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篇第一节至第四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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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晚,在陈姐的卧室之内,事隔多日后萧鹰第二次进入她的玉体,蜜爱着她,借此慰藉她受惊的心灵,陈姐亦热烈回应,彻底放开。
银色的月光自窗帘缝隙处透进来,映照着不断起起伏伏的他们,香艳绝伦
第二天萧鹰来到办公室,用手指敲着桌子的脸,面色阴沉得可怕。小于和小费互相使个眼色,赶紧从他视线中消失。
萧鹰当然不是在向小女孩耍威风,他在想陈姐前夫的事。听那家伙的意思,竟然找了陈姐十多年,痴情一片啊,看来很有些麻烦的哦!
正想得烦,手机响了,看一眼是莺儿的电话,接起:“莺儿,有事找哥?”
自从回了趟家,中间他又回去过几次,每次都和家里相处的不错,大家绝口不提不愉快的事,吃吃饭饮饮茶,气氛就和普通家庭没什么两样。
莺儿就象一只重新获得自由、放飞蓝天的百灵鸟,浑身都散发惊人的美艳光采,那让她变成这世上最美的女孩,因为她的心情阴郁太久,一旦释放便如吃了兴奋剂的精灵,每天都乐开怀。多年的夙愿成为现实,任一女孩都会受不了的。
“哥,下周咱们去欧洲啊,我想出去玩玩。”莺儿说。
萧鹰觉得浑身都舒服,莺儿的声音真是好听。上学时就有犯贱的男生说过:萧莺儿的声音,那真是这世上最美妙的声音,就是她骂我一千句我也愿意听!
当时就有人踹了他一脚:你想人家骂,人家还不愿费那口水呢!
“去欧洲啊”萧鹰心里盘算着。
不错的主意哦,这大夏天的,去欧洲海滨城市蹓跶一下真不错,而且姐姐妹妹们头一年跟他,不表示一下有点不够意思,那几位小字辈的美媚们可是一直怪他没时间陪她们好好玩呢。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最近发生的事太多了,可以借此缓冲一下,让如吴克琼者习惯和大家处在一起的感觉,让她冰冻的心加速融化。
怕就怕她根本不愿意去,还有零零五那个小刺头,最近见她的几面关系也未得到丝毫进步,不敢打保票,还是弄准为好。
将情况和妹妹通报了一下,莺儿没有任何介意,痛痛快快地表示愿意为所有参加者买单。她和白玉一样,是最了解萧鹰糗事的女性,早知萧鹰的騒心一片,知道他这样的男人不可能专情于一个女人,如果吃他的醋会短寿二十年的,人类有几个二十年?答案是没有几个,所以还是不要吃他的醋。
“哥,吻我一下”挂断电话前,莺儿轻声要求萧鹰。
萧鹰轻笑,给她作了一个亲吻的声音“傻丫头,见面再吻多好,你来吧。”
“哗!真的啊!万岁!”莺儿话声渐远,电话却依然能听见啪啪两声,应该是把可怜的电话扔在了地毯上。
萧鹰再一次被妹妹的深情感动。审视自己,看不懂有什么好的,一个发福的帅哥,傻得连整个集团都不要的大傻瓜,值得这杰出的妹妹如此衷情吗?追她的帅哥可是按集团军算的哎,只能赞美命运吧,哈哈。
不一刻莺儿就赶到,上前就抱住他给了他一个火辣辣的热吻。
萧鹰猪哥似的舔舔嘴唇“妹妹的吻,好甜啊!哈哈!”
“哥哥喜欢就好,爱死你啦!”莺儿又吻他几下,坐到他对面“哥,这几天老妹可是为你做了不少事哦,我要求连逛欧盟最好玩的十五个国家,哈哈。”
她用小手扇着风,白皙的小脸变得红扑扑的,小鼻头上有点点汗渍,显是来得急了。
萧鹰一边为她抹抹汗,一边惊奇地道:“什么啊,做了什么事,我怎么不知?”
“你还在这儿迷糊,家族内部对你连续动用集团力量很不满,说这样你的赌约肯定能完成,你追妞应该凭自己的力量。”莺儿白了萧鹰一眼,怪他不了解她的努力。
“我靠,凭什么不能用,我是不是集团职员?我只是说不愿做家主,我没有脱离开集团嘛,我用我自己的钱和权力办事,有什么不对吗?”萧鹰的大眼睛快立起来了。
萧鹰在集团虽没有固定工作,但是权力很大,且拥有相当比重的股权,他只是不到万不得已不愿动用这些钱和权力而已,不是没有。那些老家伙脑袋都秀逗了吗,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想不通,一群老木头!
