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快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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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一今日所使的剑法,叫做七十二路追魂夺命剑,当今江湖高手辈出,绝学问世,这门剑术不是第一流的剑法,也不有名。而知道的人其实多喜欢称这门剑术叫无尘快剑。不似九阴真经或九阳神功这般传奇武学,武功本身比著作者出名许多。这门剑术名扬武林,更多缘由在于无尘的事迹,除此之外,也不过是一门快剑而已。
当初天一向无尘道长求教这门剑术,无尘哈哈一笑,也不敝扫自珍,倾囊相授,将七十二路剑式的要点,法门,衔接一一道出,既称追魂夺命,自然剑法需要更快,更狠,还有更稳。
然而,天一尽心修炼七十二路追魂夺命剑,虽有小成,可是剑快则快矣,狠也够狠,却没有无尘本人施展时快绝人伦,惊艳江湖。是练法不对,还是有一些剑法精奥理解错误。
天一再次求教无尘,无尘道人哈哈一笑,答应告诉他快剑秘诀。
无尘领着天一去喝酒,很快,无尘醉了,还醉得很厉害。无尘问天一道:“你说,我的剑是不是还太慢?”
“不是,当然不是!”天一也是久经江湖,但只说剑法之快,无一人超越无尘的快剑。
可是,无尘却不满意,剑还是太慢,他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剑客和管家小姐的故事:
剑客喜欢一个女孩,一个官家小姐。剑客是江湖人,总是在江湖上行走。终于,官家小姐不高兴,说剑客总不来陪她,还说,如果剑客真的爱她,就切一条手臂给她,她看见手臂,就好象剑客就在她身边。于是,剑客斩下了自己的手臂,但是,等到的却是房间外头忽然进来的好多官兵!
剑客有很多好兄弟,劫了监狱救剑客出来,两人再一次见面,官家小姐剑客的俘虏。
剑客觉得,自己是江湖人,快意恩仇,他应该杀了她的,所以剑客出剑!
只是,剑客的剑太慢了,每次还没有刺到她,剑客的心就软了。所以剑客决定要练成真正的快剑,在他来不及心软的时候,就杀了她。
无尘说道:“剑客一直再练剑,他已经是江湖第一快剑。可惜他忽然发觉,他似乎永远快不到他希望的程度了。因为,有些事有些人是永远做不到有些事的,比如那个剑客想练的快剑,能快过感情的快剑!”
无尘又对天一道:“我感觉,你能练成。”
那一天无尘醉倒了,快剑的秘密,天一也知道了。
天一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天资不出众,依靠努力成为了高手。
他很平凡,没有天才波澜壮阔的奋斗史,只有十年如一日的刻苦修炼。江湖上,努力的人很多,努力程度超过天一的人,也很多。这些人今日站做及武林格局的高层,是大多平凡江湖人的偶像,可是,他们是为了来日的天才做踏脚石的。因为,努力所取得的成就,终究有一个极限。
可是,平凡人也可能有着不平凡的经历。天一就有,他智谋出众,为藏剑不可或缺的帮人,任何事都能坦然以对,但是,他平淡的面目下,其实有着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也许,情殇!
无尘快剑,招在意先,剑比情快,如果没有刻骨的感觉推动,即便一瞬间刺出七十二剑,也只是技术上的极致,不能臻至武学的高妙境界。
情到浓时方转薄,刻骨的感情往往会渐渐趋之平淡。天一用来推动无尘快剑的激烈情绪,超出了一般人理解的极致,正是情深致淡,以莫七的武学修为,都没有察觉那凝聚成一滴的激烈剑气,一剑破防。
“追魂!”这快过心魂的一剑,无尘做不到的一剑,天一仗之而一剑败巅峰强者莫七。
“好剑法!这一剑,已窥武道至极,可惜----”莫七注视了天一片刻,惋惜摇头。
他说道:“你只有一剑之力,情绪宣泄后,你无法再使出这样的剑了。”
有些事情,天才可以很容易做到,而凡人却终究少了一分天资,即便一时灵光闪烁,创造了奇迹,过后凡人依旧还是凡人。
天一降临此世,一直到方才积蓄的情绪,经此一剑,全部宣泄出来,固然击败了一位尤胜霸刀的强者,可是,天一心中却无喜悦,只感到心中空落落的,像是失去了什么,又似乎忘记了什么。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心中茫然,作为胜者,天一反而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了,开口几次,说道:“你,你究竟是什么人?”问一个快死人的身份,会不会太晚了一点!
