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06章-我的首场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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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大早,我们就上路了。
雨过天晴。幸亏昨夜刮了一夜狂风,路上的污泥几乎都已吹干。百鸟在沿路的灌木林中唧唧啾啾地歌唱。几只狗围着我们欢蹦乱跳。卡比有时用后腿立起来,对着我叫上二、三声,我完全理解叫声的含义,这叫声似乎在说:
“勇敢些!勇敢些!”
卡比是条聪明的狗,它什么都懂,也总让别人明白它的意思。我常听人家说,它就差不会说话了,我可从来没有这么想过。它的尾巴就足以表明,它比很多人的言语或眼睛更机灵,更具通话力。总之,我和它之间,言语是毫无用处的东西,从认识的第一天起,我们很快就互相理解了。
我从来没有出过门,所以我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想去看看城市。
可是我应当坦率地说,于塞尔一点也不吸引我。它那有着尖塔的古老房屋,考古学家见了可能欣喜若狂,我看了却无动于衷。
说句实话,我要在这些房屋中寻求的,不是如画的风景。
盘旋在我脑海中的一个念头,遮住了我的视线,使我只想到一桩事:去鞋店。
我的皮鞋,维泰利斯许诺的皮鞋,现在该是我穿在脚上的时候了。
那么向我提供皮鞋、叫人快乐的鞋店在哪儿呢?
我寻找的正是这样的鞋店,其余的一切,什么尖塔、拱门、圆柱,都与我无关。
因此,于塞尔给我留下的唯一印象,是市场附近那家昏暗而又被烟熏黑了的商店。店面橱窗里陈列着几枝旧枪、一件镶着饰带和银色肩章的衣服以及各式灯具,篮子里摆满了废铜烂铁,特别是生锈的挂锁和钥匙。
我们必须走下三个台阶,才能来到一间大厅。那房子自从盖上屋顶以来,阳光一定从来没有射进来过。
象皮鞋一类漂亮的商品,怎么可以在这样可怕的地方出售呢?
可是,维泰利斯却来到这家商店,他对要办的事胸有成竹。我很快就有幸穿上了打了鞋钉的皮鞋,这皮鞋比我原来的木屐要重十倍。
师傅慷慨大方,他不仅替我买了皮鞋,而且还为我买蓝色丝绒上衣、毛料裤子和一顶毡帽。总而言之,凡是他答应过的,都给我买了。
我过去穿的是粗布衣裳,光着头,如今有了丝绒衣服,还有皮鞋和帽子。无疑,维泰利斯是世界上最好、最慷慨、最有钱的人。
其实,丝绒服已皱皱巴巴,毛料裤也已磨损,帽子上由于积满了灰尘,又经过无数次的日晒雨淋,已很难说出它本来的颜色。可是,那么多的华贵物品把我弄得眼花缭乱,这些小毛病在夺目光彩的掩盖下,我觉得是无足轻重的。
我迫不及待地想穿上这些漂亮的衣服。可是,维泰利斯把衣服交给我之前,先修改了一番,这一改,使我震惊和伤心。
回到旅店,他从小包里取出剪刀,在长裤的膝盖处剪了一刀。
我用惊愕的眼光瞧着他。
“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他对我说,“那就是要你与众不同。我们现在是在法国,我要你穿意大利式打扮;如果我们到意大利去——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我要你穿法国式装束。”
这种解释越发使我感到惊讶,他接着继续说:
“我们是些什么人?艺人,是不是?是些非得用外表去刺激好奇心不可的滑稽演员。倘若我们打扮成布尔乔亚或者乡下佬的模样去广场,你认为我们可以招徕围观我们的看客吗?不会有的,对吗?你要懂得:在生活中,乔装打扮有时是必要的,这是令人不快的事,但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
就这样,早晨我还是法国人,到天黑之前,我却成了意大利人。
我的长裤只有到膝盖那么长。维泰利斯用红细绳子在我的小腿上交叉绑上几道,把我的长统袜扎牢;在我的毡帽上扎了几根绸带,又用毛线做成的一束花做点缀。
我不晓得旁人看了以后有什么想法。不瞒你说,我应当承认,我自认为妙极了,大概确实妙不可言,因为我的朋友卡比在我身上细看一番之后,也满意地向我伸出了前爪。
卡比对我改变模样表示赞许,这使我尤其感到高兴。当我穿上新衣服时,心里美得意洋洋地待在我面前,夸张地模仿我的动作。我打扮完毕,它双手叉腰,仰着头,露齿一笑,发出几声轻轻的讥讽的叫声。
