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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尼克斯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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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林可声音刚落,不管车厢里还是车厢外的卫兵尽皆欢呼。
金币!
那么多金币!足够他们那么多人分的了!
周围的仆人们都投去羡慕的眼光。
做卫兵真好啊!
这样就可以得到那么多钱!
他们浑然忘了自己在见到巨虎时的酸软无力,甚至有人被吼声震晕了过去。
“去吧,把罗斯福尔的尸体丢出去。”林可对三组组长点了点头,而后回到了车厢里。
此时,丛林中,在没人看到的地方,一个身穿大红色华贵衣服的人影一闪而过,似乎是追着巨虎的方向去了。
而就在原地的树林里,卫兵们抛下地罗斯福尔的尸体正躺在那儿,而尸体的血液正慢慢渗透进泥土。
在泥土中不深处,有一小颗漆黑的圆珠子,那些血液一点点渗透了进去。
似乎被圆珠子吸收了。
车厢中,林可一屁股坐下来。
“呼”他深深吐出一口气:“约翰,帮我换一下衣服。”
太累了,身心俱疲。
自己六岁,身体太过弱小,内脏、器官等还没有发育完全,激素水平也不高,而且这也是他两辈子第一次经历战斗。
他也想尖叫,他也想逃跑,他也想晕过去。
但是,那样定然就是死。
还好,还好他有上辈子几十年的理智和经验,能够压制住一些本能的反应。
约翰在一边给他脱衣服,这次来他们可是准备了好几套衣服的。
他们这次要去城里几天时间,贵族出来郊游,衣服肯定是很重要的东西,毕竟是门面。
兔人尼克斯则是安静地坐在一边,不说话,安安静静地,看起来很乖巧。
林可也不急着去询问尼克斯为什么会被两只蓝色巨虎追、为什么会来到这里,而是闭上眼睛静静思考。
这次的战斗,反应出了太多问题了。
首先第一点,武器落后!
不是说冷兵器落后于枪支弹药,而是最基本的一些弓箭、长矛都没有,就只有剑,大砍刀都没有。
但凡了解过战争的人都知道,战场上剑是特别不实用的。
所以,他这次回去要问一下情况,看看能不能多弄点武器出来。
第二点就是力量差异问题!
按照尼克斯的说法,那两头巨虎不超过二级。
而尼克斯只是一个兔人小孩,没必要放最厉害的职业者来追,极大可能只是两只“猎犬”。
而这样的“猎犬”,却让林可这边的三百卫兵束手无策。
要不是最后关头林可把这些卫兵分队来对抗老虎,估计最后结果也只是一盘恐慌的散沙而已。
两只巨虎对抗三百人类成年男性!
这就是职业者的威能!
而且追杀尼克斯的老虎,肯定也是有理由的,搞不好到时候还会威胁到城堡。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问题,不过林可都心中有数了。
他看向尼克斯,询问它的情况:“尼克斯,可以说吗?”
可以说吗?
正在给林可换衣服的约翰一愣,没听懂什么意思。
不过那尼克斯似乎很聪明,点了点头就道:“先生,我是来自于大沼泽南方的灰毛部落,莫名其妙被一个强大的”
“等等!”
林可出声,疑惑道:“你生存在大沼泽以南?南方的大沼泽以南?”他指了指南边。
尼克斯点了点头:“对,先生您去过吗?”
林可摇摇头,而后严肃道:“在我家,我们从来不知道南方的大沼泽之南还有其他智慧生命”
大沼泽南方竟然有兔人部落?!
而且大沼泽不是广袤无际吗?尼克斯怎么跑过来的。
尼克斯也愣了愣:“先生,你们住在大沼泽北边?大沼泽外竟然有人类领地?”说着,他看了看周围的道路,也反应过来。
好家伙。
看来双方都不知道彼此的存在啊。
林可缓缓颔首:“看来大沼泽存在很多秘密行了,你继续说吧。”
尼克斯于是继续道:“在大沼泽南边有五十多个部落,是我们兔人族、狸猫族和胜路鸟族,有的时候我们也和西边的那些人类国家有过贸易”
西方的人类国家
林可一直只知道北边有很多国家,不知道西边也有。
嗯或许是某个国家的延伸?
