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行商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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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行商记
在路上,欣然叮嘱鲁滨逊:“从现在开始,我便化名胡苏,身份是来自绢之国的‘魔界商人’,我们贩卖的美酒,就叫做胡苏酒,你呢,就是我的跟班,要称我为胡苏老爷,懂吗?”
“胡苏”是巨人文中常用的敬语,就是“忠厚可靠”、“刚正不阿”的意思,欣然化名胡苏,不知道是自嘲还是自勉。
“知道了老爸,可是那么好的胡苏酒卖给巨魔,实在太浪费了我都没喝几口呢”鲁滨逊嫉妒的瞅着货车。
欣然笑道:“傻孩子,别那么小心眼,我们苏家是贸易都市赫赫有名的商界魁首,身为苏家的人,可以食无肉,却不可不做买卖!况且我们此行也不是为了赚钱,主要目的是通过做生意和巨魔一族搞好关系,将来还有用得着他们的地方。”
小巨魔恍然大悟,兴高采烈的拉着货车朝甘霖谷奔去,欣然坐在车上,意气风发的吹起了口哨。
路上碰见修建城墙的巨魔工人,欣然便丢一瓶酒、一块饼下去,挥手致意。酒瓶上印着胡苏老爷的名片,巨魔们喝了美酒,便等于结识了这位不晓得从哪里冒出来的“魔界商人”很大方的放他同行。即便有人疑心他从城堡来,但欣然的相貌绝非人类,不像“城堡恶霸”苏某某的党羽,而且身上散发出巨魔们最喜欢的薄荷香味,便天真的当他是朋友。
欣然与鲁滨逊来到甘霖谷外,卸下货车,取出一幅锣鼓。“胡苏老爷”敲锣,小巨魔打鼓,很快引来大群巨魔围观,议论纷纷。
“这两个陌生人是什么来路?”
“好像跑江湖的”
“卖大力丸的!”
“不对,是耍杂技的!”
“看起来不像巨魔,也不像人类。”
“因为是混血嘛!打鼓的小孩差不多是一半对一半,敲锣的少年人类血统更多些。”
直到欣然自报家门,才打消了群魔的疑惑。齐声问道:“你自称魔界商人,有什么好东西卖给我们吗?”
欣然笑而不答,拿起一瓶胡苏酒狠狠的摔在脚下。酒瓶碎裂,扑鼻的酒香充满山谷,有如一把把看不见的小钩子,扯住了巨魔们的鼻子。
“喔喔——好香、好香!”
“怎会有如此醇香的美酒啊!”“哇靠老大你真拽!这么珍贵的美酒也舍得摔?”
“废话少说,这酒怎么卖?”
欣然倨傲的说:“你们这般乡下人想来也没有多少钱,买不起本老爷的胡苏酒!”
众人群情激愤,举着拳头嚷道“你别小看人”、“开出价来再说”
欣然笑道:“这样好了,我也不想赚穷人的钱,你们家里有什么珍惜罕见的玩意,或者晶石、机械果之类,若是老爷我看着喜欢,就可以估价换酒。”
群魔齐声叫好,一窝蜂的跑回山谷,取来压箱底的珍藏,前来换酒。举凡有经验的珍宝猎人都知道一个道理,越是强大的魔兽,就越喜欢收集宝物来装饰洞穴,比如巨龙的巢穴里通常会有大量金银财宝。巨魔也不例外,在杀死猎物后便把尸体上携带的道具、首饰作为战利品收藏起来,如果运气好,还会获得魔法道具。
即便是最勇敢的珍宝猎人,也不敢单枪匹马的闯入巨魔巢穴寻宝。欣然却开创了业界的奇迹,以商人的身份跟巨魔打交道,用不值多少钱的胡苏酒换取人家苦心搜集的宝物,兵不刃血的完成了多少财宝猎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巨魔们则认为拿无用的装饰品换来可口的美酒,是他们占了便宜,故而对欣然好感倍增。得了便宜还卖乖“胡苏老爷”出手不凡,一举两得。
如此这般,欣然很快将四大桶美酒抛售一空,换来了一大堆看不出有什么用处的瓶瓶罐罐,还有许多黑色金属矿石。
欣然认出是“精金”矿石,不由得喜形于色。精金质地坚硬,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魔法金属,用精金制造的武器和铠甲每一件都价值连城。一车酒只要换到一块精金矿石就算赚翻了,他却换来了大半车,倘若让那些终生寻觅一小块精金而不可得的苦命珍宝猎人看见,一定会嫉妒得吐血。
鲁滨逊却不觉得那些黑糊糊的石头块有多珍贵,埋怨道:“老爸,那帮混球摆明了坑我们哩!这些破烂矿石甘霖谷随处可见,根本就不值钱,而且沉得吓死人,收来何用?”
欣然也不点破精金的价值,笑吟吟的说:“儿子你有所不知,我等经商,主要目的并非赚钱,看到自己提供的商品能满足顾客的需要,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方便和快乐,乃是从商者最大的幸福,这就是我们胡苏家族高尚的商业精神啊!”鲁滨逊深为信服,惭愧的说:“父亲所言极是,孩儿的思想境界还是不够高呀!”
