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苍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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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世事白云苍狗。
近日无所事事。好在也算经过些小波折,晓得些人情,也曾拜诵过“独立不惧、遁世无闷”的些许道理,所以不致愚昧沉没、自伤自毁。幸自身边有书,随手拈来,随心读去,也算是得了些趣味。一来二去,竟也把多年来未曾看完的红楼梦从头至尾看了一回。
按说一个人三十几岁前应该扯出个读书的单子来的,这单子上避免不了四大名著的名字,但可惜的就是,我并没有列过单子,读书完全是信马由缰,遑论完整地看过红楼——而且受了“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的教育,所以耽搁下来,直到今天。
想一想觉得这个“少不读”竟也是对的。红楼梦是一部“青春祭”唯有青春已逝,方能平静地回望。曹雪芹写得很老道,说明他的心竟已沉了。时髦点的讲,叫做“当爱已成往事”只能是“原应叹息(元迎探惜)”续写的后四十回尽管文笔大打折扣,显得泛泛,但是如此的续写,后世也是难以企及。高鹗在后四十回内都没敢特意卖弄诗笔,倘刘心武能够写出芙蓉女儿诔一般的来,那我将给他树个生祠。单“眉黛烟青,昨犹我画;指环玉冷,今倩谁温?”这十六字,恐怕也编造不出来。
曹雪芹万不会想到身后竟有靠他发财的人,乃至靠他吃饭的机构。文章之初出,不过作者之中心发作,不可不写而已,所以调侃游戏,自嘲戏谑,岂不知被后人做了引子。还是鲁迅先生说的好:“(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罣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但在作红楼梦时的思想,大约也止能如此;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惟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来拜他的父亲,却令人觉得诧异”
这“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也正是我的看法。
二
红楼梦是一部“青春祭”
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除了没有诗词歌赋的看点外,还有几处硬伤。比如说五儿的死而复生,而且这个人物也没刻画出来。再就是秦可卿夜惊王熙凤,以及导引鸳鸯悬梁自缢,竟已是厉鬼身份了。
自红楼梦问世以来,有多少人的心思用在秦可卿身上。去猜度她的身世,去强解她的命运。原因就在于,她的出场率低,文笔草草,在书中的地位却奇高。其实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秦可卿之所以地位奇高,只是因为她在这部“青春祭”中担任了贾宝玉(或者是作者)的性启蒙的第一任老师,也就是“他”的第一个性幻想对象,由此肇始了他的青春期,所以行文出来,是爱恨交织——开始性幻想,会伴随着耻感的升级;特别是贾宝玉的第一个性幻想对象,在他后来的了解中竟然是一个淫乱的女人,而不是幻想中冰清玉洁的仙子。
爱,是对青春开始的纪念;恨,是对幻想破碎的哀悼。青春的开始即是伤逝的源头。曹雪芹不厌其烦的描述秦氏的寝室,甜香袭人,令人“眼饧骨软”陈设的唐伯虎的画、武则天的镜、赵飞燕的金盘、杨贵妃的木瓜种种,也都暗示着主人的沉溺情欲。这些对不谙情事的小毛孩子来说是神秘莫测的,也只有这样的环境能够做出“知人事”的第一场春梦,起初因情,动情为性。于是,贾宝玉就唬的袭人羞涨了脸。
梦,都是容易碎的。从第一个梦开始,就碎了。如果曹雪芹写完全部红楼,结尾处断不会把秦可卿写出鬼气来。在这个人物身上,作者还是有所寄托的,无论是“第一次”对他的影响,还是了解秦可卿为人后的震撼,总之,一个纯真的少年,是由此走进了青春期的纠缠。
所以,去考证秦可卿的身世,只能是对小说家言的曲解,但是当做茶余饭后的闲话,谈谈笑笑,感叹一番世事,倒也算是养生的一种。当真了,也就傻掉了。曹雪芹在第五回设的笔墨埋伏,只是文字一种罢了,那些研究红楼的人,走的已经太远。
三
对贾宝玉而言,是秦可卿让他懵懂中知晓了“欲”略懂了人事。而天上掉下来的林妹妹则让他明确地认识了“情”