莺儿噗哧笑了“哥,你怎么和我回那些老家伙的话一样啊,呵呵,我就是这么说他们的,把他们个个骂得狗血喷头,哈哈,妹妹干得不错吧,嘿嘿!”
说到这儿,她伸出白生生的小小右手,和萧鹰的右手“啪”的击了一下。
这是他们兄妹常做的动作,极有默契。若说起和萧鹰的契合度,世上没有人能强过莺儿,她,就似为萧鹰生的,她,就是上天为他安排的那个姻缘女人,她,就象他的肋骨!
萧鹰每每念起,仍深悔折磨她那么久!
“那用不用我回去一趟,骂骂那些老家伙,哈哈。”萧鹰在家族里是宠儿,是天之骄子,他谁也不惧,以前有家族内部事务时,他就常常发表自己的看法,绝不放弃自己的权力。
“不用啦,妹妹给你搞定了,我也不怕他们的,咯咯。”莺儿挥挥手,引发高耸的酥胸一阵颤动。
兄妹二人谈了好多,莺儿十分同情他碰上那么多衰事,吴克琼的事她帮不上忙,但要帮他“处理”陈姐的前夫。
萧鹰犹豫道:“不好吧,你别干犯法的事。”
“你怕我找表哥他们啊,不会的,我对打断他的胳膊和腿没兴趣,我只是想让那家伙自顾不暇,你想,一个正常男人,有可能为了一个找不到的前妻,十多年没个相好的吗?据你说他是个怕老婆的人哦,那么”莺儿附耳过来,和萧鹰嘀咕了一阵。
言毕,两人相视而笑,这一刻,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有多少被认定是不受欢迎的人就是这样被他们兄妹俩配合修理的。
天亮了。
窗外早就有人在走动、说话,熙熙攘攘的声音传入室内,令中年男人再睡不着,看一眼手表,才六点钟而已,没办法,只好从床上爬起来,先关了开了一夜的空调,顺着眼皮,打着哈欠,踢踏着拖鞋去洗漱。
抬起脸看一眼镜子,本想梳一下头发,他却呆住,这***死镜子里出现的是谁啊?
充血的眼球,呆滞无神的目光,铁硬的胡须向四面八方生长着,松懈的面皮
如果镜子在手里,现在已经掉了。
他自恋的脑袋里非常悲哀地出现几句词: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
想当年,小陈初嫁给他,一时羡煞色狼无数,她高贵的气质、绝美的容颜以及温柔的性格,让他感到光荣和幸福,拥有这样一位妻子,是世间所有男人的心愿。
而他自己,虽说不是英俊潇洒的人物,但当时刚刚在政府部门受到重用,仕途走的那叫一个顺,正是雄姿英繁,两人十分登对,走在外面总是令人羡慕的一对儿。
离婚时他万分不愿,下了不知多少个保证意图挽回美人的心,可惜她意已决,领着两个女儿躲得不知去向,依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分居超过一定时限即可判定离婚理由成立。
结果回天乏术,他们还是离了婚。经历了十几年之后的今天,佳人依然美艳,他则变作这副模样!心理能平衡才怪!
实际上他当然并未象他所说的,说什么找了她十年,毕竟这是现实社会,他需要生活,他也是正常男人,也需要发泄性欲,不可能为了一个前妻毁了自己。
但当时在商场看到她的一瞬,他就是抑制不住地冲上前,说出了那些话。那一刻,他觉得他的嫉妒心,和要重新拥有她的心无限膨胀,简直要让他爆炸掉了。
如果不是保安拉走他,他真想把那个挺着肚子的帅哥干掉!
想到这儿,他一拳击在镜子旁的瓷砖上。
“你干什么呢!”一个女人探头嗔怪地说了他一句,走去洗手间。
“啊没什么,不小心碰到。”他吓了一跳,连忙收拾好,去做饭。
这位大侠就是他第二位老婆,虽然长相不怎么着,脾气可是非常不好,他很怕她,见了她跟耗子见猫似的,可不能让她这大醋坛子知道他的想法,不然要惨透。
做着饭,他又愤愤地想起“城乡”差别来了。这要是在前妻身边,真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过得那叫一个舒心!现在可倒好,凡事要他伺候这位奶奶,他哪还有一个堂堂处长的样子!