他现在什么东西都不知道,也没学过地理和历史,只是从周围的人口中大概知道一点点而已。
而他周围的人,那些农夫、仆人和奴隶,说不定以为整个世界只有一个子爵领大小呢。
“但是昨天,有一个特别强大的职业者来攻击了我们!”说到这里,尼克斯面色变得悲伤,眼泪一瞬间就流了下来:
“那职业者杀了我们好多人,好多人,我们兔人族成年后可以就职灵敏行者,速度很快的,但是依旧跑不掉现在,现在兔人族只有我了呜呜呜”
灵敏行者?听起来确实是速度很快的职业者林可略微点头。
“你看清了吗?袭击你们部落的是什么职业者?强大到什么地步?”
虽然同情尼克斯,但是林可还是要问一下的,不然那种强者万一脑抽了追着尼克斯过来灭了他怎么办。
“不知道但是我们部落最强大的五级灵敏行者都不能抵挡他”
尼克斯揉了揉眼角毛毛上的泪珠。
比五级职业者灵敏行者强大,后面回去要问问比利叔叔,阿赞恩城堡能不能抵挡。
林可想了想,又对约翰说道:“你去和仆人们说一下,我们今天内就要赶回去,现在全力赶路,下午采购东西都快一点。”
约翰刚刚给林可换好衣服,闻言迅速跑了出去,一个车厢一个车厢地通知。
只留下睡过去的母亲和尼克斯在旁边。
“尼克斯,你以后就好好跟着我就行了,对了,你可以说说怎么启蒙血脉,怎么就职职业者吗?还有,你是不是已经启蒙了?”
林可声音温和,让有些悲伤的尼克斯稍微舒缓了一点心情。
至少我遇到的这位名叫林可阿赞恩的先生十分温柔尼克斯心里暗自庆幸,并想着未来一定要好好追随于这位先生。
他现在还时不时想起他刚刚神经最紧绷的时候,那种温暖的光芒。
“先生,我还没有启蒙血脉”
尼克斯声音很轻,怕吵醒一旁熟睡的林可母亲:“但是我看过他们启蒙血脉的方式,就是只要按一下头就可以了。”
“按一下头?”林可错愕。
“对,我看到人类来的启蒙老师只是按了一下其他兔人的头,就启蒙血脉了。”尼克斯确信。
林可忽然反应过来,这尼克斯的声音听起来,好像还是一个兔人男孩!
他问:“尼克斯,你今年几岁了?”
尼克斯想了想,转了转眼珠子,抖动了一下小鼻子,有些不确定:“应该是四个月零十天?还是十五天?我也不知道我妈一窝生了十个,大家都记不得具体的时间”
林可无语。
好的,看来兔人族和人类的成长周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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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多金币!足够他们那么多人分的了!
周围的仆人们都投去羡慕的眼光。
做卫兵真好啊!
这样就可以得到那么多钱!
他们浑然忘了自己在见到巨虎时的酸软无力,甚至有人被吼声震晕了过去。
“去吧,把罗斯福尔的尸体丢出去。”林可对三组组长点了点头,而后回到了车厢里。
此时,丛林中,在没人看到的地方,一个身穿大红色华贵衣服的人影一闪而过,似乎是追着巨虎的方向去了。
而就在原地的树林里,卫兵们抛下地罗斯福尔的尸体正躺在那儿,而尸体的血液正慢慢渗透进泥土。
在泥土中不深处,有一小颗漆黑的圆珠子,那些血液一点点渗透了进去。
似乎被圆珠子吸收了。
车厢中,林可一屁股坐下来。
“呼”他深深吐出一口气:“约翰,帮我换一下衣服。”
太累了,身心俱疲。
自己六岁,身体太过弱小,内脏、器官等还没有发育完全,激素水平也不高,而且这也是他两辈子第一次经历战斗。
他也想尖叫,他也想逃跑,他也想晕过去。
但是,那样定然就是死。
还好,还好他有上辈子几十年的理智和经验,能够压制住一些本能的反应。
约翰在一边给他脱衣服,这次来他们可是准备了好几套衣服的。
他们这次要去城里几天时间,贵族出来郊游,衣服肯定是很重要的东西,毕竟是门面。
兔人尼克斯则是安静地坐在一边,不说话,安安静静地,看起来很乖巧。
林可也不急着去询问尼克斯为什么会被两只蓝色巨虎追、为什么会来到这里,而是闭上眼睛静静思考。
这次的战斗,反应出了太多问题了。
首先第一点,武器落后!
不是说冷兵器落后于枪支弹药,而是最基本的一些弓箭、长矛都没有,就只有剑,大砍刀都没有。
但凡了解过战争的人都知道,战场上剑是特别不实用的。
所以,他这次回去要问一下情况,看看能不能多弄点武器出来。
第二点就是力量差异问题!