我听人说过,探讨猴子是否会笑是个有趣的科学课题。我认为,提出这一问题的人一定是象牙塔中的学者,他们从来没有苦心研究过真的猴子。我长期与心里美亲密相处,我可以断定:猴子是会笑的,而且它常以侮辱的方式取笑我。笑法也许和人不完全一样。但当某种感情促使它兴高采烈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它的嘴角向后舒展,眼皮皱起,上下颌迅速颤动,两只黑眼睛好象烧红的小煤球,射出火一般的光芒。
此外,我还很快观察到了当我的自尊心受到损害时,猴子的笑容的特点。
“现在打扮完毕,”维泰利斯等我戴上帽子后对我说,“咱们开始工作吧!明天是赶集的日子,我们要举行盛大的演出,你将首次表演。”
我问“首次表演”是什么意思。维泰利斯解释说,那是演员第一次在观众面前演戏。
“明天我们将举行首场演出,”他说,“你当个配角。因此,我得让你排练我指定给你的角色。”
我以惊讶的目光向他表示我不理解他说的意思。
“我所说的角色,是指你在这场演出中要做的事情。我带你来,不是让你游山玩水的,我没有那么阔气。我带你来的目的,为的是让你干活。所谓干活,是让你和我的几条狗以及心里美一起登台演戏。”
“我可不会演!”我惊慌地叫了一声。
“正因为如此,我才应当教会你。你知道,卡比用后腿走路,步态优雅,那不是在娘肚子里就会的。同样,道勒斯跳绳也不是为了消遣。卡比学会用后腿站立,道勒斯学会跳绳,都是经过长期苦练,才学会这套本领,成为熟练的滑稽演员的。你也应当学会和它们一起演出时要扮演的各种不同的角色。咱们现在开始干活吧!”
关于“干活”,那时我只有十分幼稚的概念。我以为一说“干活”,就得翻地、砍树或者凿石头,从来没想象过别的事情。
“我们将要演的戏,剧名叫心里美先生的仆人,又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维泰利斯接着说,“这个戏的剧情是这样的:心里美先生身边一直有一位满意的仆人,那是卡比。可是卡比老了,心里美想重新在一个。卡比负责寻找,接替卡比的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乡下小孩,他名叫雷米。”
“他和我同名吗?”
“不,他不是别人,正是你自己,你从乡下来,侍候心里美。”
“猴子没有仆人。”
“在滑稽戏里,猴子是有仆人的。你来了,心里美觉得你象个傻瓜。”
“演这没有啥意思。”
“有没有意思与你有什么相干?无非是逗人发笑嘛!再说,假如你真的到一位先生家里当佣人,譬如主人让你摆桌子。喏.这儿正好有一张桌子,可以在我们的戏里派用场,你去把餐具摆好。”
餐桌上放有几只盘子、一只酒杯、一把刀、一把叉和一块白餐巾。
该怎么摆呢?
我这样自己问着自己,弯下腰来看着桌子,伸出两只胳膊.张着嘴,不知道该从哪里做起。我的师傅拍拍手,哈哈大笑。
“妙!妙!妙极了!”维泰利斯连连说道,“你演戏的表情真好。在你来之前,我收过一个孩子,他老是装出一副机灵的面孔,他的表情明白地告诉大家:‘你们可以看到,我扮演傻瓜是扮得多么象。’而你什么也不说,你的傻气实在逗人。”
“我不知道怎样才好。”
“这恰恰是你与众不同的地方。明天,也许再隔几天,你就会很好地领会哪些是你该做的。到那时候,你要记住你现在遇到的这种尴尬的窘境,而且要装得并不感觉到自己在做戏。假如在你脸上能常常找到今天这副表情和这种动作,我预言,你将获得极大的成功。你在我的戏里扮演什么角色呢?你演一个小乡巴佬,啥也没有见过,啥也不懂。他来到猴子的家里。他比猴子更无知,更笨拙,由此得出了这个剧本的副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你比心里美更蠢,这就是你的角色。为了演好这场戏,你只要象现在一样,呆呆地站着就行了。当然不可能老是站着,到了那时,你应当回想起你现在的这副模样,然后艺术地把自己变成一个戏里的你,演戏的时候,你已经不是现在的你了。”
心里美先生的仆人不是一出重头戏,演出不超过二十分钟,排练却化了近三个小时。同一个动作,维泰利斯让我们——我和狗——重复两次、四次或十多次。
那几条狗也确实总要忘记某些角色的动作,需要让它们反复从头学起。
我们师傅那种耐心和温和的态度,真使我有点吃惊。他一点不象我们村里人那样对待牲口,那些人驯养牲口使用的唯一手段是辱骂和鞭打。
而维泰利斯呢,马拉松式的排练不管进行到什么时候,他也决不生气,从不咒骂。
“来,重新开始!”一旦他的要求没有达到,他总是严肃地说,“卡比,这样不好,您不专心。心里美,您该挨剋了。”
话不多,却已经够分量了。
“暖,”排练结束时他问我,“你觉得对演戏会习惯吗?”