欣然拍着儿子的肩膀说:“境界不够高,可以慢慢的提高,这些石头也并不是没有用处,带回家去可以当做腌泡菜的压缸石。”
正说着话,一群健壮的母巨魔簇拥着一位拄着拐杖身材干瘦的巨魔老人走过来。鲁滨逊悄声告诉欣然,老人是甘霖谷的巨魔长老彭蓬蓬(拗口也没办法,人家就是叫这个名字)。全族事务,彭蓬蓬一个人说了算,后面那些女人是他的妻妾,足有二十多位。欣然端详巨魔长老,惊异的发觉此人目光炯炯有神,眉宇间透着智慧,远非其它愚鲁的巨魔能比。至于他身后那群奇形怪状的母巨魔,欣然看了一眼便恶心的移开视线。他很佩服巨魔长老妻妾的数量,却严重鄙视其质量。不过以巨魔的眼光来看,那些母巨魔说不定个个是大美人呢。
长老倨傲的朝欣然点了下头,问道:“你就是胡苏老爷?我可没听说过大汉之海有这么一号人物。”
欣然笑道:“我是从绢之国来的。”
长老哼了一声道:“绢之国大,还是甘霖谷大?”
欣然忍着笑说:“自然是甘霖谷更大。”
长老满意的笑道:“我想世上也不会有比甘霖谷更大的部落了,你的酒,拿来给我尝尝。”
欣然启开一瓶胡苏酒递给夜郎自大的巨魔长老。老人品了一口,眯着眼睛长长叹了口气:“好酒啊好酒!”挥手指挥妻妾将车上的胡苏酒全部搬回自家洞府,解下挂在杖头的破旧布包递给欣然,挑衅似的说:“这是酒钱,你收好了。”
鲁滨逊勃然色变,嚷道:“长老,你太过分了,这破玩意连一瓶酒也换不到!”
巨魔长老冷冷的瞄了他一眼,转而问欣然:“你怎么说?”
欣然微笑着收下布包,朝巨魔长老深施一礼,诚恳的说:“长老的慷慨,鄙人终生难忘。”
巨魔长老露出笑容,温和的说:“胡苏老爷的眼光也让我终生难忘,请善加使用乾坤袋吧,它会使你行商旅途更加轻松。”说罢与欣然握手致意,告辞离去。
回家的路上,鲁滨逊纳闷的端详那只黑白布块拼凑起来的挎包,怎么也看不出它值钱在哪里,只好向欣然求教。
欣然回头笑道:“你把车上所有的精金矿装进包里。”
鲁滨逊狐疑的说:“包这么小,顶多装得下两块石头。”话虽如此,他还是顺从的把矿石一块接着一块的塞进挎包,没想到这不起眼的布包竟是个无底洞,装下一车的矿石也没有塞满的迹象。
“这只布袋是从东方绢之国流传而来的神奇魔导器,无论装下多少东西也不会满,重量亦不会增加,因此被称为‘乾坤袋’,夸张的说,就是一只能装下天地乾坤的布袋。”欣然解释道。
鲁滨逊深为叹服,这才明白为何巨魔长老为何会夸欣然眼力好。身为商人,没有辨别物品价值的眼力是没有前途的。
从这以后“魔界商人”胡苏经常出入甘霖谷,给巨魔一族带来美味的胡苏酒和其它生活用品。
欣然考察了甘霖谷的状况,发现此地水质很差,再加上巨魔大多不讲卫生,普遍患有口腔疾病和皮肤病。巨魔们居住在谷中窑洞里,石板为床,枯草为被褥,夏日沙漠中蚊虫肆虐,他们也深受其苦。巨魔不怕流血受伤,却被小小的蚊子欺负得无可奈何,因为蚊虫的毒液含有酸性物质,一旦叮咬成疮便不易愈合。
欣然看在眼中,脑子里又冒出了鬼主意。他决定在甘霖谷着手进行一次伟大的改革,把文明的空气带到野蛮落后的巨魔部落。为此首先要从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入手,欣然效仿某位生前死后饱受争议的大人物的做法,把这次改革命名为“新生活运动”与某大人物不同之处在于,欣然的“新生活运动”绝非做做样子,而是大刀阔斧的落力实行。
他先去了流放者行营,用胡苏酒作为报酬,雇佣流放者按照他提供的模型加工牙具。又用葵花籽提炼油膏,混入薄荷、酒草汁液和石英粉磨(沙漠里石英矿石随处可见),制成胡苏牌牙膏。牙具与牙膏,当然是卖给巨魔的,用来防止口腔疾病,免得一张嘴便臭气熏人。
欣然还用酒草蒸馏出酒精,混合薄荷香精、葵花香精,制成胡苏牌香水。初衷本来是防治蚊虫叮咬,没想到香水做得太成功,还没等卖给巨魔就被朱诺、尤丽亚、罗拉和娜娜哄抢一空,连皇家步行鸟三姊妹也闻香而动,硬从欣然手里讨去三大瓶胡苏香水,擦抹的每一根羽毛都香气袭人。
欣然前去巨魔行营出售胡苏牙膏和胡苏香水,结果广受好评,首先尝试的巨魔从此不受蚊虫与牙痛之苦,其余的族人也受到鼓励,竞相抢购胡苏系列产品,很快便供不应求了。欣然一面委托城堡中的女人们加紧制造香水、牙膏,同时教给巨魔用细沙洗澡,保持体表卫生,免得感染皮肤病。
欣然多次出入甘霖谷,博得了巨魔们的尊敬,同时也进一步深入到他们的生活圈子,结实了不少朋友。其中以巨魔长老彭蓬蓬的交情最深,每次来甘霖谷都要找他喝酒聊天。
这一日欣然正与长老坐在树荫下喝酒下棋,忽然听见山谷深处传来凄厉的吼叫声,回头一望,却不见有猛兽入侵。好奇的问长老,是什么怪物在吼叫。
长老知道欣然神通广大,暗想也许胡苏老爷能帮甘霖谷除掉那个祸害于是把他到了山谷背后的沙坑前,指着深坑说:“怪物就在坑里。”
欣然低头一看,顿时恶心的汗毛倒竖。坑里满是蠕动的毒蛇,一头超级巨大的母巨魔被困在坑内,受毒蛇煎熬,发出痛苦的吼叫,震得他耳朵嗡嗡作响。母巨魔也发现了欣然,昂起头颅,瞪着小灯笼般火红的怪眼与之对视,头上顶着一窝万头攒动的毒蛇,活象神话中的蛇发妖女。
欣然壮着胆子靠近坑缘,母巨魔突然伸出巨爪,似乎要把他拽下来一口吃掉。欣然吓得缩回头去,母巨魔失望的咆哮,甩动双爪将洞壁打得砂土飞扬,地面亦随之震颤。
欣然擦了把冷汗,狐疑的问长老:“这女怪物犯了什么罪,为何要把她囚在沙坑里受毒蛇缠身之刑?”
