王世充一脚:“东家好生露怯,马老板说的猛虎,应该指的是一方恶霸,不是真的老虎,是吧。”
马老三望了一眼饭馆内部,这时人已经走得七七八八,除了王世充与麦铁杖二人,只剩下几个伙计了,于是叫来那个名唤蛋娃的伙计,让他在外面挂上打烊的牌子,把门板给竖了起来。
一切准备停当之后,那马老三才低声说道:“我和二位有缘,所以才以实相告,还请二位出得这店后,千万别向外泄露是我告诉你们的啊。”
王世充一看他这架势就知道那金城之虎在这城里有多恐怖,于是点了点头,正色道:“出得你口,入得我耳,烂在我心,他人勿知,这点还请马大哥放心。”
马老三点了点头:“这城中的猛虎,乃是这城中的豪族薛家。”
“薛家?”王世充本以为会是马腾、韩遂,或者是姚苌的族人,没想到居然是自己以前认识的老薛,一时有些意外。
“正是,这薛家其实不是本地人氏,而是河东汾阴人,从开皇元年开始,就来了一个叫薛汪的,在此地做生意,此人靠着在这丝路之上与胡人的贸易,发了点小财,成为城中的一个豪门。”
王世充本以为这个薛家会是象姑臧城的那几个土豪家族一样,在这金城经营累世的豪族,听马老三一说发家也不算太久,心中更是有些意外,与麦铁杖对视一眼,却见他的眼睛里也是一片迷茫。
马老三吸了口青稞酒,继续说道:“这丝路之上的竞争是非常激烈的,薛家最早是担任一些商队的护卫,往来于西域与大兴之间,薛汪的儿子薛举,身长九尺,力大无穷,凶悍绝伦,从小就是弓马娴熟,武艺高强。”
“他十六岁的时候就开始担任商团护卫,从敦煌一路护送商队到大兴,这西边的丝路之上,盗匪横行,突厥的散兵、羌人的强盗,还有西北道上的汉人绿林马匪,都是层出不穷,多如牛毛。”
“但这薛举却是带着城里的一帮恶少,走过的路上从没出过事,他的手段也是异常残忍,那些想打他商队主意的大股小股马匪,全被被他斩尽杀绝,一个不留。”
“曾经有过几支规模较大的马匪联合在一起,以这一带的巨匪沙里飞为首,出动了两千多人围攻他的商队,结果在混战中薛举一箭把沙里飞射死,其他的盗匪群龙无首,只能投降,薛举后来竟然将这些人全部坑杀,脑袋也都砍了下来挂在金城的城头示众三天。”
“从此在这西边的丝路之上,没有人再敢打薛家护送的商队的主意,而薛汪也逐渐地把生意让给了自己的儿子,自己家做起了生意。这些年下来,薛家家产巨万,四方来投奔薛举的豪杰壮士不可计数!薛家的护卫就足有一千多人,加上多是剽悍残忍的绿林好汉,战斗力甚至比起本地的驻军,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王世充倒吸一口冷气,这几年他也听说薛举在这金城已经折腾得成了气候,却不想有这么大的阵势:“有这么厉害?这金城不是防备羌人的最前线吗,军队的战力还不如这一千多人的商团武装?”
马老三点了点头:“李兄弟有所不知啊,此处羌汉混居已有数百年之久,防不胜防,与其靠大军,不如跟城外的羌人首领搞好关系。这才是本地的长治久安之道。”
“我们羌人,和北方草原上的突厥人不一样,虽然也有游牧,但长期和汉人混居,也早就学到了汉耕技术,有许多人也在城外屯田种地,并不象突厥人那样完全逐水草而走,居无定所。”
“所以不少部落还是有自己的老家的,那薛举厉害之处就在于,他行商护卫所赚到的钱,都会分这一路上的羌人部落和汉人绿林一份,这些人有了钱,自然也不用舍命去抢。甚至听到别人打他们商队主意的时候,还会主动报信。”
麦铁杖听到这里,轻轻地叹了口气:“这薛举好厉害,不光是一个一勇之夫,还懂得收买人心,怪不得能在这里坐大。”
马老三接过了话头,继续道:“不错,薛举为人有两面,对待与他为敌的人,异常残忍!凡是抓到的俘虏,从来不留活口,而且在杀之前,往往是先虐待折磨一番,挖眼睛,割鼻子,撕舌头,最后斩首,然后再把尸体扔到舂米用的大磨盘里,直接用大石碾子砸成肉泥。”
饶是王世充久经沙场,麦铁杖常年行走江湖,听到这里时仍然是神色大变,麦铁杖更是嘴张得大大地,轻轻地“啊”了一声。
马老三的表情变得越发地严肃起来:“薛举会派人把这些肉泥去分发给那些羌人部落首领和汉人的山寨头目,随这个一起奉上的还有整箱的金银财宝,他告诉这些人,与他做对的下场就是肉泥,还有城头的那些给挖眼割鼻的人头,但要是和他合作,就会有取之不尽的好处。”
“所以这样一来,从姑臧到大兴的这一路,没有人不买薛举的账的,就是不想和他合作的小股盗匪,也不敢打他商队的主意。前年曾有一伙吐谷浑马匪,趁着薛举不在,抢了一回他的商队,然后迅速逃回了草原上自己的部落,以为可以万事大吉。”
“结果薛举打听清楚了情况后,选出千余壮士,亲自带队,深入河湟六百多里,找到了这个部落,把全部落上下无论男女老少,共五千多口,斩尽杀绝,一个不留,还生擒了那个部落的首领,带回金城,当众五马分尸,五千多个人头全部挂在了金城的城墙上,足有三个月之久。”
“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在这一路上跟薛家作对了,从天水到这金城,再到东边的大散关,这一路的丝路交通完全被薛家所控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