“没有把握。”
“你不讨厌演戏吗?”
“不讨厌,我喜欢。”
“一切会顺顺当当的。你聪明,更为可贵的,或许是你的专心。专心加听话,什么事都能成功。你看看我的狗,把狗和心里美作一番比较。心里美可能更聪明、伶俐,但它不听话。别人教的,它学得快,也忘得快。更严重的,别人要它做的事,它向来不爽爽快快地去做。它爱反抗,动不动闹别扭,本性难改嘛,所以我不生它的气。猴子不象狗,它缺乏责任心,从这一点上来说,它是劣等动物。你懂吗?”
“好象懂了。”
“孩子,你要用心,听话。你该做的,要力争做好。生活的成败,全在这上面!”
说着说着,我壮大了胆告诉他:在排练过程中最使我感到惊讶的,是他对心里美、狗和我表现出来的始终如一的耐心。
他对我淡淡一笑。
“看得出来,”他对我说,“直到今天为止,你一直和一些对待牲口很粗暴的农民生活在一起,他们认为只有举着木棍才能驱赶牲口,这是个讨厌的过错,粗暴者所得甚微,温顺者所得甚多——如果不是全部的话。我嘛,我从不对动物发火,所以才能把它们驯养成今天这个样子。我要是揍它们,它们就会提心吊胆,而惧怕会麻痹智力。再说,我要是大动肝火,我自己也不会成为今天这样的人,我不可能养成忍耐的性格,去经受各种考验,赢得你的信任。教育别人的人自己同时也在受教育。我给狗上几堂课,狗也给我同样多的教育,我发展了狗的智力,狗陶冶了我的性格。”
我对他讲的每一句话都觉得奇怪,我忍不住出声大笑。
“你觉得很怪,是不是?一条狗能教育人?可是一点不假。你想想吧,你承认狗会受它主人的影响不?”
“哦,那当然啰!”
“这样你会懂得,主人对他的狗进行教育时,他首先必须为人师表。假如我在训练卡比时大发脾气,那卡比会怎样呢?它就会养成爱发脾气的习性,换句话说,它学了我的坏样子,它也会变坏的。狗几乎总是它主人的一面镜子。谁看到了狗,谁就等于看到了它的主人。你让你的狗给我看一眼,我就可以说出你是什么样的人。强盗的狗必定是坏蛋,小偷的狗必定是小偷,无知的农夫养的狗必定粗野,斯文的、和蔼可亲的主人喂养的狗必定可爱。”
我的伙伴——狗和猴子——与我相比,它们有一个长处,即习惯于在观众面前亮相,所以它们对第二天的到来并不害怕。对于它们来说,只是做它们已经做过一百次或者已经是上千次的事罢了。
我可不同。我的心象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倘若我的角色演不成功,维泰利斯会怎么说呢?观众又会怎么评论呢?
我愁肠百结,夜不能寐。好不容易入睡了,我又在睡梦中见到捧腹大笑的观众,他们在拼命嘲弄我。
第二天我们就要离开客店去广场演出,我的心情紧张极了。
维泰利斯走在前面,他昂首挺胸,用两只胳膊和脚打着拍子,用金属短笛吹起华尔兹舞曲。
卡比在维泰利斯后面,背上骑着悠然自得的心里美,后者完全是一副英国将军的打扮,穿着一身镶有金边的红上衣和红裤子,头戴双角大羽毛帽。
泽比诺和道勒斯之间保持不变的间隔,并排前进。
我在队伍最后面压阵。师傅规定的前后间隔,使我们在街上占了很大一块阵地。
然而,比我们盛大的仪仗队更能吸引人的,是那从短笛里吹出来的声音。这声音传进家家户户的每一个角落,唤醒于塞尔市民的好奇心。人们跑到门口,看我们列队通过。顷刻间,所有的窗帘一下子全都掀开了。
三五成群的孩子跟着我们,惊讶的农民也加入我们的行列。所以,当我们抵达广场时,我们被四周的观众团团围了个水泄不通。
一刹那工夫,舞台已经搭好。说是舞台,实际只是用一根绳子系在四棵树上,腾出一块长方形空地。我们就站在场子的中央。
演出的第一部分是狗耍各种不同的把戏。我现在不可能向你说出这些把戏的名堂,因为我当时一来忙于练功,二来实在焦虑不安。
我只记得,维泰利斯放下短笛,操起提琴,为狗的动作伴奏。他时而演奏舞曲,时而奏起轻快的音乐。
人群拥在绳子周围。我不由自主地往四下里瞧,只见无数双眼睛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我们,好象射出的无数光束。
第一个节目演完,卡比用牙齿叼着小木碗,用两条后腿在“贵宾”面前转圈子。要是钱币没有落进本碗,它就煞住脚步,将木碗伸出圈外,把它送到手够不到绳圈的人群面前,前腿扑在不肯轻易掏钱的观众身上,汪汪地叫上二、三声,并在它想打开的口袋上轻轻拍几下。
随之而来的是观众的叫喊声,欢乐的说话声和嘲笑声。
“这狗真鬼!谁有鼓鼓囊囊的钱包,它都清楚。”
“得了,掏掏腰包吧!”