长老苦笑道:“她叫‘沙王’,是甘霖谷的噩梦,大家是因为太害怕她了才不得不把她囚在此处。”
“她很厉害吗?”
“岂止厉害,简直疯狂!我们巨魔就算是很残忍的民族了,可也不像那头杂种--连自己的同胞都吃!”巨魔长老恨得咬牙切齿。
巨魔是比较特别的亚人类种族,雌性巨魔的比雄性巨魔更强壮。沙王是巨魔与霸巨人(是巨人中最贪婪最凶猛,同时也是头脑最简单的一族)的混血儿,比一般的母巨魔更强壮凶猛十倍,且性情好斗,动辄杀害同胞。甘霖谷中没有人是沙王的对手,一拥而上也未必能制服她,为了除掉心腹之患,巨魔们不得不动起了最不擅长的脑筋,合伙挖了这座大坑,埋入大量毒蛇,趁沙王熟睡时将之推入沙坑。
想不到她生命力强悍如斯,日夜身受毒蛇咬噬,至今仍未死。那些毒蛇也像是寄生在沙王的肉体里,以她的血肉为粮食,吃掉一块肉,她便长出一块肉。沙王也以毒蛇为食物,形成奇妙的共生状态。
巨魔长老唯恐沙王有朝一日冲出牢笼向族人报复,一直苦于无法杀死她,便向欣然求助,请他想个办法弄死沙王。
欣然略所思索,建议长老放火烧死沙王。
长老摇头苦笑道:“这个办法我也想过,可是谁也不敢生火啊。”
巨魔天生怕火,欣然却不怕,自告奋勇的替他们生了一堆火,告诉大家用篝火烤熟食物再吃,就不会闹肚子痛了。注意要经常给火堆添加柴禾,免得熄灭,到时候万一欣然不在,他们就只有吃生冷食物了。
巨魔们虚心受教,学着欣然的样子把火烧旺,又请他亲手把第一质火炬丢下沙坑,揭开了屠杀沙王的战役。
火炬落在沙王干燥的皮肤上,很快燃烧起来。沙王痛得直打滚,凄厉的哀嚎起来。巨魔们大喜过望,七手八脚的抱起柴火丢下沙坑,把火引旺。沙王置身火海,浑身上下火光冲天一片鲜红,毒蛇亦被烤得发了狂,拼命往她身体深处钻。欣然朝沙坑中偷眼一瞥,只见沙王摇摇晃晃的站立起来,挺直腰杆昂首悲鸣,粗壮的长臂高举向天空,她是如此高大,以至于那双足有蒲扇大的爪子几乎触摸到了沙坑边缘。
欣然不由得担心起来,只要沙王奋力一跃,便可轻而易举的爬出沙坑。
然而母巨魔是不擅长跳跃的,沙王嘶鸣的半晌,头上忽然传来啵啵的脆响,只见一条蝮蛇自她耳中钻了出来,半截身子仍留在脑中。毒蛇吐着火红的信子,试图逃出火海,然而一触及烈火,它的信子就果真燃起了火,吱吱尖叫着缠绕在沙王粗壮的颈子上,痛苦的死去。沙王像摘耳环似的拽出蛇尸,奋力扔出沙坑,恰巧落在欣然脚上。吓得他掉头逃离沙坑,寻回仍在兜售商品的鲁滨逊,一溜烟的跑掉了。
离开甘霖谷好远,尚能听见沙王凄厉的尖啸。欣然手按心口,祈祷那可怕的母巨魔快点翘辫子。他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被吓到差点尿裤子。
欣然灰溜溜的逃回城堡,连续几天一闭眼就梦见身缠火蛇的女巨魔来找自己报仇,吓得缩在家里不敢出门。罗素等人对他反常的举止感到好奇,欣然也不解释,推说身子不太舒服。
如此闲居数日,被沙王吓破的胆子慢慢复原,欣然静极思动,再次兴起了去甘霖谷的念头。于是出去寻鲁滨逊置办商品,却见他与小杰坐在一处,正手捧书本高声朗诵。小杰念一句,鲁滨逊便跟着念一句。原来小杰正在教这位大侄子读书。
欣然旁听了片刻,差点笑得肠子打结。原来两人所用的课本正是他的少作苏大头春宵寻梦记,这等艳情小说夜深人静独自翻阅都要脸红,一本正经的大声朗诵出来“笑果”可想而知。幸亏没有外人在场,不然准会怀疑这里是疯人院。欣然转念一想,忽然有了一个好主意,进去问小杰,另外一本寻梦记是哪里来的。
小杰得意的告诉欣然,他又抄写了一本,送给鲁滨逊当课本。“鲁滨逊呢,再把这本书翻译成巨人文字,教我学说巨人语。”欣然笑道:“把巨人文翻译本拿来给我看。”小杰翻出一本比原版稍厚的抄写本给欣然。欣然草草翻阅了一下,发觉鲁滨逊的译笔稍有些罗嗦,而且许多词汇他理解的不对,比如书中男主角奉承某女小脚儿生的好看,比作“三寸金莲”鲁滨逊翻译成某女的鞋面上绣了“三寸长的金莲花”着实误会的好笑。
欣然亲自动手把翻译稿重新校订修改,自信能够完美的再现原着精髓,这才把译稿交给鲁滨逊,让他和小杰多抄写几份,另有用处。
两人拿了书稿立即着手抄写,数万字的长篇小说,抄起来当然不轻松,两个小家伙忙了三天抄出足有十份,找到欣然大诉其苦,说是手都累残了,再也不能动笔。
欣然化装成“魔界商人”胡苏,带上鲁滨逊和一车美酒,安然穿越巨魔城堡,来到流放者行营。以美酒为报酬,请巨人兄弟找一些比较有文化的流放犯替他抄写寻梦记。
巨人兄弟很快找到了数十名前苦修派教徒。这些老修士人人是大学问家,历史、文学、神学无不精通,因为长期在沙漠中修行,对巨人文也很了解。替欣然抄书,那真是大材小用。不过话说回来,苦修教士终生不近女色,何曾看过如此露骨的艳情描写,一边抄写一边大摇其头,高声祈祷,一个个羞得面红耳赤,好似一群公鸡。
巨人兄弟看他们抄得有趣,也捡起一本书稿翻了起来。一看之下不由得大惊失色,齐声问欣然:“怎会是巨人文?”