恍惚间,天一看到莫七微微一笑,身上似闪过了一种辉光,受重伤而衰弱的精神气势,像是倒带一样,又变回了先前“万千豪雄我为王”至尊气场。
“你怎么会!?”天一目瞪口呆,看着莫七,一脸不敢置信。
莫七的伤势,除了被直接打爆之外,可谓已然离死不远的沉重伤势。
天一的掌力可以逼开海水一寸,绝对称得上排山倒海了,这般强劲的掌力,将一个人打爆,确实不困难。莫七强大的护体罡气,削弱了天一的剑气,不过剩下的威力也足以令人五内俱焚,濒临死亡。
但是,这么沉重的重伤,莫七竟于一息之内“治疗”痊愈。
天一很是震撼,即便近来无人可制的霸刀,都没有这种能力。一月之前,藏剑山庄设伏霸刀,那一役,霸刀重伤而逃,不过藏剑一方死去的土著强者也有许多,其中最出名者——任我行。壮志未酬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任我行终于还是没能重建日月神教。
“神明若不彰显神迹,如何令信徒信服呢!”莫七哈哈大笑,心中自矜不已,凡俗之辈,如何理解得了神的伟大之处。
超越法则极限的强者,都有着过人之处,伪领域仅仅是证明了他们超脱世界法则,君莫问剑气成界,王重阳先天剑元,黄裳的符文领域,才是他们的武道和由武道演化出的特异能力。
天一无言,他实在无话可说了。不止莫七的能力无解,更是莫七此人,决不可能听从别人的意见。不过话说回来,真正的强者都是意志坚定,又怎会因为言语变化。
莫七道:“这个娱乐节目很有趣,我很高兴。”两人的比试,天一倾尽全力,才莫七眼中,却不过一个游戏而已。
“凭你这一剑,有资格闻神之名?”莫七衣衫褴褛,一副乞丐样子,可如神似魔的气质,却自有一种超凡人物的光辉。
“本神——莫七!”
说完,莫七一笑,御风飞翔而去。
众生谒拜的神明,怎么可以一身不堪入目装束,即便没有塑金身,也应当仙气飘逸,神威无量。莫七,他准备去整理行装。
天一今日所使的剑法,叫做七十二路追魂夺命剑,当今江湖高手辈出,绝学问世,这门剑术不是第一流的剑法,也不有名。而知道的人其实多喜欢称这门剑术叫无尘快剑。不似九阴真经或九阳神功这般传奇武学,武功本身比著作者出名许多。这门剑术名扬武林,更多缘由在于无尘的事迹,除此之外,也不过是一门快剑而已。
当初天一向无尘道长求教这门剑术,无尘哈哈一笑,也不敝扫自珍,倾囊相授,将七十二路剑式的要点,法门,衔接一一道出,既称追魂夺命,自然剑法需要更快,更狠,还有更稳。
然而,天一尽心修炼七十二路追魂夺命剑,虽有小成,可是剑快则快矣,狠也够狠,却没有无尘本人施展时快绝人伦,惊艳江湖。是练法不对,还是有一些剑法精奥理解错误。
天一再次求教无尘,无尘道人哈哈一笑,答应告诉他快剑秘诀。
无尘领着天一去喝酒,很快,无尘醉了,还醉得很厉害。无尘问天一道:“你说,我的剑是不是还太慢?”
“不是,当然不是!”天一也是久经江湖,但只说剑法之快,无一人超越无尘的快剑。
可是,无尘却不满意,剑还是太慢,他讲了一个故事,一个剑客和管家小姐的故事:
剑客喜欢一个女孩,一个官家小姐。剑客是江湖人,总是在江湖上行走。终于,官家小姐不高兴,说剑客总不来陪她,还说,如果剑客真的爱她,就切一条手臂给她,她看见手臂,就好象剑客就在她身边。于是,剑客斩下了自己的手臂,但是,等到的却是房间外头忽然进来的好多官兵!
剑客有很多好兄弟,劫了监狱救剑客出来,两人再一次见面,官家小姐剑客的俘虏。
剑客觉得,自己是江湖人,快意恩仇,他应该杀了她的,所以剑客出剑!
