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隐阳,拔刀!(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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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日起,我将以我生命捍卫隐阳城,面对来犯之敌,我将用刀砍、用箭射、用手撕、用牙咬,为隐阳城战斗到最后一刻,流尽最后一滴血,绝不放弃。
自今日起,我将与五千袍泽并肩战斗,信任彼此,支持彼此,坚定信念,绝不背叛。我生于隐阳,长于隐阳,将来亦埋骨隐阳。
一切,为了荣耀!
一切,为了隐阳!
我们是,白马义从!
李不凡终于如愿以偿,成为隐阳城龙骑军中的一员,考校回来,他几乎彻夜未眠,浑身血都热了起来,脑海中尽是加入义从军中的誓言,虽然只是一名不起眼的小卒,他依旧相信,将来有一日,他也能如金刀王一般,成为守护隐阳城的大英雄!
清晨,萧金衍推门而出,来到院内。
李不凡腰间挂着一柄长刀,笔直站立,左手握住刀鞘,按刀簧,拔刀斜举,回拉,竖于左胸之前。
如此往复,不厌其烦。
这一拔刀,虽然好看,却不实用。
宇文天禄在旁边道,“这是隐阳城的拔刀礼,是当年李秋衣所创,虽然华而不实,却能增加隐阳义从的归属感,二十年前,李仙成任城主之时,隐阳义从不肯行拔刀礼,而以刀不出鞘的横刀礼代替,所以将之废弃了。”
又反复练习近百遍,李不凡深吸一口气,收起长刀,露出满意的笑容。他幼时,曾见几名隐阳老兵行过拔刀礼,自那时,这一套`动作便烙在心中,今日他成为一名白马义从,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的练这一套拔刀礼。
宇文天禄拍了拍手,“倒有几分风采,不过却缺了一丝血性。”
李不凡问,“什么血性?”
“当年,金刀王李秋衣的白马义从,都是身经百战,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军人,他们身上有股肃杀之意,你还年轻,自然不曾会有。”
李不凡拍了拍长刀,正容道,“我会有的。”
今日起得匆忙,并没有做早餐,李不凡略带歉意道,“萧大哥,前辈,今日练刀投入,忘记做饭了,一会儿还要出任务,不如出去吃?”
萧金衍道,“我们住在这里,已是叨扰了,你不必费心。”
“那怎么行,你们来便是客,若不将你们招待好,将来我去中原,你们还不给我吃挂落?哈哈!”
三人来到玄武坊一处茶铺。
店主是一名五十余岁老汉,左脚跛足,正在铺子内招呼客人,客人不多,铺子倒也不忙,看到李不凡,笑道,“小凡来了,老规矩?”
李不凡道,“李伯,今日带了两个朋友,他们的再加两块牛肉。”
如今隐阳粮价高居不下,寻常百姓已吃不起肉,但今日李不凡成为白马义从,得庆祝一下。
他不忘记炫耀那一把隐阳义从的制式长刀,“李伯,这刀我也有了!”
店主笑道,“行啊,你小子!把我当年那一套刀法都学去了!”
不多时,店主端上来三碗阳春面,每一碗中都放了块牛肉,李不凡正要说话,店主拍拍他肩膀,道:“吃吧,这块牛肉,就当是庆祝你加入白马义从了。”
萧金衍忽问,“老伯,当年你也是白马义从?”
李伯闻言,脸上不无自豪道,“三十年前,我成为一名白马义从,给老城主抗了十年的旗,大小六十三战,旗就没倒下过!”
李不凡补充道,“旧历十六年,与龙居城一战,李伯左腿中箭,拖着一条腿,狂奔三十里,将大旗插到龙居城头!”
龙居城是隐阳十九城之一,也是金刀李秋衣最后收服的一座城池,自此战之后,西陲十九城皆听隐阳城调遣。
其他食客听闻,笑道,“李伯又在吹嘘当年的光辉岁月了!”
李伯气得吹胡子,骂道:“老子还有得吹嘘,你们这群小兔崽子,若不是当年老一辈拼了老命,你们能享受这二十年的太平?别的不说,如今就算西楚贼人来攻,老子一条腿照样宰上十个!”
众人纷纷道,“李伯威武!”
萧金衍问李不凡,“你第一日加入白马义从,就要出城?”
李不凡道,“听闻最近隐阳商道上来了两个十恶不赦的悍匪,武功十分高强,奸`淫掳掠无恶不作,已经杀了八十余人
,城主府下令要龙虎豹狼四卫分率百人,去截杀这二人,我是主动报名参加,这是我第一个任务,决不能办砸了!”