林黛玉是一个最好的初恋对象。一见钟情,耳鬓厮磨,意气相投,心有灵犀,而且很有书卷气,长的又是沉鱼落雁,标准是个文艺女青年。世如林黛玉者能有几人?在肉欲的荒漠和性梦的终端,她无异于一泓清泉,一个来自藐姑射之山的仙子。这样完美的女性形象,肯定会让贾宝玉大跌眼镜:“虽然未曾见过他,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这不只是一种宿命的解释,还包含着“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意思。
所谓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给人看。人生最重要的两个时期无非是青春期和更年期,青春期是犯浑,更年期是犯病。从青春期开始,人才真正“知人事、懂人情”但是说明白又不是很明白,说清楚又不是很清楚,所谓的朦朦胧胧,月朦胧鸟朦胧神马都朦胧。比如说,初恋。第一朵花将开未开的时候,第一个眼神,第一次回眸,第一种心波荡漾——神仙伴侣世所无——往往这个第一就会成为最后。最后的记忆。花未折枝而萎,眸子掩上云翳,心如死灰不起。幸运的是,贾宝玉就中了这样的大彩。或者猜测去,是曹雪芹先生代他领了这个奖。所以,这一辈子,就有了还不完的眼泪的债。林黛玉是为还债而生的,那么必就有人再还林黛玉的债。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换来花下眠。别人笑我忒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文人往往靠了自虐来表达自己的意趣,比如说沉溺于酒,比如说白日做梦。往者既然不可追,那何妨让她在一场大梦中重现。
只是那一种哀徊的郁结,一经种在少年胸怀,便终生不可释放。
四
贾宝玉青春期的两个人生导师(秦、林)都是非正常死亡。而且整部红楼梦中正常死亡的人寥寥可数。除了秦可卿、林黛玉,非正常死亡的还有瑞珠、金训儿、多浑虫的老婆、尤二姐、尤三姐、五儿(存疑)、晴雯、鸳鸯、元春、迎春、王熙凤等等等等。
所以鲁迅这样说:“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这一个个人的死亡,就像一朵雍容华贵的牡丹,片片花瓣凋落,最后唯有一枝寒蕊。
但应该注意的是古人对于生命的态度,死一个人,似乎还不如死一只鸡,死了一只鸡,还会去琢磨将其清蒸、红烧或者剁成肉丁做成茄鯗之类,死一个人呢?无声无息。王熙凤可谓心狠手辣,杀人时还在谈笑风生。到了高鹗续写的宝玉娶亲一节,贾母和王熙凤闻听黛玉之死时,可不是淡然两个字可以形容的,而是无情乃至冷酷。这两个权威人物,最后的形象都得到了颠覆。
一所贾府,其实就是一处食肉的丛林。贾母的出发点也无非是男尊女卑,为贾家后世赢未来——只要宝玉在,哪怕是傻了,只要能够传接香火就好。黛玉千般好,体格太差,不像是高产稳产的生殖机器,这哪符合大家族媳妇的标准呢?要知道在古代,皇帝面对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天天抓生产,但还是大有绝后的例子——要获取更大的生存可能,也只能是忍痛割爱、择优录取。对于王熙凤来说,她草菅人命,是为了获取更大的荣宠和利益,而去机关算尽——但相对贾母而言,她也不过是贾母权术中的一粒棋子,随时都可以被扳倒和被碾碎。
这些死亡里,唯一的亮点是晴雯之死。这个人虽然有点“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但是曹雪芹对她简直是浓墨重彩的刻画。英爽率直,敢作敢当,这自然让懦弱的宝玉感到惊奇和尊重(本来我就认为贾宝玉这个人性取向有问题,秦钟一节不去管他,单是天天混迹在女儿群中,难免带些“伪娘”气)。及至晴雯死后,竟尊奉她到芙蓉花“神”这样的规格,而且红楼梦全篇中最长的祭文芙蓉女儿诔,就是献给这一个丫头的。不是给秦可卿,也不是给林黛玉。
也许在贾宝玉的心目中,这个带有野性的丫头,这个以死换来了自由和超脱的丫头,才是他真正的知己。
五
青春的过去是没有痕迹的。但对于贾宝玉来说,他的青春却是在暴风骤雨中的轰然而逝,直至幻灭。
最疼爱他的贾母改写了他的人生,而贾府所有的人也都在一双无形的手下奔波流离。贾政算得上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严父,生活中似乎也没有什么不正经的地方,但他的名字却恰恰容易让人联想到“假正经”可见,小说对于父权的挑战还是有所保留的。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如果我要强写下去,也难免如流言家一样瞎扯了。曹雪芹披阅十载,想来不仅仅是出于情节的需要,肯定也会有一些现实的考虑,比如写秦可卿的死,更多的是侧面描写,算是为死者讳。只是秦可卿身上纵疑点重重,但也不至于到了流言家所揣测的地步。