做好饭,叫醒儿子,那位奶奶也洗漱好坐在了饭桌上。他看看她“帮着端碗啊!”那位奶奶打量式的横了他一眼“今天吃枪葯啦?我还就不去端,怎么着!”
他扁了扁嘴,敢怒不敢言,只好自己一人去端,背过身时在心里将她的直系亲属都用下身的物事问候了一遍。
早上七点四十,早早的来到办公室,他的心才算平静下来。家里还没有办公室舒服,悲哀。
看了一会儿报纸,听同事们陆陆续续都来了,他才敞开门,开始日复一日的公务活动。
在政府部门当官最好了,根本就没什么大事,顶多有时支支嘴,基本用不着他参与,只要需要时带张嘴去吃饭局、参加会议就行。
时间一转眼就到了上午十点,他刚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这时一名长相尚可的女手下嗲着嗓子给他带过来一封信,说是公务员让她捎给他的。
妈的,这个娘们,好象总对他有意思,说话就不能好好说的,要不是兔子不吃窝边草,最重要的是怕老婆,睡了你又如何!
这样意婬着,他这才拆开信看了一遍。
那信没有署名,且只有简单的几个字:我在玫瑰餐厅等你,中午十二点,十五号桌,不见不散。
他反复将信看了n遍,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是那个美丽、温柔、可爱的前妻!
不会错的,玫瑰餐厅虽然并不很出名,却是他们以前常去的地方,他没和别的女人在那里吃过饭!
他的血沸腾起来,觉得青春期又回来了似的兴奋。
他和司机打了招呼,要来钥匙亲自开车,早早就跑出去,订了花束,换了一套自认为最帅气的西装和皮鞋,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全部收拾一遍,给老婆打个电话谎称单位有饭局,请好假,然后就盯着手表猛看,快到十一点时他就等不及了,驾车取了制作完毕的精美的花,直奔玫瑰餐厅。
等待是如此漫长,一分钟都象一小时,但这些,当他终于看到光彩夺目的前妻进了餐厅,就都值了。
他发现她果然还象二十出头嫁人时一样漂亮、迷人,气质则更上一层,正是那种迷死人不偿命的知识女性典范。
最重要的,是她身边没有那个可恨的家伙陪伴!
“你来啦,请坐。”他绅士地为前妻拉开椅子,待她坐下,自己才敢坐下。
将花献给她时,他颇为担心她不接受,却见她坦然收下,心里真是乐开花,就象又回到了过去追她时的时光一样开心,他开始妙语连珠,大献殷勤,用一千句话回顾自己失败的婚姻用一万句话赞美这位前妻,表示希望与她重归与好再续前缘
此时,萧鹰和莺儿就坐在离他们不远处的一间雅间里,吃着小菜,时刻注意着陈姐和那家伙的动静。
莺儿手里拿着一个仪器,对着一台手机的受话端,陈姐和那家伙的话一字不差的通过手机传递给了某人。
天有不测风云,正是进餐时间,外面却阴云密布起来。
伴随着一个光亮的闪电和一个沉闷的炸雷,餐厅的门被一把推开,声音极大,一时引得本就张望外面天气的进餐者都望向大门的方向。
陈姐前夫也随意地望了一眼。
进来的,正是他的现任老婆,手举着手机,盯紧他的眼神似一把尖刀刺进来了他的心里,让他变小、变无。
萧鹰和莺儿碰了一下酒杯:“cheers!”
搞定,接下来该让吴美媚跟去欧洲了,有点头痛哦。
[今天是新书冰人开写的日子,大家为我加油吧!]
当晚,在陈姐的卧室之内,事隔多日后萧鹰第二次进入她的玉体,蜜爱着她,借此慰藉她受惊的心灵,陈姐亦热烈回应,彻底放开。
银色的月光自窗帘缝隙处透进来,映照着不断起起伏伏的他们,香艳绝伦
第二天萧鹰来到办公室,用手指敲着桌子的脸,面色阴沉得可怕。小于和小费互相使个眼色,赶紧从他视线中消失。
萧鹰当然不是在向小女孩耍威风,他在想陈姐前夫的事。听那家伙的意思,竟然找了陈姐十多年,痴情一片啊,看来很有些麻烦的哦!
正想得烦,手机响了,看一眼是莺儿的电话,接起:“莺儿,有事找哥?”