“他会给的。”
“他才舍不得呢!”
“还有您叔叔的遗产哩,怕什么?”
钱币终于在它的藏身处被挖了出来。
这段时间,维泰利斯一声不吭,两眼不离那只小木碗,用小提琴拉了几首欢快的乐曲,小提琴随着乐曲时而抬高,时而放低。
卡比很快回到主人身边,嘴里得意地衔着装得满满的木碗。
现在轮到我和心里美上场了。
“女士们,先生们!”维泰利斯一手拿弓,一手拿琴,连说带比划,“我们继续演出,请诸位观赏一出迷人的喜剧,剧名叫心里美先生的仆人,又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象我这样的人,向来是不喜欢事先为自己的戏和演员吹捧的。不过我要向诸位说一句话:请睁开眼睛,竖起耳朵,准备鼓掌!”
被维泰利斯称之为“迷人的喜剧”的,实际上是一出哑剧,即只用动作而不用语言来表演。这是一出名副其实的哑剧,因为其中的两个主要演员——心里美和卡比——是不会说话的,第三个角色——即我本人——是开口说不了两三句话的人。
为了让演员的动作易于被人理解,维泰利斯就戏的背景加上几句台词,并作些解释。
就这样,他悄悄地奏着军乐,宣布心里美先生——一位在印度战争中升官发财的英国将军——登场。到这天为止,心里美先生唯一的一个奴仆就是卡比。可是这位将军现在想找一个“人”来侍候自己,心里美先生的财力完全有可能使自己实现这一奢望。自古以来,畜生总是人的奴隶,而现在该是颠倒过来的时候了。
心里美将军嘴里叼着雪茄烟,来回踱着方步,在等候仆人的到来,它往观众脸上喷烟圈的表演真值得一看哩!
将军等得不耐烦了,象一个快要大发雷霆的人,转动着大眼珠子,龇牙咧嘴,捶胸顿足。
以将军跺脚三次为信号,我该在卡比的陪同下出场了。
如果我忘了我要扮演的角色,那狗一定会提醒我的。按照约定的时间,它向我伸出爪子,把我引到将军身边。
将军一见我,遗憾地伸着两只胳膊。怎么?这就是给它推荐的仆人?它走到我的鼻子尖下打量我,在我周围转来转去,轻蔑地耸耸肩膀。
它神态滑稽,逗得众人哈哈大笑。观众心里有数:它是把我当成十足的傻瓜,而且,这也是观众的感觉。
这出戏从各个方面来表现我的笨拙。在每一幕里,我都要做一件新的蠢事;心里美却相反,它不错过每一个机会,去显示它的聪明和机智。
在长时间地审视我以后,将军对我表示怜悯,吩咐给我备午饭。
“将军认为:这孩子吃饱肚子后就不会那么愚蠢了。”维泰利斯说,“咱们瞧吧!”
我在一张小桌前坐下,餐具已经摆好,餐巾放在餐盘里。
这块餐巾派什么用场?
卡比示意我使用餐巾。
我寻思了半天,最后用餐巾擤了擤鼻涕。
将军见此情景后捧腹大笑,卡比瞧着我的愚蠢举动,仰天摔了一跤。
我发觉我是搞错了,于是我再次察看餐巾,心里嘀咕该怎么使用。
我灵机一动,终于计上心头:我将餐巾卷起来,做了条领带。
将军又噗嗤一声笑了,卡比又摔了一跤。
表演反复进行。将军发怒了,它抢走我的椅子,坐到我的位子上,把我的午餐吃个精光。
啊,将军!它会使用餐巾!它把餐巾的一角挂在军礼服的纽扣上,又往膝盖上一铺,动作是多么潇洒!它掰面包和喝酒的举止又是多么高雅!
然而在它一系列漂亮的举动中,产生无可比拟的最大喜剧效果的是饭后它索取牙签并利索地剔牙的动作。
暴风雨般的掌声从四面八方响起,演出胜利告终。
猴子多么聪明!仆人多么愚蠢!