欣然笑道:“我要把这些书卖给巨魔,当然要翻译成巨人文啦。”
大哥“仁”拍着脑袋叹道:“苏少爷怎么不早说呢,既然是抄写巨人文,我们兄弟也可以帮忙啊!”四兄弟是沙漠巨人,对母语当然很精通。
欣然故意问他:“你小子识字吗?” 他与仁、道、仆、能兄弟相处多日,交情已经到了互相打趣开玩笑的程度。
仁啐了一口唾沫,恨恨的说:“呸,别小看人!实话对你说吧,我们兄弟在沙漠巨人里头,也是小有名气的秀才呢——”
欣然被他逗得哈哈大笑,当下同意四兄弟一同抄写。欣然在流浪者行营混了一整天,除了跟巨人兄弟扯皮,就是喝酒,磕瓜子,教鲁滨逊下棋,日子过得很是惬意。转眼日薄西山,众人已经抄出了近三百本书稿,累得手都抬不起来了。欣然丢掉最后一把瓜子皮,让小杰从货车上拿来可口的胡苏酒和美味的葵花饼慰劳大家。
“仁”在小广场上点起了篝火,最擅狩猎的小弟“能”提着燧石巨棒出去逛了一圈,弄回来一头野牛,参与抄写寻梦记的众人便围着篝火烤肉吃饼,享用美酒。欣然本来想给他们工钱,可是大家都说在这鬼地方钱没有屁用,于是便送了每人一瓶酒。众人开心极了,纷纷表示下次有抄书的活儿一定要来找他们。
晚宴散后,欣然让鲁滨逊把所有的抄本搬上货车,信手挑选了几本核查。发现译笔最棒的竟是巨人兄弟。原来修士们在翻译艳情描写时多少用了些曲笔,不那么直白。巨人兄弟虽然学问素养远不如流放修士,但胯下少了男根,翻译床戏时也不觉得害臊,照直对译就是,反而更为忠实原着。
到了甘霖谷外,欣然和鲁滨逊跳下货车,打发阿朱姊妹先行离去,像从前那样敲锣打鼓,引来巨魔围观。
如今“魔界商人”胡苏的名气已经深入人心,锣鼓声一响,甘霖谷的居民闻风而动,背起早已准备好矿石,携家带口的赶来交换。
不等欣然开口,便有好事之“魔”嬉皮笑脸的凑上来问:“胡苏老爷晚安,请问今天又有什么好东西给我等开眼界啊?”偷眼去瞄货车,发觉除了广受大家欢迎和期待的胡苏酒、葵花饼、胡索牙膏和香水之外,还有半车书,不晓得做什么用处。
欣然微微一笑,拿起一本书仍给他。
那巨魔狐疑的翻阅起来,看着看着便直了眼,发出“喔喔喔——哦耶!哇靠!哇塞!好强!好萌!”一连串的怪叫。其余的巨魔也好奇的凑上前去围观,就此一发不可收拾,一个劲儿的吞口水,胯下不约而同的支起了小帐篷。
也有看不出名堂的,迷惑的问同伴:“嘿、嘿!你丫看什么呢,给我讲讲行不?”
那人正看得入神,不耐烦的说:“别烦我,你自己看啊!”“我不识字”
“不识字就去学--滚开!”
“唔——欺负人”被同伴嘲笑的不幸巨魔,忧伤的走开了。
甘霖谷有五百巨魔,识字的不过三分之一,不过欣然带来的三百本巨人版苏大头春宵寻梦记很快抛售一空,许多不识字的巨魔也买了一本,等学会识字以后再看。如此算下来,欣然此行对提升巨魔一族的文化水准做出了莫大的贡献,要说用艳情小说来扫盲,实在比用枯燥的课本更有效。
后代历史学家考察圣骑士苏欣然的冒险生平,发现常有名为胡苏的神秘商人出没左右,向各种尚未开化的民族兜售“胡苏系列”商品和某著名艳情小说。此人的商业行为,直接影响了众多民族的文明进程。在他的大力推广下,苏大头春宵寻梦记被翻译成上百种文字,风靡中洲各地,就连地精、蜥蜴人、食人魔之辈,也把这本书当作启蒙读物。
久而久之,寻梦记的作者苏欣然,反而比作为圣骑士的苏欣然更加出名--苏骑士本人会不会发出“以末技得虚名”的感慨呢?不得而知。
第二章 行商记
在路上,欣然叮嘱鲁滨逊:“从现在开始,我便化名胡苏,身份是来自绢之国的‘魔界商人’,我们贩卖的美酒,就叫做胡苏酒,你呢,就是我的跟班,要称我为胡苏老爷,懂吗?”