“那你倒要当心些了。”
吃罢面,李不凡去龙骑卫报到,李伯摸了摸他脑袋,“加入白马义从,上了战场,可别当缩头乌龟,丢了咱们白虎坊的脸!”
李不凡拍拍长刀,“李伯放心,我李不凡,必会第一个冲在前面!”说罢,他略一抱拳,提刀而去。
萧金衍望着他背影,道,“这小子加入龙骑卫,如同换了个人似的。一个白马义从,难道有这么大魔力?”
宇文天禄缓缓道,“若论装备战力,我大明征西军足以傲视天下,但若论不服输、不怕死,隐阳城的白马义从,天下第一,还好当年隐阳归降之时,只给他们保留了五千白马义从,若兵马过万,对我大明江山确实是一个不小的威胁。李秋衣武功不咋地,在练兵一道上,确实有两把刷子。”
萧金衍暗想,敢说金刀李秋衣武功平平的,天底下恐怕也就只有宇文天禄了,“没想到,宇文前辈对隐阳义从评价如此高。”
宇文天禄道,“明、楚、周三国,大明征西军装备精良,兵强马壮,若正面交锋,将不惧任何人,西楚擅长守城及偷袭,北周则善骑射,以闪电战为著,各有利弊。”
“那若是明、楚、周三国各抽一千人对战,谁会赢?”
宇文天禄笑道,“这是一个伪命题。”
“为何?”
“两国交战,兵马装备是一方面,谋略战术是一方面,真正决定输赢的,到底还是看国家的实力,我大明疆土万里,地广物博,更有百姓两万万人,若是一役,或各有胜负,若真以举国之力相斗,终归还是大明胜出。不过,这种代价太大,不仅是我们,其他两国也不愿见。所以这些年来,三国之间,小摩擦不断,大战却始终没有。”
萧金衍又问,“那这一次呢?”
宇文天禄嘴角露出一道不易察觉的笑意,道,“这一战,将开启我大明百年盛世!”
……
第一日加入白马义从,便跟随大部队出任务,而且是龙虎豹狼四卫之中精锐尽出,四大统领亲自带队,可见城主府对这次任务十分重视。
虽称白马义从,真正身骑白马之人,不过千人,皆为城内精锐骑兵,其余义从,马皆为杂色,李不凡虽属龙骑军,骑得不过是一匹灰马。
“报!贼入白马镇!”
“报!贼出白马镇,位于城东四十里!”
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传令官前来报信,李不凡听闻,心中振奋不已,这两名贼人杀人无数,今日白马出征,必将二人斩杀马下。
白马义从四大统领,李成龙、李元虎、李迅豹、黄如狼骑马白马,率领四卫走在最前列。
这四人之中,龙虎豹三卫都是隐阳人,黄如狼本是色目人,打仗凶残,其性如狼,当年在隐阳之战立下战功,如今也成为四大统领之一。
四人之中,以李迅豹最为年轻,隐阳之战时,他不过才入伍,性格也最烈,他说道,“咱们隐阳义从这些年来,什么阵仗没见过,就算通象高手,也杀了几个,这次为了两个贼人,城主府派了咱们四卫联手,未免有些虚张声势了吧。”
李成龙道,“你忘了老城主的教诲了嘛?永远不要轻视敌人,保持一颗敬畏之心,哪怕对方只有一人,我们也应当打起精神。”
李迅豹却不以为然,“两个江洋大盗而已,还用这阵仗,我估计是城主年纪大了,胆子却变小了。”
“你怕了?”
“我怕过谁?当年打仗,哪一次老子不是冲在头一个?康巴城一战,老子脱离大部队,率领十八骑从大石山追到赤水河畔,手起刀落,杀了一路,刀都卷刃了,眼睛都不带眨一眨的。”
李元虎道,“这年头能当上都统,谁手里还没有几个战功啊?想当年,老子……”
李迅豹打断道,“虎哥,别光喝酒啊,吃点菜。”
李元虎道,“今日只有两人,咱们却有四卫,三位老哥,我先预定一人,你们三卫杀剩余一人,战功可别跟我抢啊!”
自始至终,黄如狼眼神如狼,手握长刀,未发一句。
“报!贼在东十里之外,停马修整。”
李成龙作为临时统帅,他冷静道,“城主府下了必杀令,务必将二贼击杀,这二人能杀八十余人,武功必然了得,咱们兵分四路,四面包抄,切断他一切后路!”
“听令!”