回到旅店,维泰利斯向我表示祝贺。我已经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滑稽演员,他的夸奖,我是受之无愧的。
次日一大早,我们就上路了。
雨过天晴。幸亏昨夜刮了一夜狂风,路上的污泥几乎都已吹干。百鸟在沿路的灌木林中唧唧啾啾地歌唱。几只狗围着我们欢蹦乱跳。卡比有时用后腿立起来,对着我叫上二、三声,我完全理解叫声的含义,这叫声似乎在说:
“勇敢些!勇敢些!”
卡比是条聪明的狗,它什么都懂,也总让别人明白它的意思。我常听人家说,它就差不会说话了,我可从来没有这么想过。它的尾巴就足以表明,它比很多人的言语或眼睛更机灵,更具通话力。总之,我和它之间,言语是毫无用处的东西,从认识的第一天起,我们很快就互相理解了。
我从来没有出过门,所以我怀着一颗好奇的心想去看看城市。
可是我应当坦率地说,于塞尔一点也不吸引我。它那有着尖塔的古老房屋,考古学家见了可能欣喜若狂,我看了却无动于衷。
说句实话,我要在这些房屋中寻求的,不是如画的风景。
盘旋在我脑海中的一个念头,遮住了我的视线,使我只想到一桩事:去鞋店。
我的皮鞋,维泰利斯许诺的皮鞋,现在该是我穿在脚上的时候了。
那么向我提供皮鞋、叫人快乐的鞋店在哪儿呢?
我寻找的正是这样的鞋店,其余的一切,什么尖塔、拱门、圆柱,都与我无关。
因此,于塞尔给我留下的唯一印象,是市场附近那家昏暗而又被烟熏黑了的商店。店面橱窗里陈列着几枝旧枪、一件镶着饰带和银色肩章的衣服以及各式灯具,篮子里摆满了废铜烂铁,特别是生锈的挂锁和钥匙。
我们必须走下三个台阶,才能来到一间大厅。那房子自从盖上屋顶以来,阳光一定从来没有射进来过。
象皮鞋一类漂亮的商品,怎么可以在这样可怕的地方出售呢?
可是,维泰利斯却来到这家商店,他对要办的事胸有成竹。我很快就有幸穿上了打了鞋钉的皮鞋,这皮鞋比我原来的木屐要重十倍。
师傅慷慨大方,他不仅替我买了皮鞋,而且还为我买蓝色丝绒上衣、毛料裤子和一顶毡帽。总而言之,凡是他答应过的,都给我买了。
我过去穿的是粗布衣裳,光着头,如今有了丝绒衣服,还有皮鞋和帽子。无疑,维泰利斯是世界上最好、最慷慨、最有钱的人。
其实,丝绒服已皱皱巴巴,毛料裤也已磨损,帽子上由于积满了灰尘,又经过无数次的日晒雨淋,已很难说出它本来的颜色。可是,那么多的华贵物品把我弄得眼花缭乱,这些小毛病在夺目光彩的掩盖下,我觉得是无足轻重的。
我迫不及待地想穿上这些漂亮的衣服。可是,维泰利斯把衣服交给我之前,先修改了一番,这一改,使我震惊和伤心。
回到旅店,他从小包里取出剪刀,在长裤的膝盖处剪了一刀。
我用惊愕的眼光瞧着他。
“这样做只有一个目的,”他对我说,“那就是要你与众不同。我们现在是在法国,我要你穿意大利式打扮;如果我们到意大利去——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我要你穿法国式装束。”
这种解释越发使我感到惊讶,他接着继续说:
“我们是些什么人?艺人,是不是?是些非得用外表去刺激好奇心不可的滑稽演员。倘若我们打扮成布尔乔亚或者乡下佬的模样去广场,你认为我们可以招徕围观我们的看客吗?不会有的,对吗?你要懂得:在生活中,乔装打扮有时是必要的,这是令人不快的事,但我们又有什么办法呢?”