自从回了趟家,中间他又回去过几次,每次都和家里相处的不错,大家绝口不提不愉快的事,吃吃饭饮饮茶,气氛就和普通家庭没什么两样。
莺儿就象一只重新获得自由、放飞蓝天的百灵鸟,浑身都散发惊人的美艳光采,那让她变成这世上最美的女孩,因为她的心情阴郁太久,一旦释放便如吃了兴奋剂的精灵,每天都乐开怀。多年的夙愿成为现实,任一女孩都会受不了的。
“哥,下周咱们去欧洲啊,我想出去玩玩。”莺儿说。
萧鹰觉得浑身都舒服,莺儿的声音真是好听。上学时就有犯贱的男生说过:萧莺儿的声音,那真是这世上最美妙的声音,就是她骂我一千句我也愿意听!
当时就有人踹了他一脚:你想人家骂,人家还不愿费那口水呢!
“去欧洲啊”萧鹰心里盘算着。
不错的主意哦,这大夏天的,去欧洲海滨城市蹓跶一下真不错,而且姐姐妹妹们头一年跟他,不表示一下有点不够意思,那几位小字辈的美媚们可是一直怪他没时间陪她们好好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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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情况和妹妹通报了一下,莺儿没有任何介意,痛痛快快地表示愿意为所有参加者买单。她和白玉一样,是最了解萧鹰糗事的女性,早知萧鹰的騒心一片,知道他这样的男人不可能专情于一个女人,如果吃他的醋会短寿二十年的,人类有几个二十年?答案是没有几个,所以还是不要吃他的醋。
“哥,吻我一下”挂断电话前,莺儿轻声要求萧鹰。
萧鹰轻笑,给她作了一个亲吻的声音“傻丫头,见面再吻多好,你来吧。”
“哗!真的啊!万岁!”莺儿话声渐远,电话却依然能听见啪啪两声,应该是把可怜的电话扔在了地毯上。
萧鹰再一次被妹妹的深情感动。审视自己,看不懂有什么好的,一个发福的帅哥,傻得连整个集团都不要的大傻瓜,值得这杰出的妹妹如此衷情吗?追她的帅哥可是按集团军算的哎,只能赞美命运吧,哈哈。
不一刻莺儿就赶到,上前就抱住他给了他一个火辣辣的热吻。
萧鹰猪哥似的舔舔嘴唇“妹妹的吻,好甜啊!哈哈!”
“哥哥喜欢就好,爱死你啦!”莺儿又吻他几下,坐到他对面“哥,这几天老妹可是为你做了不少事哦,我要求连逛欧盟最好玩的十五个国家,哈哈。”
她用小手扇着风,白皙的小脸变得红扑扑的,小鼻头上有点点汗渍,显是来得急了。
萧鹰一边为她抹抹汗,一边惊奇地道:“什么啊,做了什么事,我怎么不知?”
“你还在这儿迷糊,家族内部对你连续动用集团力量很不满,说这样你的赌约肯定能完成,你追妞应该凭自己的力量。”莺儿白了萧鹰一眼,怪他不了解她的努力。
“我靠,凭什么不能用,我是不是集团职员?我只是说不愿做家主,我没有脱离开集团嘛,我用我自己的钱和权力办事,有什么不对吗?”萧鹰的大眼睛快立起来了。
萧鹰在集团虽没有固定工作,但是权力很大,且拥有相当比重的股权,他只是不到万不得已不愿动用这些钱和权力而已,不是没有。那些老家伙脑袋都秀逗了吗,这么简单的道理都想不通,一群老木头!
莺儿噗哧笑了“哥,你怎么和我回那些老家伙的话一样啊,呵呵,我就是这么说他们的,把他们个个骂得狗血喷头,哈哈,妹妹干得不错吧,嘿嘿!”
说到这儿,她伸出白生生的小小右手,和萧鹰的右手“啪”的击了一下。
这是他们兄妹常做的动作,极有默契。若说起和萧鹰的契合度,世上没有人能强过莺儿,她,就似为萧鹰生的,她,就是上天为他安排的那个姻缘女人,她,就象他的肋骨!
萧鹰每每念起,仍深悔折磨她那么久!