四百白马义从在四大都统率领下,分为四队,绕过官路,向二人围拢过去。
李不凡所在龙骑卫,负责正面冲锋,他们要等其余三路人马落位,所以行军最慢。半个时辰后,天空之中放出三道烟花,虎豹狼三卫兵马已就位。
李成龙挥刀一指,“龙骑卫,冲锋!”
百马齐奔,向东驰去。
约两刻之后,李不凡看到了两人两马,立于马前,四大卫已形成合拢之势,两人却没有丝毫逃走的意思。
这两人一人身形魁梧,披头散发,浑身散发着凌厉的刀意。
另一人白衣胜雪,面如白玉,如一公子哥。
两人相貌不同,容貌却不似寻常见到的匪人。
李成龙道:“下马!”
四百白马义从齐齐下马,手握刀柄,虎视眈眈注视二人,这两人无恶不作,在隐阳道上犯下滔天罪行,只要李成龙一声令下,必会全力冲锋,将二人剁成肉泥。
李成龙是军人,城主府的命令是斩杀二人,他也不想废话,正准备下令出击,忽然,眼神落在魁梧大汉手中的刀上,举起的手,始终没有落下。
其余三大统领并未注意到,催促道:“李都统,下令吧!”
李不凡此刻眼睛也一眨不眨注视着那把刀。
时值正午,日头高照,阳光落在金刀之上,闪着耀眼的光芒。
太熟悉了。
三年来,作为城门卒,李不凡几乎每日都要到悬刀亭上,擦拭那把生锈的金刀,所以看到魁梧大汉时,他眼睛再也没有离开过那把刀。
正是这把刀,二十年前,披荆斩棘,将隐阳城荣耀,悬于大明西疆!
正是这把刀,二十年来,悬于隐阳城头,守护着隐阳一方平安!
李元虎见李成龙迟迟不肯下令,喊道,“李都……”
“统”字未喊出,他目光也停留在那把刀上。
一些不明就里的年轻白马义从,目光纷纷露出不解之色,不是要来杀这二贼嘛,怎得到头来,四大统领都一个个呆如木鸡,不肯下令了?
这些白马义从,有不少是军中老卒,他们见到这把刀时,也都肃然而立,眼神之中,充满了坚毅、敬佩的神情。
二十年前,这把刀的主人,让隐阳城名震西陲,令整个西疆闻风丧胆。
今日,这把刀终于回来了。
隐阳的魂回来了。
只是,刀的主人,却再也看不到他守护一生的隐阳城。
不少老卒已是老泪纵横。
李不凡眼中也含着泪水。
李成龙嘴角抽动,浑身忍不住颤抖,他深吸一口气,厉声道,“不许哭!”
等待了二十年,金刀回来了。
老城主离开之时,没有接受城主府和朝廷的宴请,而是一人拎着酒坛,走上了隐阳城头,与白马义从一一告辞。
那一夜,不知饮了多少酒,流泪多少泪。
那一夜,隐阳城白马义从不设防。
金刀李秋衣站在城头,一人守护了隐阳城一夜。
最后一夜。
天明之后,众人还未醒来,李秋衣长啸一声,抱着一坛赤水酒,挂刀而去。
二十年后,金刀王归来。
只是一抔黄土。
李成龙忍不住落下泪水,忽然,他大声道,“隐阳,拔刀!”
一声令下。
四百白马义从肃然而立,四百长刀齐齐拔出,斜指天空,旋即竖于左胸之前,整齐划一,铿锵有力。
天地之间,一片肃杀之意。
二十年来,哪怕是李仙成就任,哪怕是军中巡礼,白马义从也从未再行过拔刀礼。
因为拔刀礼只对一人。
那就是金刀王李秋衣。
金刀王,回来了。
(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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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天禄在旁边道,“这是隐阳城的拔刀礼,是当年李秋衣所创,虽然华而不实,却能增加隐阳义从的归属感,二十年前,李仙成任城主之时,隐阳义从不肯行拔刀礼,而以刀不出鞘的横刀礼代替,所以将之废弃了。”
又反复练习近百遍,李不凡深吸一口气,收起长刀,露出满意的笑容。他幼时,曾见几名隐阳老兵行过拔刀礼,自那时,这一套`动作便烙在心中,今日他成为一名白马义从,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的练这一套拔刀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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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多时,店主端上来三碗阳春面,每一碗中都放了块牛肉,李不凡正要说话,店主拍拍他肩膀,道:“吃吧,这块牛肉,就当是庆祝你加入白马义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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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称白马义从,真正身骑白马之人,不过千人,皆为城内精锐骑兵,其余义从,马皆为杂色,李不凡虽属龙骑军,骑得不过是一匹灰马。
“报!贼入白马镇!”
“报!贼出白马镇,位于城东四十里!”