就这样,早晨我还是法国人,到天黑之前,我却成了意大利人。
我的长裤只有到膝盖那么长。维泰利斯用红细绳子在我的小腿上交叉绑上几道,把我的长统袜扎牢;在我的毡帽上扎了几根绸带,又用毛线做成的一束花做点缀。
我不晓得旁人看了以后有什么想法。不瞒你说,我应当承认,我自认为妙极了,大概确实妙不可言,因为我的朋友卡比在我身上细看一番之后,也满意地向我伸出了前爪。
卡比对我改变模样表示赞许,这使我尤其感到高兴。当我穿上新衣服时,心里美得意洋洋地待在我面前,夸张地模仿我的动作。我打扮完毕,它双手叉腰,仰着头,露齿一笑,发出几声轻轻的讥讽的叫声。
我听人说过,探讨猴子是否会笑是个有趣的科学课题。我认为,提出这一问题的人一定是象牙塔中的学者,他们从来没有苦心研究过真的猴子。我长期与心里美亲密相处,我可以断定:猴子是会笑的,而且它常以侮辱的方式取笑我。笑法也许和人不完全一样。但当某种感情促使它兴高采烈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它的嘴角向后舒展,眼皮皱起,上下颌迅速颤动,两只黑眼睛好象烧红的小煤球,射出火一般的光芒。
此外,我还很快观察到了当我的自尊心受到损害时,猴子的笑容的特点。
“现在打扮完毕,”维泰利斯等我戴上帽子后对我说,“咱们开始工作吧!明天是赶集的日子,我们要举行盛大的演出,你将首次表演。”
我问“首次表演”是什么意思。维泰利斯解释说,那是演员第一次在观众面前演戏。
“明天我们将举行首场演出,”他说,“你当个配角。因此,我得让你排练我指定给你的角色。”
我以惊讶的目光向他表示我不理解他说的意思。
“我所说的角色,是指你在这场演出中要做的事情。我带你来,不是让你游山玩水的,我没有那么阔气。我带你来的目的,为的是让你干活。所谓干活,是让你和我的几条狗以及心里美一起登台演戏。”
“我可不会演!”我惊慌地叫了一声。
“正因为如此,我才应当教会你。你知道,卡比用后腿走路,步态优雅,那不是在娘肚子里就会的。同样,道勒斯跳绳也不是为了消遣。卡比学会用后腿站立,道勒斯学会跳绳,都是经过长期苦练,才学会这套本领,成为熟练的滑稽演员的。你也应当学会和它们一起演出时要扮演的各种不同的角色。咱们现在开始干活吧!”
关于“干活”,那时我只有十分幼稚的概念。我以为一说“干活”,就得翻地、砍树或者凿石头,从来没想象过别的事情。
“我们将要演的戏,剧名叫心里美先生的仆人,又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维泰利斯接着说,“这个戏的剧情是这样的:心里美先生身边一直有一位满意的仆人,那是卡比。可是卡比老了,心里美想重新在一个。卡比负责寻找,接替卡比的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乡下小孩,他名叫雷米。”
“他和我同名吗?”
“不,他不是别人,正是你自己,你从乡下来,侍候心里美。”
“猴子没有仆人。”
“在滑稽戏里,猴子是有仆人的。你来了,心里美觉得你象个傻瓜。”
“演这没有啥意思。”
“有没有意思与你有什么相干?无非是逗人发笑嘛!再说,假如你真的到一位先生家里当佣人,譬如主人让你摆桌子。喏.这儿正好有一张桌子,可以在我们的戏里派用场,你去把餐具摆好。”
餐桌上放有几只盘子、一只酒杯、一把刀、一把叉和一块白餐巾。
该怎么摆呢?
我这样自己问着自己,弯下腰来看着桌子,伸出两只胳膊.张着嘴,不知道该从哪里做起。我的师傅拍拍手,哈哈大笑。
“妙!妙!妙极了!”维泰利斯连连说道,“你演戏的表情真好。在你来之前,我收过一个孩子,他老是装出一副机灵的面孔,他的表情明白地告诉大家:‘你们可以看到,我扮演傻瓜是扮得多么象。’而你什么也不说,你的傻气实在逗人。”
“我不知道怎样才好。”
“这恰恰是你与众不同的地方。明天,也许再隔几天,你就会很好地领会哪些是你该做的。到那时候,你要记住你现在遇到的这种尴尬的窘境,而且要装得并不感觉到自己在做戏。假如在你脸上能常常找到今天这副表情和这种动作,我预言,你将获得极大的成功。你在我的戏里扮演什么角色呢?你演一个小乡巴佬,啥也没有见过,啥也不懂。他来到猴子的家里。他比猴子更无知,更笨拙,由此得出了这个剧本的副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你比心里美更蠢,这就是你的角色。为了演好这场戏,你只要象现在一样,呆呆地站着就行了。当然不可能老是站着,到了那时,你应当回想起你现在的这副模样,然后艺术地把自己变成一个戏里的你,演戏的时候,你已经不是现在的你了。”
心里美先生的仆人不是一出重头戏,演出不超过二十分钟,排练却化了近三个小时。同一个动作,维泰利斯让我们——我和狗——重复两次、四次或十多次。
那几条狗也确实总要忘记某些角色的动作,需要让它们反复从头学起。
我们师傅那种耐心和温和的态度,真使我有点吃惊。他一点不象我们村里人那样对待牲口,那些人驯养牲口使用的唯一手段是辱骂和鞭打。
而维泰利斯呢,马拉松式的排练不管进行到什么时候,他也决不生气,从不咒骂。
“来,重新开始!”一旦他的要求没有达到,他总是严肃地说,“卡比,这样不好,您不专心。心里美,您该挨剋了。”
话不多,却已经够分量了。
“暖,”排练结束时他问我,“你觉得对演戏会习惯吗?”
