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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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冬!”门铃声再次响起,青丝欢呼了一声:“一定是dady回来了!”
然后从沙发上蹦了起来,连拖鞋也没有穿,就直接冲到门边,为最宠她的dady开门去了。
即使是在见怪不怪的当今,兰叔叔和兰姨这对夫妻组合在外人眼中,依然是一种绝对奇异的组合。
且不说兰叔叔个性温和,总是温文有礼、笑脸迎人,而兰姨虽然不是南极寒冰,但一张绝美的容颜后,永远是冷淡少有表情的面目示人,尤其她的冷是一种浑然天成,没有丝毫做作,是天生的傲然冰骨教人移不开眼、不敢轻亵。
而且兰叔叔只是一所普通大学的副教授,每月收入菲薄,兰姨却早已是一家外贸公司总经理,连这个近200平方米的二层楼公寓房,也完全是以兰姨的个人收入购置的,尽管房产证上兰叔叔的排名赫然在列。
当然,在这个人自扫门前雪的时代,外人尽管诧异,在事不关己的前提下,除了自家茶余饭后偶然消遣,倒也并未对此投入更多的关注,毕竟,各人都在为自身的生计而奔波劳碌。
兰叔叔是个典型的中国传统儒生,衣着简朴而整洁,温文有礼完全可比照英国绅士,可是生活在经济至上的当今时代,实在可以说是跟不上潮流而沦为烂好人。
无怪乎外界胡乱揣测他们这对夫妇,真正可以算是冰与火的奇怪组合。
不意外地,片刻之后,我的眼前出现了兰叔叔和煦如春风的笑颜,修长挺拔的身躯上不协调地吊挂着一只类似于无尾熊的可爱生物,看着兰叔叔满眼笑意中多了几分平时没有的宠溺,自然可知就是超级美丽可爱的青丝小姐啦!
兰叔叔一进屋,刚放下他手里的讲义夹,还没来得及讲话,青丝已经藉着双手搂进他的脖子,嘟起红嫩的小嘴,在她最亲爱的dady脸上印下一连串湿润香软的吻痕。
乐得兰叔叔呵呵直笑(其实应该是痒得才对,我略显妒忌地揣测着),一时屋内的气氛愈发温馨和谐。
我沉浸在这温暖的家庭氛围里,凝望着青丝父女相亲的画面,察觉到一旁兰姨含笑而视的目光,只觉得眼中隐隐有泪光闪烁,内心充满了对兰叔叔一家的感激。
正是他们,让我独自在这陌生的城市求学,还能切身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也极大慰藉了我思乡想家的情绪。
人生不如意事十长八九,老天再次把这句颠扑不破的真理给我验证了一遍,没等我感动完,兰叔叔已经将怀里的青丝放入躺坐在沙发上的兰姨腿上,最里发出一声讶异的惊呼,迅速凑近我的面前。
我无可奈何地看着兰叔叔迅速在我脸前放大的面容,耳际传来他大惊小怪的问询:“风华,你的鼻子怎么啦,不是最近辣椒吃多了虚火上升吧?唔最近的伙食或者该调整为清淡些”
“不!兰叔叔,我什么事情也没有,关键是伙食不能再清淡了,反而最近辣椒吃得太少,呃辣椒这东西,女生吃它会长痘痘,男生不吃它却容易得嗯得鼻红肿,就像我这样”
我迫不及待地打断兰叔叔的话,伙食再清淡下去还了得,真能淡出鸟来!
就在我为自己伙食或者说是可爱的辣椒争取的同时,我眼角瞥见兰叔叔脸上挂着的笑容似乎有些与平时不一样的东西,就好像嗯好像是青丝调皮逗弄我时惯有的表情。
不会是我眼花了吧?兰叔叔可是老好人一个啊!但总有些不对劲呢?
好不容易打发了看起来似乎是对我关怀倍至的兰叔叔,和青丝一起,催促着他赶紧进了厨房,安慰我们早已不住抗议的干扁胃袋。
而兰姨本着夫唱妇随的精神,也紧随着兰叔叔的脚步姗姗而去。我无可不可地躺在沙发上,兰姨和兰叔叔在厨房里准备晚餐的声响混合着食物的香味不断飘入客厅。
客厅里的电视机正播放在青丝和“风华”(此“风华”非彼风华)最爱的卡通“樱桃小丸子。”我才总算找到了片刻安静。
可是,斜眼瞄到那一人一狗相互依偎,互相逗弄的相得场景,我的心却没有想像中悠闲舒适,此刻我有化作那“风华”的冲动,对那“风华”更是恨得牙痒痒。
“风华,过来吃饭啦!”兰姨清冷而不失柔和的声音传来,我下意识地站起身,还没来得及开口答应,耳旁传来一声轻吠,倒是当仁不让,替我应声了。
我当下气不打一处来,抢到青丝的身旁,伸手揪住这不知死活的笨狗,恶狠狠地道:“看来你倒有几分先见之明,知道今天我们晚餐的主菜还缺一道狗肉火锅呃!”