“胡苏”是巨人文中常用的敬语,就是“忠厚可靠”、“刚正不阿”的意思,欣然化名胡苏,不知道是自嘲还是自勉。
“知道了老爸,可是那么好的胡苏酒卖给巨魔,实在太浪费了我都没喝几口呢”鲁滨逊嫉妒的瞅着货车。
欣然笑道:“傻孩子,别那么小心眼,我们苏家是贸易都市赫赫有名的商界魁首,身为苏家的人,可以食无肉,却不可不做买卖!况且我们此行也不是为了赚钱,主要目的是通过做生意和巨魔一族搞好关系,将来还有用得着他们的地方。”
小巨魔恍然大悟,兴高采烈的拉着货车朝甘霖谷奔去,欣然坐在车上,意气风发的吹起了口哨。
路上碰见修建城墙的巨魔工人,欣然便丢一瓶酒、一块饼下去,挥手致意。酒瓶上印着胡苏老爷的名片,巨魔们喝了美酒,便等于结识了这位不晓得从哪里冒出来的“魔界商人”很大方的放他同行。即便有人疑心他从城堡来,但欣然的相貌绝非人类,不像“城堡恶霸”苏某某的党羽,而且身上散发出巨魔们最喜欢的薄荷香味,便天真的当他是朋友。
欣然与鲁滨逊来到甘霖谷外,卸下货车,取出一幅锣鼓。“胡苏老爷”敲锣,小巨魔打鼓,很快引来大群巨魔围观,议论纷纷。
“这两个陌生人是什么来路?”
“好像跑江湖的”
“卖大力丸的!”
“不对,是耍杂技的!”
“看起来不像巨魔,也不像人类。”
“因为是混血嘛!打鼓的小孩差不多是一半对一半,敲锣的少年人类血统更多些。”
直到欣然自报家门,才打消了群魔的疑惑。齐声问道:“你自称魔界商人,有什么好东西卖给我们吗?”
欣然笑而不答,拿起一瓶胡苏酒狠狠的摔在脚下。酒瓶碎裂,扑鼻的酒香充满山谷,有如一把把看不见的小钩子,扯住了巨魔们的鼻子。
“喔喔——好香、好香!”
“怎会有如此醇香的美酒啊!”“哇靠老大你真拽!这么珍贵的美酒也舍得摔?”
“废话少说,这酒怎么卖?”
欣然倨傲的说:“你们这般乡下人想来也没有多少钱,买不起本老爷的胡苏酒!”
众人群情激愤,举着拳头嚷道“你别小看人”、“开出价来再说”
欣然笑道:“这样好了,我也不想赚穷人的钱,你们家里有什么珍惜罕见的玩意,或者晶石、机械果之类,若是老爷我看着喜欢,就可以估价换酒。”
群魔齐声叫好,一窝蜂的跑回山谷,取来压箱底的珍藏,前来换酒。举凡有经验的珍宝猎人都知道一个道理,越是强大的魔兽,就越喜欢收集宝物来装饰洞穴,比如巨龙的巢穴里通常会有大量金银财宝。巨魔也不例外,在杀死猎物后便把尸体上携带的道具、首饰作为战利品收藏起来,如果运气好,还会获得魔法道具。
即便是最勇敢的珍宝猎人,也不敢单枪匹马的闯入巨魔巢穴寻宝。欣然却开创了业界的奇迹,以商人的身份跟巨魔打交道,用不值多少钱的胡苏酒换取人家苦心搜集的宝物,兵不刃血的完成了多少财宝猎人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巨魔们则认为拿无用的装饰品换来可口的美酒,是他们占了便宜,故而对欣然好感倍增。得了便宜还卖乖“胡苏老爷”出手不凡,一举两得。
如此这般,欣然很快将四大桶美酒抛售一空,换来了一大堆看不出有什么用处的瓶瓶罐罐,还有许多黑色金属矿石。
欣然认出是“精金”矿石,不由得喜形于色。精金质地坚硬,是一种非常珍贵的魔法金属,用精金制造的武器和铠甲每一件都价值连城。一车酒只要换到一块精金矿石就算赚翻了,他却换来了大半车,倘若让那些终生寻觅一小块精金而不可得的苦命珍宝猎人看见,一定会嫉妒得吐血。
鲁滨逊却不觉得那些黑糊糊的石头块有多珍贵,埋怨道:“老爸,那帮混球摆明了坑我们哩!这些破烂矿石甘霖谷随处可见,根本就不值钱,而且沉得吓死人,收来何用?”
欣然也不点破精金的价值,笑吟吟的说:“儿子你有所不知,我等经商,主要目的并非赚钱,看到自己提供的商品能满足顾客的需要,给他们的生活带来方便和快乐,乃是从商者最大的幸福,这就是我们胡苏家族高尚的商业精神啊!”鲁滨逊深为信服,惭愧的说:“父亲所言极是,孩儿的思想境界还是不够高呀!”