“没有把握。”
“你不讨厌演戏吗?”
“不讨厌,我喜欢。”
“一切会顺顺当当的。你聪明,更为可贵的,或许是你的专心。专心加听话,什么事都能成功。你看看我的狗,把狗和心里美作一番比较。心里美可能更聪明、伶俐,但它不听话。别人教的,它学得快,也忘得快。更严重的,别人要它做的事,它向来不爽爽快快地去做。它爱反抗,动不动闹别扭,本性难改嘛,所以我不生它的气。猴子不象狗,它缺乏责任心,从这一点上来说,它是劣等动物。你懂吗?”
“好象懂了。”
“孩子,你要用心,听话。你该做的,要力争做好。生活的成败,全在这上面!”
说着说着,我壮大了胆告诉他:在排练过程中最使我感到惊讶的,是他对心里美、狗和我表现出来的始终如一的耐心。
他对我淡淡一笑。
“看得出来,”他对我说,“直到今天为止,你一直和一些对待牲口很粗暴的农民生活在一起,他们认为只有举着木棍才能驱赶牲口,这是个讨厌的过错,粗暴者所得甚微,温顺者所得甚多——如果不是全部的话。我嘛,我从不对动物发火,所以才能把它们驯养成今天这个样子。我要是揍它们,它们就会提心吊胆,而惧怕会麻痹智力。再说,我要是大动肝火,我自己也不会成为今天这样的人,我不可能养成忍耐的性格,去经受各种考验,赢得你的信任。教育别人的人自己同时也在受教育。我给狗上几堂课,狗也给我同样多的教育,我发展了狗的智力,狗陶冶了我的性格。”
我对他讲的每一句话都觉得奇怪,我忍不住出声大笑。
“你觉得很怪,是不是?一条狗能教育人?可是一点不假。你想想吧,你承认狗会受它主人的影响不?”
“哦,那当然啰!”
“这样你会懂得,主人对他的狗进行教育时,他首先必须为人师表。假如我在训练卡比时大发脾气,那卡比会怎样呢?它就会养成爱发脾气的习性,换句话说,它学了我的坏样子,它也会变坏的。狗几乎总是它主人的一面镜子。谁看到了狗,谁就等于看到了它的主人。你让你的狗给我看一眼,我就可以说出你是什么样的人。强盗的狗必定是坏蛋,小偷的狗必定是小偷,无知的农夫养的狗必定粗野,斯文的、和蔼可亲的主人喂养的狗必定可爱。”
我的伙伴——狗和猴子——与我相比,它们有一个长处,即习惯于在观众面前亮相,所以它们对第二天的到来并不害怕。对于它们来说,只是做它们已经做过一百次或者已经是上千次的事罢了。
我可不同。我的心象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倘若我的角色演不成功,维泰利斯会怎么说呢?观众又会怎么评论呢?
我愁肠百结,夜不能寐。好不容易入睡了,我又在睡梦中见到捧腹大笑的观众,他们在拼命嘲弄我。
第二天我们就要离开客店去广场演出,我的心情紧张极了。
维泰利斯走在前面,他昂首挺胸,用两只胳膊和脚打着拍子,用金属短笛吹起华尔兹舞曲。
卡比在维泰利斯后面,背上骑着悠然自得的心里美,后者完全是一副英国将军的打扮,穿着一身镶有金边的红上衣和红裤子,头戴双角大羽毛帽。
泽比诺和道勒斯之间保持不变的间隔,并排前进。
我在队伍最后面压阵。师傅规定的前后间隔,使我们在街上占了很大一块阵地。
然而,比我们盛大的仪仗队更能吸引人的,是那从短笛里吹出来的声音。这声音传进家家户户的每一个角落,唤醒于塞尔市民的好奇心。人们跑到门口,看我们列队通过。顷刻间,所有的窗帘一下子全都掀开了。
三五成群的孩子跟着我们,惊讶的农民也加入我们的行列。所以,当我们抵达广场时,我们被四周的观众团团围了个水泄不通。
一刹那工夫,舞台已经搭好。说是舞台,实际只是用一根绳子系在四棵树上,腾出一块长方形空地。我们就站在场子的中央。
演出的第一部分是狗耍各种不同的把戏。我现在不可能向你说出这些把戏的名堂,因为我当时一来忙于练功,二来实在焦虑不安。
我只记得,维泰利斯放下短笛,操起提琴,为狗的动作伴奏。他时而演奏舞曲,时而奏起轻快的音乐。
人群拥在绳子周围。我不由自主地往四下里瞧,只见无数双眼睛一动不动地注视着我们,好象射出的无数光束。
第一个节目演完,卡比用牙齿叼着小木碗,用两条后腿在“贵宾”面前转圈子。要是钱币没有落进本碗,它就煞住脚步,将木碗伸出圈外,把它送到手够不到绳圈的人群面前,前腿扑在不肯轻易掏钱的观众身上,汪汪地叫上二、三声,并在它想打开的口袋上轻轻拍几下。
随之而来的是观众的叫喊声,欢乐的说话声和嘲笑声。
“这狗真鬼!谁有鼓鼓囊囊的钱包,它都清楚。”
“得了,掏掏腰包吧!”