按照尼克斯的说法,那两头巨虎不超过二级。
而尼克斯只是一个兔人小孩,没必要放最厉害的职业者来追,极大可能只是两只“猎犬”。
而这样的“猎犬”,却让林可这边的三百卫兵束手无策。
要不是最后关头林可把这些卫兵分队来对抗老虎,估计最后结果也只是一盘恐慌的散沙而已。
两只巨虎对抗三百人类成年男性!
这就是职业者的威能!
而且追杀尼克斯的老虎,肯定也是有理由的,搞不好到时候还会威胁到城堡。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问题,不过林可都心中有数了。
他看向尼克斯,询问它的情况:“尼克斯,可以说吗?”
可以说吗?
正在给林可换衣服的约翰一愣,没听懂什么意思。
不过那尼克斯似乎很聪明,点了点头就道:“先生,我是来自于大沼泽南方的灰毛部落,莫名其妙被一个强大的”
“等等!”
林可出声,疑惑道:“你生存在大沼泽以南?南方的大沼泽以南?”他指了指南边。
尼克斯点了点头:“对,先生您去过吗?”
林可摇摇头,而后严肃道:“在我家,我们从来不知道南方的大沼泽之南还有其他智慧生命”
大沼泽南方竟然有兔人部落?!
而且大沼泽不是广袤无际吗?尼克斯怎么跑过来的。
尼克斯也愣了愣:“先生,你们住在大沼泽北边?大沼泽外竟然有人类领地?”说着,他看了看周围的道路,也反应过来。
好家伙。
看来双方都不知道彼此的存在啊。
林可缓缓颔首:“看来大沼泽存在很多秘密行了,你继续说吧。”
尼克斯于是继续道:“在大沼泽南边有五十多个部落,是我们兔人族、狸猫族和胜路鸟族,有的时候我们也和西边的那些人类国家有过贸易”
西方的人类国家
林可一直只知道北边有很多国家,不知道西边也有。
嗯或许是某个国家的延伸?
他现在什么东西都不知道,也没学过地理和历史,只是从周围的人口中大概知道一点点而已。
而他周围的人,那些农夫、仆人和奴隶,说不定以为整个世界只有一个子爵领大小呢。
“但是昨天,有一个特别强大的职业者来攻击了我们!”说到这里,尼克斯面色变得悲伤,眼泪一瞬间就流了下来:
“那职业者杀了我们好多人,好多人,我们兔人族成年后可以就职灵敏行者,速度很快的,但是依旧跑不掉现在,现在兔人族只有我了呜呜呜”
灵敏行者?听起来确实是速度很快的职业者林可略微点头。
“你看清了吗?袭击你们部落的是什么职业者?强大到什么地步?”
虽然同情尼克斯,但是林可还是要问一下的,不然那种强者万一脑抽了追着尼克斯过来灭了他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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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五级职业者灵敏行者强大,后面回去要问问比利叔叔,阿赞恩城堡能不能抵挡。
林可想了想,又对约翰说道:“你去和仆人们说一下,我们今天内就要赶回去,现在全力赶路,下午采购东西都快一点。”
约翰刚刚给林可换好衣服,闻言迅速跑了出去,一个车厢一个车厢地通知。
只留下睡过去的母亲和尼克斯在旁边。
“尼克斯,你以后就好好跟着我就行了,对了,你可以说说怎么启蒙血脉,怎么就职职业者吗?还有,你是不是已经启蒙了?”
林可声音温和,让有些悲伤的尼克斯稍微舒缓了一点心情。
至少我遇到的这位名叫林可阿赞恩的先生十分温柔尼克斯心里暗自庆幸,并想着未来一定要好好追随于这位先生。
他现在还时不时想起他刚刚神经最紧绷的时候,那种温暖的光芒。
“先生,我还没有启蒙血脉”
尼克斯声音很轻,怕吵醒一旁熟睡的林可母亲:“但是我看过他们启蒙血脉的方式,就是只要按一下头就可以了。”
“按一下头?”林可错愕。
“对,我看到人类来的启蒙老师只是按了一下其他兔人的头,就启蒙血脉了。”尼克斯确信。
林可忽然反应过来,这尼克斯的声音听起来,好像还是一个兔人男孩!
他问:“尼克斯,你今年几岁了?”
尼克斯想了想,转了转眼珠子,抖动了一下小鼻子,有些不确定:“应该是四个月零十天?还是十五天?我也不知道我妈一窝生了十个,大家都记不得具体的时间”
林可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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