欣然拍着儿子的肩膀说:“境界不够高,可以慢慢的提高,这些石头也并不是没有用处,带回家去可以当做腌泡菜的压缸石。”
正说着话,一群健壮的母巨魔簇拥着一位拄着拐杖身材干瘦的巨魔老人走过来。鲁滨逊悄声告诉欣然,老人是甘霖谷的巨魔长老彭蓬蓬(拗口也没办法,人家就是叫这个名字)。全族事务,彭蓬蓬一个人说了算,后面那些女人是他的妻妾,足有二十多位。欣然端详巨魔长老,惊异的发觉此人目光炯炯有神,眉宇间透着智慧,远非其它愚鲁的巨魔能比。至于他身后那群奇形怪状的母巨魔,欣然看了一眼便恶心的移开视线。他很佩服巨魔长老妻妾的数量,却严重鄙视其质量。不过以巨魔的眼光来看,那些母巨魔说不定个个是大美人呢。
长老倨傲的朝欣然点了下头,问道:“你就是胡苏老爷?我可没听说过大汉之海有这么一号人物。”
欣然笑道:“我是从绢之国来的。”
长老哼了一声道:“绢之国大,还是甘霖谷大?”
欣然忍着笑说:“自然是甘霖谷更大。”
长老满意的笑道:“我想世上也不会有比甘霖谷更大的部落了,你的酒,拿来给我尝尝。”
欣然启开一瓶胡苏酒递给夜郎自大的巨魔长老。老人品了一口,眯着眼睛长长叹了口气:“好酒啊好酒!”挥手指挥妻妾将车上的胡苏酒全部搬回自家洞府,解下挂在杖头的破旧布包递给欣然,挑衅似的说:“这是酒钱,你收好了。”
鲁滨逊勃然色变,嚷道:“长老,你太过分了,这破玩意连一瓶酒也换不到!”
巨魔长老冷冷的瞄了他一眼,转而问欣然:“你怎么说?”
欣然微笑着收下布包,朝巨魔长老深施一礼,诚恳的说:“长老的慷慨,鄙人终生难忘。”
巨魔长老露出笑容,温和的说:“胡苏老爷的眼光也让我终生难忘,请善加使用乾坤袋吧,它会使你行商旅途更加轻松。”说罢与欣然握手致意,告辞离去。
回家的路上,鲁滨逊纳闷的端详那只黑白布块拼凑起来的挎包,怎么也看不出它值钱在哪里,只好向欣然求教。
欣然回头笑道:“你把车上所有的精金矿装进包里。”
鲁滨逊狐疑的说:“包这么小,顶多装得下两块石头。”话虽如此,他还是顺从的把矿石一块接着一块的塞进挎包,没想到这不起眼的布包竟是个无底洞,装下一车的矿石也没有塞满的迹象。
“这只布袋是从东方绢之国流传而来的神奇魔导器,无论装下多少东西也不会满,重量亦不会增加,因此被称为‘乾坤袋’,夸张的说,就是一只能装下天地乾坤的布袋。”欣然解释道。
鲁滨逊深为叹服,这才明白为何巨魔长老为何会夸欣然眼力好。身为商人,没有辨别物品价值的眼力是没有前途的。
从这以后“魔界商人”胡苏经常出入甘霖谷,给巨魔一族带来美味的胡苏酒和其它生活用品。
欣然考察了甘霖谷的状况,发现此地水质很差,再加上巨魔大多不讲卫生,普遍患有口腔疾病和皮肤病。巨魔们居住在谷中窑洞里,石板为床,枯草为被褥,夏日沙漠中蚊虫肆虐,他们也深受其苦。巨魔不怕流血受伤,却被小小的蚊子欺负得无可奈何,因为蚊虫的毒液含有酸性物质,一旦叮咬成疮便不易愈合。
欣然看在眼中,脑子里又冒出了鬼主意。他决定在甘霖谷着手进行一次伟大的改革,把文明的空气带到野蛮落后的巨魔部落。为此首先要从改变不良的生活习惯入手,欣然效仿某位生前死后饱受争议的大人物的做法,把这次改革命名为“新生活运动”与某大人物不同之处在于,欣然的“新生活运动”绝非做做样子,而是大刀阔斧的落力实行。
他先去了流放者行营,用胡苏酒作为报酬,雇佣流放者按照他提供的模型加工牙具。又用葵花籽提炼油膏,混入薄荷、酒草汁液和石英粉磨(沙漠里石英矿石随处可见),制成胡苏牌牙膏。牙具与牙膏,当然是卖给巨魔的,用来防止口腔疾病,免得一张嘴便臭气熏人。
欣然还用酒草蒸馏出酒精,混合薄荷香精、葵花香精,制成胡苏牌香水。初衷本来是防治蚊虫叮咬,没想到香水做得太成功,还没等卖给巨魔就被朱诺、尤丽亚、罗拉和娜娜哄抢一空,连皇家步行鸟三姊妹也闻香而动,硬从欣然手里讨去三大瓶胡苏香水,擦抹的每一根羽毛都香气袭人。
欣然前去巨魔行营出售胡苏牙膏和胡苏香水,结果广受好评,首先尝试的巨魔从此不受蚊虫与牙痛之苦,其余的族人也受到鼓励,竞相抢购胡苏系列产品,很快便供不应求了。欣然一面委托城堡中的女人们加紧制造香水、牙膏,同时教给巨魔用细沙洗澡,保持体表卫生,免得感染皮肤病。
欣然多次出入甘霖谷,博得了巨魔们的尊敬,同时也进一步深入到他们的生活圈子,结实了不少朋友。其中以巨魔长老彭蓬蓬的交情最深,每次来甘霖谷都要找他喝酒聊天。
这一日欣然正与长老坐在树荫下喝酒下棋,忽然听见山谷深处传来凄厉的吼叫声,回头一望,却不见有猛兽入侵。好奇的问长老,是什么怪物在吼叫。
长老知道欣然神通广大,暗想也许胡苏老爷能帮甘霖谷除掉那个祸害于是把他到了山谷背后的沙坑前,指着深坑说:“怪物就在坑里。”
欣然低头一看,顿时恶心的汗毛倒竖。坑里满是蠕动的毒蛇,一头超级巨大的母巨魔被困在坑内,受毒蛇煎熬,发出痛苦的吼叫,震得他耳朵嗡嗡作响。母巨魔也发现了欣然,昂起头颅,瞪着小灯笼般火红的怪眼与之对视,头上顶着一窝万头攒动的毒蛇,活象神话中的蛇发妖女。
欣然壮着胆子靠近坑缘,母巨魔突然伸出巨爪,似乎要把他拽下来一口吃掉。欣然吓得缩回头去,母巨魔失望的咆哮,甩动双爪将洞壁打得砂土飞扬,地面亦随之震颤。
欣然擦了把冷汗,狐疑的问长老:“这女怪物犯了什么罪,为何要把她囚在沙坑里受毒蛇缠身之刑?”