“他会给的。”
“他才舍不得呢!”
“还有您叔叔的遗产哩,怕什么?”
钱币终于在它的藏身处被挖了出来。
这段时间,维泰利斯一声不吭,两眼不离那只小木碗,用小提琴拉了几首欢快的乐曲,小提琴随着乐曲时而抬高,时而放低。
卡比很快回到主人身边,嘴里得意地衔着装得满满的木碗。
现在轮到我和心里美上场了。
“女士们,先生们!”维泰利斯一手拿弓,一手拿琴,连说带比划,“我们继续演出,请诸位观赏一出迷人的喜剧,剧名叫心里美先生的仆人,又名两个中最蠢的未必是你认定的那一个。象我这样的人,向来是不喜欢事先为自己的戏和演员吹捧的。不过我要向诸位说一句话:请睁开眼睛,竖起耳朵,准备鼓掌!”
被维泰利斯称之为“迷人的喜剧”的,实际上是一出哑剧,即只用动作而不用语言来表演。这是一出名副其实的哑剧,因为其中的两个主要演员——心里美和卡比——是不会说话的,第三个角色——即我本人——是开口说不了两三句话的人。
为了让演员的动作易于被人理解,维泰利斯就戏的背景加上几句台词,并作些解释。
就这样,他悄悄地奏着军乐,宣布心里美先生——一位在印度战争中升官发财的英国将军——登场。到这天为止,心里美先生唯一的一个奴仆就是卡比。可是这位将军现在想找一个“人”来侍候自己,心里美先生的财力完全有可能使自己实现这一奢望。自古以来,畜生总是人的奴隶,而现在该是颠倒过来的时候了。
心里美将军嘴里叼着雪茄烟,来回踱着方步,在等候仆人的到来,它往观众脸上喷烟圈的表演真值得一看哩!
将军等得不耐烦了,象一个快要大发雷霆的人,转动着大眼珠子,龇牙咧嘴,捶胸顿足。
以将军跺脚三次为信号,我该在卡比的陪同下出场了。
如果我忘了我要扮演的角色,那狗一定会提醒我的。按照约定的时间,它向我伸出爪子,把我引到将军身边。
将军一见我,遗憾地伸着两只胳膊。怎么?这就是给它推荐的仆人?它走到我的鼻子尖下打量我,在我周围转来转去,轻蔑地耸耸肩膀。
它神态滑稽,逗得众人哈哈大笑。观众心里有数:它是把我当成十足的傻瓜,而且,这也是观众的感觉。
这出戏从各个方面来表现我的笨拙。在每一幕里,我都要做一件新的蠢事;心里美却相反,它不错过每一个机会,去显示它的聪明和机智。
在长时间地审视我以后,将军对我表示怜悯,吩咐给我备午饭。
“将军认为:这孩子吃饱肚子后就不会那么愚蠢了。”维泰利斯说,“咱们瞧吧!”
我在一张小桌前坐下,餐具已经摆好,餐巾放在餐盘里。
这块餐巾派什么用场?
卡比示意我使用餐巾。
我寻思了半天,最后用餐巾擤了擤鼻涕。
将军见此情景后捧腹大笑,卡比瞧着我的愚蠢举动,仰天摔了一跤。
我发觉我是搞错了,于是我再次察看餐巾,心里嘀咕该怎么使用。
我灵机一动,终于计上心头:我将餐巾卷起来,做了条领带。
将军又噗嗤一声笑了,卡比又摔了一跤。
表演反复进行。将军发怒了,它抢走我的椅子,坐到我的位子上,把我的午餐吃个精光。
啊,将军!它会使用餐巾!它把餐巾的一角挂在军礼服的纽扣上,又往膝盖上一铺,动作是多么潇洒!它掰面包和喝酒的举止又是多么高雅!
然而在它一系列漂亮的举动中,产生无可比拟的最大喜剧效果的是饭后它索取牙签并利索地剔牙的动作。
暴风雨般的掌声从四面八方响起,演出胜利告终。
猴子多么聪明!仆人多么愚蠢!
回到旅店,维泰利斯向我表示祝贺。我已经成为一个出类拔萃的滑稽演员,他的夸奖,我是受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