所以这就有一个怎么看红楼的问题。倒也简单:怎么看?捧着看。自己看。
当你一页一页翻过去的时候,青春的浮影就从那些纸张中掠过去。再华丽,也不过是些徒劳的追忆。
这一部青春祭,这一首千转百徊的挽歌。
一
世事白云苍狗。
近日无所事事。好在也算经过些小波折,晓得些人情,也曾拜诵过“独立不惧、遁世无闷”的些许道理,所以不致愚昧沉没、自伤自毁。幸自身边有书,随手拈来,随心读去,也算是得了些趣味。一来二去,竟也把多年来未曾看完的红楼梦从头至尾看了一回。
按说一个人三十几岁前应该扯出个读书的单子来的,这单子上避免不了四大名著的名字,但可惜的就是,我并没有列过单子,读书完全是信马由缰,遑论完整地看过红楼——而且受了“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的教育,所以耽搁下来,直到今天。
想一想觉得这个“少不读”竟也是对的。红楼梦是一部“青春祭”唯有青春已逝,方能平静地回望。曹雪芹写得很老道,说明他的心竟已沉了。时髦点的讲,叫做“当爱已成往事”只能是“原应叹息(元迎探惜)”续写的后四十回尽管文笔大打折扣,显得泛泛,但是如此的续写,后世也是难以企及。高鹗在后四十回内都没敢特意卖弄诗笔,倘刘心武能够写出芙蓉女儿诔一般的来,那我将给他树个生祠。单“眉黛烟青,昨犹我画;指环玉冷,今倩谁温?”这十六字,恐怕也编造不出来。
曹雪芹万不会想到身后竟有靠他发财的人,乃至靠他吃饭的机构。文章之初出,不过作者之中心发作,不可不写而已,所以调侃游戏,自嘲戏谑,岂不知被后人做了引子。还是鲁迅先生说的好:“(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惟憎人者,幸灾乐祸,于一生中,得小欢喜少有罣碍。然而憎人却不过是爱人者的败亡的逃路,与宝玉之终于出家,同一小器。但在作红楼梦时的思想,大约也止能如此;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惟披了大红猩猩毡斗篷来拜他的父亲,却令人觉得诧异”
这“即使出于续作,想来未必与作者本意大相悬殊”也正是我的看法。
二
红楼梦是一部“青春祭”
高鹗续写的后四十回,除了没有诗词歌赋的看点外,还有几处硬伤。比如说五儿的死而复生,而且这个人物也没刻画出来。再就是秦可卿夜惊王熙凤,以及导引鸳鸯悬梁自缢,竟已是厉鬼身份了。
自红楼梦问世以来,有多少人的心思用在秦可卿身上。去猜度她的身世,去强解她的命运。原因就在于,她的出场率低,文笔草草,在书中的地位却奇高。其实这没有什么可奇怪的,秦可卿之所以地位奇高,只是因为她在这部“青春祭”中担任了贾宝玉(或者是作者)的性启蒙的第一任老师,也就是“他”的第一个性幻想对象,由此肇始了他的青春期,所以行文出来,是爱恨交织——开始性幻想,会伴随着耻感的升级;特别是贾宝玉的第一个性幻想对象,在他后来的了解中竟然是一个淫乱的女人,而不是幻想中冰清玉洁的仙子。
爱,是对青春开始的纪念;恨,是对幻想破碎的哀悼。青春的开始即是伤逝的源头。曹雪芹不厌其烦的描述秦氏的寝室,甜香袭人,令人“眼饧骨软”陈设的唐伯虎的画、武则天的镜、赵飞燕的金盘、杨贵妃的木瓜种种,也都暗示着主人的沉溺情欲。这些对不谙情事的小毛孩子来说是神秘莫测的,也只有这样的环境能够做出“知人事”的第一场春梦,起初因情,动情为性。于是,贾宝玉就唬的袭人羞涨了脸。
梦,都是容易碎的。从第一个梦开始,就碎了。如果曹雪芹写完全部红楼,结尾处断不会把秦可卿写出鬼气来。在这个人物身上,作者还是有所寄托的,无论是“第一次”对他的影响,还是了解秦可卿为人后的震撼,总之,一个纯真的少年,是由此走进了青春期的纠缠。
所以,去考证秦可卿的身世,只能是对小说家言的曲解,但是当做茶余饭后的闲话,谈谈笑笑,感叹一番世事,倒也算是养生的一种。当真了,也就傻掉了。曹雪芹在第五回设的笔墨埋伏,只是文字一种罢了,那些研究红楼的人,走的已经太远。
三
对贾宝玉而言,是秦可卿让他懵懂中知晓了“欲”略懂了人事。而天上掉下来的林妹妹则让他明确地认识了“情”
林黛玉是一个最好的初恋对象。一见钟情,耳鬓厮磨,意气相投,心有灵犀,而且很有书卷气,长的又是沉鱼落雁,标准是个文艺女青年。世如林黛玉者能有几人?在肉欲的荒漠和性梦的终端,她无异于一泓清泉,一个来自藐姑射之山的仙子。这样完美的女性形象,肯定会让贾宝玉大跌眼镜:“虽然未曾见过他,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这不只是一种宿命的解释,还包含着“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意思。