长老苦笑道:“她叫‘沙王’,是甘霖谷的噩梦,大家是因为太害怕她了才不得不把她囚在此处。”
“她很厉害吗?”
“岂止厉害,简直疯狂!我们巨魔就算是很残忍的民族了,可也不像那头杂种--连自己的同胞都吃!”巨魔长老恨得咬牙切齿。
巨魔是比较特别的亚人类种族,雌性巨魔的比雄性巨魔更强壮。沙王是巨魔与霸巨人(是巨人中最贪婪最凶猛,同时也是头脑最简单的一族)的混血儿,比一般的母巨魔更强壮凶猛十倍,且性情好斗,动辄杀害同胞。甘霖谷中没有人是沙王的对手,一拥而上也未必能制服她,为了除掉心腹之患,巨魔们不得不动起了最不擅长的脑筋,合伙挖了这座大坑,埋入大量毒蛇,趁沙王熟睡时将之推入沙坑。
想不到她生命力强悍如斯,日夜身受毒蛇咬噬,至今仍未死。那些毒蛇也像是寄生在沙王的肉体里,以她的血肉为粮食,吃掉一块肉,她便长出一块肉。沙王也以毒蛇为食物,形成奇妙的共生状态。
巨魔长老唯恐沙王有朝一日冲出牢笼向族人报复,一直苦于无法杀死她,便向欣然求助,请他想个办法弄死沙王。
欣然略所思索,建议长老放火烧死沙王。
长老摇头苦笑道:“这个办法我也想过,可是谁也不敢生火啊。”
巨魔天生怕火,欣然却不怕,自告奋勇的替他们生了一堆火,告诉大家用篝火烤熟食物再吃,就不会闹肚子痛了。注意要经常给火堆添加柴禾,免得熄灭,到时候万一欣然不在,他们就只有吃生冷食物了。
巨魔们虚心受教,学着欣然的样子把火烧旺,又请他亲手把第一质火炬丢下沙坑,揭开了屠杀沙王的战役。
火炬落在沙王干燥的皮肤上,很快燃烧起来。沙王痛得直打滚,凄厉的哀嚎起来。巨魔们大喜过望,七手八脚的抱起柴火丢下沙坑,把火引旺。沙王置身火海,浑身上下火光冲天一片鲜红,毒蛇亦被烤得发了狂,拼命往她身体深处钻。欣然朝沙坑中偷眼一瞥,只见沙王摇摇晃晃的站立起来,挺直腰杆昂首悲鸣,粗壮的长臂高举向天空,她是如此高大,以至于那双足有蒲扇大的爪子几乎触摸到了沙坑边缘。
欣然不由得担心起来,只要沙王奋力一跃,便可轻而易举的爬出沙坑。
然而母巨魔是不擅长跳跃的,沙王嘶鸣的半晌,头上忽然传来啵啵的脆响,只见一条蝮蛇自她耳中钻了出来,半截身子仍留在脑中。毒蛇吐着火红的信子,试图逃出火海,然而一触及烈火,它的信子就果真燃起了火,吱吱尖叫着缠绕在沙王粗壮的颈子上,痛苦的死去。沙王像摘耳环似的拽出蛇尸,奋力扔出沙坑,恰巧落在欣然脚上。吓得他掉头逃离沙坑,寻回仍在兜售商品的鲁滨逊,一溜烟的跑掉了。
离开甘霖谷好远,尚能听见沙王凄厉的尖啸。欣然手按心口,祈祷那可怕的母巨魔快点翘辫子。他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被吓到差点尿裤子。
欣然灰溜溜的逃回城堡,连续几天一闭眼就梦见身缠火蛇的女巨魔来找自己报仇,吓得缩在家里不敢出门。罗素等人对他反常的举止感到好奇,欣然也不解释,推说身子不太舒服。
如此闲居数日,被沙王吓破的胆子慢慢复原,欣然静极思动,再次兴起了去甘霖谷的念头。于是出去寻鲁滨逊置办商品,却见他与小杰坐在一处,正手捧书本高声朗诵。小杰念一句,鲁滨逊便跟着念一句。原来小杰正在教这位大侄子读书。
欣然旁听了片刻,差点笑得肠子打结。原来两人所用的课本正是他的少作苏大头春宵寻梦记,这等艳情小说夜深人静独自翻阅都要脸红,一本正经的大声朗诵出来“笑果”可想而知。幸亏没有外人在场,不然准会怀疑这里是疯人院。欣然转念一想,忽然有了一个好主意,进去问小杰,另外一本寻梦记是哪里来的。
小杰得意的告诉欣然,他又抄写了一本,送给鲁滨逊当课本。“鲁滨逊呢,再把这本书翻译成巨人文字,教我学说巨人语。”欣然笑道:“把巨人文翻译本拿来给我看。”小杰翻出一本比原版稍厚的抄写本给欣然。欣然草草翻阅了一下,发觉鲁滨逊的译笔稍有些罗嗦,而且许多词汇他理解的不对,比如书中男主角奉承某女小脚儿生的好看,比作“三寸金莲”鲁滨逊翻译成某女的鞋面上绣了“三寸长的金莲花”着实误会的好笑。
欣然亲自动手把翻译稿重新校订修改,自信能够完美的再现原着精髓,这才把译稿交给鲁滨逊,让他和小杰多抄写几份,另有用处。
两人拿了书稿立即着手抄写,数万字的长篇小说,抄起来当然不轻松,两个小家伙忙了三天抄出足有十份,找到欣然大诉其苦,说是手都累残了,再也不能动笔。
欣然化装成“魔界商人”胡苏,带上鲁滨逊和一车美酒,安然穿越巨魔城堡,来到流放者行营。以美酒为报酬,请巨人兄弟找一些比较有文化的流放犯替他抄写寻梦记。
巨人兄弟很快找到了数十名前苦修派教徒。这些老修士人人是大学问家,历史、文学、神学无不精通,因为长期在沙漠中修行,对巨人文也很了解。替欣然抄书,那真是大材小用。不过话说回来,苦修教士终生不近女色,何曾看过如此露骨的艳情描写,一边抄写一边大摇其头,高声祈祷,一个个羞得面红耳赤,好似一群公鸡。
巨人兄弟看他们抄得有趣,也捡起一本书稿翻了起来。一看之下不由得大惊失色,齐声问欣然:“怎会是巨人文?”