“哥哥,快放开风华啦!它松软的毛都快被你揪光了,到了冬天可就没办法过冬了!”
青丝一边附着我耳旁嘀咕,一边伸出小手,奋力掰开我的手指,将那笨狗从我的魔掌中脱离出来。
那笨狗刚脱出我的掌握,立即以远胜于平常逮耗子的速度窜到青丝那边,伸出舌头舔着青丝的小腿摇尾乞怜。
我见它一副狐假虎威的狗模样,实在像是一只披着羊皮,不,是披着狗皮的狼。
我恨恨地朝青丝道:“你再纵容这只笨狗,小心变成东郭先生”
“什么啊?哥哥笨死啦!青丝可是人见人爱的大美女哦!怎么会像什么冬瓜先生的?”
青丝虽然是个小女生,可基于女子爱美的天性,对我将她比喻成某“冬瓜”
可是极度不满,立刻截断我的话出声抗议。我顿时愣然“青丝小学都快毕业了,难道她们这里小学语文没有教过东郭先生和狼?一定是青丝这小丫头上课不认真,胡乱开小差所致嘿嘿,终于找到治你这小机灵鬼的办法啦!”
想到这,我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笑意。青丝显然对我的不置可否极度不满,嘟着小嘴白了我一眼。
为了找回她美丽无双的证据,垂首转向怀里的笨狗腻声道:““风华”你最乖最可爱了,快告诉笨蛋哥哥,青丝是人见人爱的绝色大美女,对吧?”
那好色的小狗自然是如斯响应,还示威式地朝我轻吠两声,不安分的小脑瓜在青丝怀里乱拱,磨蹭个不停,痒得青丝咯咯直笑。
我凝望着赖在青丝芬芳柔软的香怀里的小笨狗,正惬意地将它毛茸茸地脑瓜枕在小主人无意识的挺起的酥胸处,不禁再一次妒忌起那只不知死活的笨狗来,当然更多的还是将它炖成香肉火锅的冲动。
遐想间,我的鼻间一阵抽动,一股熟悉的温热湿滑液体开始在鼻腔间缓缓流动。
我慌忙转身,借口执行饭前洗手的好习惯,迅速捂着鼻子冲进洗手间,凭着冰冷的凉水,才终于将这液体给压回去,而我的心,却已经开始躁动不安起来。
我无聊地躺在床上,看了一会已经翻烂了的宝贝书,感觉兴致缺缺,随手把它藏到两层垫被的夹层。
(很好奇那是什么书?能够真正令人“读书破万卷”的书,你猜是什么?),平常顾忌着青丝那小丫头经常到我房间里乱翻东西,保存至今实属不易。
今晚兰叔叔和兰姨都不在家住,原因是青丝的外婆忽然病倒送进医院,这回仍在手术室里急救,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大概是没可能放心回来。
我看看时间已经是24:00了,青丝这丫头自从放学回来就和我闹着要去医院看望外婆,折腾了我整个晚上,由于她明天还要继续上学,小孩子又不能缺少睡眠,在我半哄半逼之下到22:30分才不情愿地回房睡觉。
一想起青丝,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前一段时间那小丫头所带给我异样的困扰,直到现在也无法完全平息。
刚才看着那些宝贝书没有产生的冲动,此刻却忽然立杆见影起来。(没办法,再好的书,看多了,效果自然大打折扣)我顿时产生一股强烈的渴望,好想去看看此时对面房间里熟睡的青丝。
看看这顽皮的小丫头安静下来天使般纯真无邪发容颜,好想青丝的房门紧闭着,我在门前伫立片刻后,我并没有拉开楼道里的灯,只想静静地停留。
黑暗中我不由得苦笑了下,在这样的深夜,她的房门要是开着倒真令人奇怪了。
尽管如此,我仍然有些不舍离去的感觉,或许是方才一番折腾触动了心弦,我就这样默默地倚靠在门框旁,流连眷念着。
半晌,我才叹了口气,使劲晃晃脑袋,暗自诧异自己今晚是撞什么邪了,居然做出这等荒唐无稽的傻事来。
方要转身离去,忽然手下一松,一丝光线溢出楼道间。我愣了下,原来不知觉间,我的手搭上了门把,并且随着转身的动作不经意打开青丝的房门,她的门没有反锁,而且,房间里的灯光?她甚至并没有乖乖入睡?