所谓悲剧,就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撕给人看。人生最重要的两个时期无非是青春期和更年期,青春期是犯浑,更年期是犯病。从青春期开始,人才真正“知人事、懂人情”但是说明白又不是很明白,说清楚又不是很清楚,所谓的朦朦胧胧,月朦胧鸟朦胧神马都朦胧。比如说,初恋。第一朵花将开未开的时候,第一个眼神,第一次回眸,第一种心波荡漾——神仙伴侣世所无——往往这个第一就会成为最后。最后的记忆。花未折枝而萎,眸子掩上云翳,心如死灰不起。幸运的是,贾宝玉就中了这样的大彩。或者猜测去,是曹雪芹先生代他领了这个奖。所以,这一辈子,就有了还不完的眼泪的债。林黛玉是为还债而生的,那么必就有人再还林黛玉的债。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换来花下眠。别人笑我忒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文人往往靠了自虐来表达自己的意趣,比如说沉溺于酒,比如说白日做梦。往者既然不可追,那何妨让她在一场大梦中重现。
只是那一种哀徊的郁结,一经种在少年胸怀,便终生不可释放。
四
贾宝玉青春期的两个人生导师(秦、林)都是非正常死亡。而且整部红楼梦中正常死亡的人寥寥可数。除了秦可卿、林黛玉,非正常死亡的还有瑞珠、金训儿、多浑虫的老婆、尤二姐、尤三姐、五儿(存疑)、晴雯、鸳鸯、元春、迎春、王熙凤等等等等。
所以鲁迅这样说:“在我的眼下的宝玉,却看见他看见许多死亡;证成多所爱者当大苦恼,因为世上,不幸人多”这一个个人的死亡,就像一朵雍容华贵的牡丹,片片花瓣凋落,最后唯有一枝寒蕊。
但应该注意的是古人对于生命的态度,死一个人,似乎还不如死一只鸡,死了一只鸡,还会去琢磨将其清蒸、红烧或者剁成肉丁做成茄鯗之类,死一个人呢?无声无息。王熙凤可谓心狠手辣,杀人时还在谈笑风生。到了高鹗续写的宝玉娶亲一节,贾母和王熙凤闻听黛玉之死时,可不是淡然两个字可以形容的,而是无情乃至冷酷。这两个权威人物,最后的形象都得到了颠覆。
一所贾府,其实就是一处食肉的丛林。贾母的出发点也无非是男尊女卑,为贾家后世赢未来——只要宝玉在,哪怕是傻了,只要能够传接香火就好。黛玉千般好,体格太差,不像是高产稳产的生殖机器,这哪符合大家族媳妇的标准呢?要知道在古代,皇帝面对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天天抓生产,但还是大有绝后的例子——要获取更大的生存可能,也只能是忍痛割爱、择优录取。对于王熙凤来说,她草菅人命,是为了获取更大的荣宠和利益,而去机关算尽——但相对贾母而言,她也不过是贾母权术中的一粒棋子,随时都可以被扳倒和被碾碎。
这些死亡里,唯一的亮点是晴雯之死。这个人虽然有点“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但是曹雪芹对她简直是浓墨重彩的刻画。英爽率直,敢作敢当,这自然让懦弱的宝玉感到惊奇和尊重(本来我就认为贾宝玉这个人性取向有问题,秦钟一节不去管他,单是天天混迹在女儿群中,难免带些“伪娘”气)。及至晴雯死后,竟尊奉她到芙蓉花“神”这样的规格,而且红楼梦全篇中最长的祭文芙蓉女儿诔,就是献给这一个丫头的。不是给秦可卿,也不是给林黛玉。
也许在贾宝玉的心目中,这个带有野性的丫头,这个以死换来了自由和超脱的丫头,才是他真正的知己。
五
青春的过去是没有痕迹的。但对于贾宝玉来说,他的青春却是在暴风骤雨中的轰然而逝,直至幻灭。
最疼爱他的贾母改写了他的人生,而贾府所有的人也都在一双无形的手下奔波流离。贾政算得上是一个正面人物,一个严父,生活中似乎也没有什么不正经的地方,但他的名字却恰恰容易让人联想到“假正经”可见,小说对于父权的挑战还是有所保留的。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如果我要强写下去,也难免如流言家一样瞎扯了。曹雪芹披阅十载,想来不仅仅是出于情节的需要,肯定也会有一些现实的考虑,比如写秦可卿的死,更多的是侧面描写,算是为死者讳。只是秦可卿身上纵疑点重重,但也不至于到了流言家所揣测的地步。
所以这就有一个怎么看红楼的问题。倒也简单:怎么看?捧着看。自己看。
当你一页一页翻过去的时候,青春的浮影就从那些纸张中掠过去。再华丽,也不过是些徒劳的追忆。
这一部青春祭,这一首千转百徊的挽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