“那用不用我回去一趟,骂骂那些老家伙,哈哈。”萧鹰在家族里是宠儿,是天之骄子,他谁也不惧,以前有家族内部事务时,他就常常发表自己的看法,绝不放弃自己的权力。
“不用啦,妹妹给你搞定了,我也不怕他们的,咯咯。”莺儿挥挥手,引发高耸的酥胸一阵颤动。
兄妹二人谈了好多,莺儿十分同情他碰上那么多衰事,吴克琼的事她帮不上忙,但要帮他“处理”陈姐的前夫。
萧鹰犹豫道:“不好吧,你别干犯法的事。”
“你怕我找表哥他们啊,不会的,我对打断他的胳膊和腿没兴趣,我只是想让那家伙自顾不暇,你想,一个正常男人,有可能为了一个找不到的前妻,十多年没个相好的吗?据你说他是个怕老婆的人哦,那么”莺儿附耳过来,和萧鹰嘀咕了一阵。
言毕,两人相视而笑,这一刻,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有多少被认定是不受欢迎的人就是这样被他们兄妹俩配合修理的。
天亮了。
窗外早就有人在走动、说话,熙熙攘攘的声音传入室内,令中年男人再睡不着,看一眼手表,才六点钟而已,没办法,只好从床上爬起来,先关了开了一夜的空调,顺着眼皮,打着哈欠,踢踏着拖鞋去洗漱。
抬起脸看一眼镜子,本想梳一下头发,他却呆住,这***死镜子里出现的是谁啊?
充血的眼球,呆滞无神的目光,铁硬的胡须向四面八方生长着,松懈的面皮
如果镜子在手里,现在已经掉了。
他自恋的脑袋里非常悲哀地出现几句词: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
想当年,小陈初嫁给他,一时羡煞色狼无数,她高贵的气质、绝美的容颜以及温柔的性格,让他感到光荣和幸福,拥有这样一位妻子,是世间所有男人的心愿。
而他自己,虽说不是英俊潇洒的人物,但当时刚刚在政府部门受到重用,仕途走的那叫一个顺,正是雄姿英繁,两人十分登对,走在外面总是令人羡慕的一对儿。
离婚时他万分不愿,下了不知多少个保证意图挽回美人的心,可惜她意已决,领着两个女儿躲得不知去向,依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分居超过一定时限即可判定离婚理由成立。
结果回天乏术,他们还是离了婚。经历了十几年之后的今天,佳人依然美艳,他则变作这副模样!心理能平衡才怪!
实际上他当然并未象他所说的,说什么找了她十年,毕竟这是现实社会,他需要生活,他也是正常男人,也需要发泄性欲,不可能为了一个前妻毁了自己。
但当时在商场看到她的一瞬,他就是抑制不住地冲上前,说出了那些话。那一刻,他觉得他的嫉妒心,和要重新拥有她的心无限膨胀,简直要让他爆炸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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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儿,他一拳击在镜子旁的瓷砖上。
“你干什么呢!”一个女人探头嗔怪地说了他一句,走去洗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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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大侠就是他第二位老婆,虽然长相不怎么着,脾气可是非常不好,他很怕她,见了她跟耗子见猫似的,可不能让她这大醋坛子知道他的想法,不然要惨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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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七点四十,早早的来到办公室,他的心才算平静下来。家里还没有办公室舒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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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是如此漫长,一分钟都象一小时,但这些,当他终于看到光彩夺目的前妻进了餐厅,就都值了。
他发现她果然还象二十出头嫁人时一样漂亮、迷人,气质则更上一层,正是那种迷死人不偿命的知识女性典范。
最重要的,是她身边没有那个可恨的家伙陪伴!
“你来啦,请坐。”他绅士地为前妻拉开椅子,待她坐下,自己才敢坐下。
将花献给她时,他颇为担心她不接受,却见她坦然收下,心里真是乐开花,就象又回到了过去追她时的时光一样开心,他开始妙语连珠,大献殷勤,用一千句话回顾自己失败的婚姻用一万句话赞美这位前妻,表示希望与她重归与好再续前缘
此时,萧鹰和莺儿就坐在离他们不远处的一间雅间里,吃着小菜,时刻注意着陈姐和那家伙的动静。
莺儿手里拿着一个仪器,对着一台手机的受话端,陈姐和那家伙的话一字不差的通过手机传递给了某人。
天有不测风云,正是进餐时间,外面却阴云密布起来。
伴随着一个光亮的闪电和一个沉闷的炸雷,餐厅的门被一把推开,声音极大,一时引得本就张望外面天气的进餐者都望向大门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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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鹰和莺儿碰了一下酒杯:“che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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