我轻手轻脚地闪进房间,随手将房门轻轻掩上,然后转过身来,正要笑着和青丝这深夜也不肯乖乖睡觉的小佳人打声招呼,可是猛然间,当我的视线落到青丝身上时,我的眼睛凝滞了。
青丝并没有觉察到我突然出现在她的房间里,她斜倚着放在床头的松软大靠枕,微侧着身躯,双手捧着一本颇厚的书本,正津津有味地翻读着。
初春的夜不算太凉,她的身上只穿着一身绵薄的睡衣,将她娇小而玲珑有致的美丽曲线完全勾勒出来,散发出青春少女绝美的光彩。
我的眼光却完全被小佳人袒露在睡衣下的一对纤长柔美的小腿所吸引:刚沐浴不久的肌肤水润光滑,流露着晶莹的光泽,因着侧躺的关系,一条小腿微微曲起,另一条小腿则搭靠在它的膝盖上,不时俏皮地上下微微抖动。
一丝丝柔和的光线随着青丝小腿的抖动闪耀着我的双眼,很容易就可以找到光线的来源是在小腿脚掌处、圆润的足踝上,各自圈挂着一根银质的脚链,轻轻晃动间,反射出柔和但令人眼迷离的光芒。
晶莹的小银链愈发映衬出足踝下那对白里透红的完美天足,不受束缚的脚趾偶尔调皮地翘起,活力无限地尽情地舒展出它诱人的丰姿。
这双没有被任何事物掩盖的裸足我还是首次得见,十根纤小柔嫩的脚趾是如此白皙玉润,晶莹的脚趾甲没有着任何人工色彩,却是天然地澄静透彻,底部一圈圈弧形粉红光晕,在房间灯光映射下,自然散发出柔和的光泽。
我特别留意到在挨着大脚趾的第二根脚趾头上,紧带着一个类似于戒指的小银圈,圈入白里透红的脚趾中间部位,格外引人注目,也惹人心动,恨不得立即扑身而上,将这春葱般娇嫩的足趾逐个含入口中,尽情吮吸舔弄。
被眼前赏心悦目的美景惊呆了的我,无法抑制地深深陶醉其中,就这样默然立在门后,良久无言。
“丁冬!”门铃声再次响起,青丝欢呼了一声:“一定是dady回来了!”
然后从沙发上蹦了起来,连拖鞋也没有穿,就直接冲到门边,为最宠她的dady开门去了。
即使是在见怪不怪的当今,兰叔叔和兰姨这对夫妻组合在外人眼中,依然是一种绝对奇异的组合。
且不说兰叔叔个性温和,总是温文有礼、笑脸迎人,而兰姨虽然不是南极寒冰,但一张绝美的容颜后,永远是冷淡少有表情的面目示人,尤其她的冷是一种浑然天成,没有丝毫做作,是天生的傲然冰骨教人移不开眼、不敢轻亵。
而且兰叔叔只是一所普通大学的副教授,每月收入菲薄,兰姨却早已是一家外贸公司总经理,连这个近200平方米的二层楼公寓房,也完全是以兰姨的个人收入购置的,尽管房产证上兰叔叔的排名赫然在列。
当然,在这个人自扫门前雪的时代,外人尽管诧异,在事不关己的前提下,除了自家茶余饭后偶然消遣,倒也并未对此投入更多的关注,毕竟,各人都在为自身的生计而奔波劳碌。
兰叔叔是个典型的中国传统儒生,衣着简朴而整洁,温文有礼完全可比照英国绅士,可是生活在经济至上的当今时代,实在可以说是跟不上潮流而沦为烂好人。
无怪乎外界胡乱揣测他们这对夫妇,真正可以算是冰与火的奇怪组合。
不意外地,片刻之后,我的眼前出现了兰叔叔和煦如春风的笑颜,修长挺拔的身躯上不协调地吊挂着一只类似于无尾熊的可爱生物,看着兰叔叔满眼笑意中多了几分平时没有的宠溺,自然可知就是超级美丽可爱的青丝小姐啦!