欣然笑道:“我要把这些书卖给巨魔,当然要翻译成巨人文啦。”
大哥“仁”拍着脑袋叹道:“苏少爷怎么不早说呢,既然是抄写巨人文,我们兄弟也可以帮忙啊!”四兄弟是沙漠巨人,对母语当然很精通。
欣然故意问他:“你小子识字吗?” 他与仁、道、仆、能兄弟相处多日,交情已经到了互相打趣开玩笑的程度。
仁啐了一口唾沫,恨恨的说:“呸,别小看人!实话对你说吧,我们兄弟在沙漠巨人里头,也是小有名气的秀才呢——”
欣然被他逗得哈哈大笑,当下同意四兄弟一同抄写。欣然在流浪者行营混了一整天,除了跟巨人兄弟扯皮,就是喝酒,磕瓜子,教鲁滨逊下棋,日子过得很是惬意。转眼日薄西山,众人已经抄出了近三百本书稿,累得手都抬不起来了。欣然丢掉最后一把瓜子皮,让小杰从货车上拿来可口的胡苏酒和美味的葵花饼慰劳大家。
“仁”在小广场上点起了篝火,最擅狩猎的小弟“能”提着燧石巨棒出去逛了一圈,弄回来一头野牛,参与抄写寻梦记的众人便围着篝火烤肉吃饼,享用美酒。欣然本来想给他们工钱,可是大家都说在这鬼地方钱没有屁用,于是便送了每人一瓶酒。众人开心极了,纷纷表示下次有抄书的活儿一定要来找他们。
晚宴散后,欣然让鲁滨逊把所有的抄本搬上货车,信手挑选了几本核查。发现译笔最棒的竟是巨人兄弟。原来修士们在翻译艳情描写时多少用了些曲笔,不那么直白。巨人兄弟虽然学问素养远不如流放修士,但胯下少了男根,翻译床戏时也不觉得害臊,照直对译就是,反而更为忠实原着。
到了甘霖谷外,欣然和鲁滨逊跳下货车,打发阿朱姊妹先行离去,像从前那样敲锣打鼓,引来巨魔围观。
如今“魔界商人”胡苏的名气已经深入人心,锣鼓声一响,甘霖谷的居民闻风而动,背起早已准备好矿石,携家带口的赶来交换。
不等欣然开口,便有好事之“魔”嬉皮笑脸的凑上来问:“胡苏老爷晚安,请问今天又有什么好东西给我等开眼界啊?”偷眼去瞄货车,发觉除了广受大家欢迎和期待的胡苏酒、葵花饼、胡索牙膏和香水之外,还有半车书,不晓得做什么用处。
欣然微微一笑,拿起一本书仍给他。
那巨魔狐疑的翻阅起来,看着看着便直了眼,发出“喔喔喔——哦耶!哇靠!哇塞!好强!好萌!”一连串的怪叫。其余的巨魔也好奇的凑上前去围观,就此一发不可收拾,一个劲儿的吞口水,胯下不约而同的支起了小帐篷。
也有看不出名堂的,迷惑的问同伴:“嘿、嘿!你丫看什么呢,给我讲讲行不?”
那人正看得入神,不耐烦的说:“别烦我,你自己看啊!”“我不识字”
“不识字就去学--滚开!”
“唔——欺负人”被同伴嘲笑的不幸巨魔,忧伤的走开了。
甘霖谷有五百巨魔,识字的不过三分之一,不过欣然带来的三百本巨人版苏大头春宵寻梦记很快抛售一空,许多不识字的巨魔也买了一本,等学会识字以后再看。如此算下来,欣然此行对提升巨魔一族的文化水准做出了莫大的贡献,要说用艳情小说来扫盲,实在比用枯燥的课本更有效。
后代历史学家考察圣骑士苏欣然的冒险生平,发现常有名为胡苏的神秘商人出没左右,向各种尚未开化的民族兜售“胡苏系列”商品和某著名艳情小说。此人的商业行为,直接影响了众多民族的文明进程。在他的大力推广下,苏大头春宵寻梦记被翻译成上百种文字,风靡中洲各地,就连地精、蜥蜴人、食人魔之辈,也把这本书当作启蒙读物。
久而久之,寻梦记的作者苏欣然,反而比作为圣骑士的苏欣然更加出名--苏骑士本人会不会发出“以末技得虚名”的感慨呢?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