每隔一段时间,就有人传令官前来报信,李不凡听闻,心中振奋不已,这两名贼人杀人无数,今日白马出征,必将二人斩杀马下。
白马义从四大统领,李成龙、李元虎、李迅豹、黄如狼骑马白马,率领四卫走在最前列。
这四人之中,龙虎豹三卫都是隐阳人,黄如狼本是色目人,打仗凶残,其性如狼,当年在隐阳之战立下战功,如今也成为四大统领之一。
四人之中,以李迅豹最为年轻,隐阳之战时,他不过才入伍,性格也最烈,他说道,“咱们隐阳义从这些年来,什么阵仗没见过,就算通象高手,也杀了几个,这次为了两个贼人,城主府派了咱们四卫联手,未免有些虚张声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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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元虎道,“今日只有两人,咱们却有四卫,三位老哥,我先预定一人,你们三卫杀剩余一人,战功可别跟我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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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贼在东十里之外,停马修整。”
李成龙作为临时统帅,他冷静道,“城主府下了必杀令,务必将二贼击杀,这二人能杀八十余人,武功必然了得,咱们兵分四路,四面包抄,切断他一切后路!”
“听令!”
四百白马义从在四大都统率领下,分为四队,绕过官路,向二人围拢过去。
李不凡所在龙骑卫,负责正面冲锋,他们要等其余三路人马落位,所以行军最慢。半个时辰后,天空之中放出三道烟花,虎豹狼三卫兵马已就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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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马齐奔,向东驰去。
约两刻之后,李不凡看到了两人两马,立于马前,四大卫已形成合拢之势,两人却没有丝毫逃走的意思。
这两人一人身形魁梧,披头散发,浑身散发着凌厉的刀意。
另一人白衣胜雪,面如白玉,如一公子哥。
两人相貌不同,容貌却不似寻常见到的匪人。
李成龙道:“下马!”
四百白马义从齐齐下马,手握刀柄,虎视眈眈注视二人,这两人无恶不作,在隐阳道上犯下滔天罪行,只要李成龙一声令下,必会全力冲锋,将二人剁成肉泥。
李成龙是军人,城主府的命令是斩杀二人,他也不想废话,正准备下令出击,忽然,眼神落在魁梧大汉手中的刀上,举起的手,始终没有落下。
其余三大统领并未注意到,催促道:“李都统,下令吧!”
李不凡此刻眼睛也一眨不眨注视着那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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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作为城门卒,李不凡几乎每日都要到悬刀亭上,擦拭那把生锈的金刀,所以看到魁梧大汉时,他眼睛再也没有离开过那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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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这把刀,二十年来,悬于隐阳城头,守护着隐阳一方平安!
李元虎见李成龙迟迟不肯下令,喊道,“李都……”
“统”字未喊出,他目光也停留在那把刀上。
一些不明就里的年轻白马义从,目光纷纷露出不解之色,不是要来杀这二贼嘛,怎得到头来,四大统领都一个个呆如木鸡,不肯下令了?
这些白马义从,有不少是军中老卒,他们见到这把刀时,也都肃然而立,眼神之中,充满了坚毅、敬佩的神情。
二十年前,这把刀的主人,让隐阳城名震西陲,令整个西疆闻风丧胆。
今日,这把刀终于回来了。
隐阳的魂回来了。
只是,刀的主人,却再也看不到他守护一生的隐阳城。
不少老卒已是老泪纵横。
李不凡眼中也含着泪水。
李成龙嘴角抽动,浑身忍不住颤抖,他深吸一口气,厉声道,“不许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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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城主离开之时,没有接受城主府和朝廷的宴请,而是一人拎着酒坛,走上了隐阳城头,与白马义从一一告辞。
那一夜,不知饮了多少酒,流泪多少泪。
那一夜,隐阳城白马义从不设防。
金刀李秋衣站在城头,一人守护了隐阳城一夜。
最后一夜。
天明之后,众人还未醒来,李秋衣长啸一声,抱着一坛赤水酒,挂刀而去。
二十年后,金刀王归来。
只是一抔黄土。
李成龙忍不住落下泪水,忽然,他大声道,“隐阳,拔刀!”
一声令下。
四百白马义从肃然而立,四百长刀齐齐拔出,斜指天空,旋即竖于左胸之前,整齐划一,铿锵有力。
天地之间,一片肃杀之意。
二十年来,哪怕是李仙成就任,哪怕是军中巡礼,白马义从也从未再行过拔刀礼。
因为拔刀礼只对一人。
那就是金刀王李秋衣。
金刀王,回来了。
(卷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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