兰叔叔一进屋,刚放下他手里的讲义夹,还没来得及讲话,青丝已经藉着双手搂进他的脖子,嘟起红嫩的小嘴,在她最亲爱的dady脸上印下一连串湿润香软的吻痕。
乐得兰叔叔呵呵直笑(其实应该是痒得才对,我略显妒忌地揣测着),一时屋内的气氛愈发温馨和谐。
我沉浸在这温暖的家庭氛围里,凝望着青丝父女相亲的画面,察觉到一旁兰姨含笑而视的目光,只觉得眼中隐隐有泪光闪烁,内心充满了对兰叔叔一家的感激。
正是他们,让我独自在这陌生的城市求学,还能切身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也极大慰藉了我思乡想家的情绪。
人生不如意事十长八九,老天再次把这句颠扑不破的真理给我验证了一遍,没等我感动完,兰叔叔已经将怀里的青丝放入躺坐在沙发上的兰姨腿上,最里发出一声讶异的惊呼,迅速凑近我的面前。
我无可奈何地看着兰叔叔迅速在我脸前放大的面容,耳际传来他大惊小怪的问询:“风华,你的鼻子怎么啦,不是最近辣椒吃多了虚火上升吧?唔最近的伙食或者该调整为清淡些”
“不!兰叔叔,我什么事情也没有,关键是伙食不能再清淡了,反而最近辣椒吃得太少,呃辣椒这东西,女生吃它会长痘痘,男生不吃它却容易得嗯得鼻红肿,就像我这样”
我迫不及待地打断兰叔叔的话,伙食再清淡下去还了得,真能淡出鸟来!
就在我为自己伙食或者说是可爱的辣椒争取的同时,我眼角瞥见兰叔叔脸上挂着的笑容似乎有些与平时不一样的东西,就好像嗯好像是青丝调皮逗弄我时惯有的表情。
不会是我眼花了吧?兰叔叔可是老好人一个啊!但总有些不对劲呢?
好不容易打发了看起来似乎是对我关怀倍至的兰叔叔,和青丝一起,催促着他赶紧进了厨房,安慰我们早已不住抗议的干扁胃袋。
而兰姨本着夫唱妇随的精神,也紧随着兰叔叔的脚步姗姗而去。我无可不可地躺在沙发上,兰姨和兰叔叔在厨房里准备晚餐的声响混合着食物的香味不断飘入客厅。
客厅里的电视机正播放在青丝和“风华”(此“风华”非彼风华)最爱的卡通“樱桃小丸子。”我才总算找到了片刻安静。
可是,斜眼瞄到那一人一狗相互依偎,互相逗弄的相得场景,我的心却没有想像中悠闲舒适,此刻我有化作那“风华”的冲动,对那“风华”更是恨得牙痒痒。
“风华,过来吃饭啦!”兰姨清冷而不失柔和的声音传来,我下意识地站起身,还没来得及开口答应,耳旁传来一声轻吠,倒是当仁不让,替我应声了。
我当下气不打一处来,抢到青丝的身旁,伸手揪住这不知死活的笨狗,恶狠狠地道:“看来你倒有几分先见之明,知道今天我们晚餐的主菜还缺一道狗肉火锅呃!”
“哥哥,快放开风华啦!它松软的毛都快被你揪光了,到了冬天可就没办法过冬了!”
青丝一边附着我耳旁嘀咕,一边伸出小手,奋力掰开我的手指,将那笨狗从我的魔掌中脱离出来。
那笨狗刚脱出我的掌握,立即以远胜于平常逮耗子的速度窜到青丝那边,伸出舌头舔着青丝的小腿摇尾乞怜。
我见它一副狐假虎威的狗模样,实在像是一只披着羊皮,不,是披着狗皮的狼。
我恨恨地朝青丝道:“你再纵容这只笨狗,小心变成东郭先生”
“什么啊?哥哥笨死啦!青丝可是人见人爱的大美女哦!怎么会像什么冬瓜先生的?”
青丝虽然是个小女生,可基于女子爱美的天性,对我将她比喻成某“冬瓜”
可是极度不满,立刻截断我的话出声抗议。我顿时愣然“青丝小学都快毕业了,难道她们这里小学语文没有教过东郭先生和狼?一定是青丝这小丫头上课不认真,胡乱开小差所致嘿嘿,终于找到治你这小机灵鬼的办法啦!”
想到这,我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笑意。青丝显然对我的不置可否极度不满,嘟着小嘴白了我一眼。
为了找回她美丽无双的证据,垂首转向怀里的笨狗腻声道:““风华”你最乖最可爱了,快告诉笨蛋哥哥,青丝是人见人爱的绝色大美女,对吧?”
那好色的小狗自然是如斯响应,还示威式地朝我轻吠两声,不安分的小脑瓜在青丝怀里乱拱,磨蹭个不停,痒得青丝咯咯直笑。
我凝望着赖在青丝芬芳柔软的香怀里的小笨狗,正惬意地将它毛茸茸地脑瓜枕在小主人无意识的挺起的酥胸处,不禁再一次妒忌起那只不知死活的笨狗来,当然更多的还是将它炖成香肉火锅的冲动。
遐想间,我的鼻间一阵抽动,一股熟悉的温热湿滑液体开始在鼻腔间缓缓流动。
我慌忙转身,借口执行饭前洗手的好习惯,迅速捂着鼻子冲进洗手间,凭着冰冷的凉水,才终于将这液体给压回去,而我的心,却已经开始躁动不安起来。
我无聊地躺在床上,看了一会已经翻烂了的宝贝书,感觉兴致缺缺,随手把它藏到两层垫被的夹层。
(很好奇那是什么书?能够真正令人“读书破万卷”的书,你猜是什么?),平常顾忌着青丝那小丫头经常到我房间里乱翻东西,保存至今实属不易。
今晚兰叔叔和兰姨都不在家住,原因是青丝的外婆忽然病倒送进医院,这回仍在手术室里急救,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大概是没可能放心回来。
我看看时间已经是24:00了,青丝这丫头自从放学回来就和我闹着要去医院看望外婆,折腾了我整个晚上,由于她明天还要继续上学,小孩子又不能缺少睡眠,在我半哄半逼之下到22:30分才不情愿地回房睡觉。
一想起青丝,我不由自主地想到前一段时间那小丫头所带给我异样的困扰,直到现在也无法完全平息。
刚才看着那些宝贝书没有产生的冲动,此刻却忽然立杆见影起来。(没办法,再好的书,看多了,效果自然大打折扣)我顿时产生一股强烈的渴望,好想去看看此时对面房间里熟睡的青丝。
看看这顽皮的小丫头安静下来天使般纯真无邪发容颜,好想青丝的房门紧闭着,我在门前伫立片刻后,我并没有拉开楼道里的灯,只想静静地停留。
黑暗中我不由得苦笑了下,在这样的深夜,她的房门要是开着倒真令人奇怪了。
尽管如此,我仍然有些不舍离去的感觉,或许是方才一番折腾触动了心弦,我就这样默默地倚靠在门框旁,流连眷念着。
半晌,我才叹了口气,使劲晃晃脑袋,暗自诧异自己今晚是撞什么邪了,居然做出这等荒唐无稽的傻事来。
方要转身离去,忽然手下一松,一丝光线溢出楼道间。我愣了下,原来不知觉间,我的手搭上了门把,并且随着转身的动作不经意打开青丝的房门,她的门没有反锁,而且,房间里的灯光?她甚至并没有乖乖入睡?
我轻手轻脚地闪进房间,随手将房门轻轻掩上,然后转过身来,正要笑着和青丝这深夜也不肯乖乖睡觉的小佳人打声招呼,可是猛然间,当我的视线落到青丝身上时,我的眼睛凝滞了。
青丝并没有觉察到我突然出现在她的房间里,她斜倚着放在床头的松软大靠枕,微侧着身躯,双手捧着一本颇厚的书本,正津津有味地翻读着。
初春的夜不算太凉,她的身上只穿着一身绵薄的睡衣,将她娇小而玲珑有致的美丽曲线完全勾勒出来,散发出青春少女绝美的光彩。
我的眼光却完全被小佳人袒露在睡衣下的一对纤长柔美的小腿所吸引:刚沐浴不久的肌肤水润光滑,流露着晶莹的光泽,因着侧躺的关系,一条小腿微微曲起,另一条小腿则搭靠在它的膝盖上,不时俏皮地上下微微抖动。
一丝丝柔和的光线随着青丝小腿的抖动闪耀着我的双眼,很容易就可以找到光线的来源是在小腿脚掌处、圆润的足踝上,各自圈挂着一根银质的脚链,轻轻晃动间,反射出柔和但令人眼迷离的光芒。
晶莹的小银链愈发映衬出足踝下那对白里透红的完美天足,不受束缚的脚趾偶尔调皮地翘起,活力无限地尽情地舒展出它诱人的丰姿。
这双没有被任何事物掩盖的裸足我还是首次得见,十根纤小柔嫩的脚趾是如此白皙玉润,晶莹的脚趾甲没有着任何人工色彩,却是天然地澄静透彻,底部一圈圈弧形粉红光晕,在房间灯光映射下,自然散发出柔和的光泽。
我特别留意到在挨着大脚趾的第二根脚趾头上,紧带着一个类似于戒指的小银圈,圈入白里透红的脚趾中间部位,格外引人注目,也惹人心动,恨不得立即扑身而上,将这春葱般娇嫩的足趾逐个含入口中,尽情吮吸舔弄。
被眼前赏心悦目的美景惊呆了的我,无法抑制地深深陶醉其中,就这样默然立在门后,良久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