只是,剑客的剑太慢了,每次还没有刺到她,剑客的心就软了。所以剑客决定要练成真正的快剑,在他来不及心软的时候,就杀了她。
无尘说道:“剑客一直再练剑,他已经是江湖第一快剑。可惜他忽然发觉,他似乎永远快不到他希望的程度了。因为,有些事有些人是永远做不到有些事的,比如那个剑客想练的快剑,能快过感情的快剑!”
无尘又对天一道:“我感觉,你能练成。”
那一天无尘醉倒了,快剑的秘密,天一也知道了。
天一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天资不出众,依靠努力成为了高手。
他很平凡,没有天才波澜壮阔的奋斗史,只有十年如一日的刻苦修炼。江湖上,努力的人很多,努力程度超过天一的人,也很多。这些人今日站做及武林格局的高层,是大多平凡江湖人的偶像,可是,他们是为了来日的天才做踏脚石的。因为,努力所取得的成就,终究有一个极限。
可是,平凡人也可能有着不平凡的经历。天一就有,他智谋出众,为藏剑不可或缺的帮人,任何事都能坦然以对,但是,他平淡的面目下,其实有着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也许,情殇!
无尘快剑,招在意先,剑比情快,如果没有刻骨的感觉推动,即便一瞬间刺出七十二剑,也只是技术上的极致,不能臻至武学的高妙境界。
情到浓时方转薄,刻骨的感情往往会渐渐趋之平淡。天一用来推动无尘快剑的激烈情绪,超出了一般人理解的极致,正是情深致淡,以莫七的武学修为,都没有察觉那凝聚成一滴的激烈剑气,一剑破防。
“追魂!”这快过心魂的一剑,无尘做不到的一剑,天一仗之而一剑败巅峰强者莫七。
“好剑法!这一剑,已窥武道至极,可惜----”莫七注视了天一片刻,惋惜摇头。
他说道:“你只有一剑之力,情绪宣泄后,你无法再使出这样的剑了。”
有些事情,天才可以很容易做到,而凡人却终究少了一分天资,即便一时灵光闪烁,创造了奇迹,过后凡人依旧还是凡人。
天一降临此世,一直到方才积蓄的情绪,经此一剑,全部宣泄出来,固然击败了一位尤胜霸刀的强者,可是,天一心中却无喜悦,只感到心中空落落的,像是失去了什么,又似乎忘记了什么。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心中茫然,作为胜者,天一反而一时间不知如何是好了,开口几次,说道:“你,你究竟是什么人?”问一个快死人的身份,会不会太晚了一点!
恍惚间,天一看到莫七微微一笑,身上似闪过了一种辉光,受重伤而衰弱的精神气势,像是倒带一样,又变回了先前“万千豪雄我为王”至尊气场。
“你怎么会!?”天一目瞪口呆,看着莫七,一脸不敢置信。
莫七的伤势,除了被直接打爆之外,可谓已然离死不远的沉重伤势。
天一的掌力可以逼开海水一寸,绝对称得上排山倒海了,这般强劲的掌力,将一个人打爆,确实不困难。莫七强大的护体罡气,削弱了天一的剑气,不过剩下的威力也足以令人五内俱焚,濒临死亡。
但是,这么沉重的重伤,莫七竟于一息之内“治疗”痊愈。
天一很是震撼,即便近来无人可制的霸刀,都没有这种能力。一月之前,藏剑山庄设伏霸刀,那一役,霸刀重伤而逃,不过藏剑一方死去的土著强者也有许多,其中最出名者——任我行。壮志未酬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任我行终于还是没能重建日月神教。
“神明若不彰显神迹,如何令信徒信服呢!”莫七哈哈大笑,心中自矜不已,凡俗之辈,如何理解得了神的伟大之处。
超越法则极限的强者,都有着过人之处,伪领域仅仅是证明了他们超脱世界法则,君莫问剑气成界,王重阳先天剑元,黄裳的符文领域,才是他们的武道和由武道演化出的特异能力。
天一无言,他实在无话可说了。不止莫七的能力无解,更是莫七此人,决不可能听从别人的意见。不过话说回来,真正的强者都是意志坚定,又怎会因为言语变化。
莫七道:“这个娱乐节目很有趣,我很高兴。”两人的比试,天一倾尽全力,才莫七眼中,却不过一个游戏而已。
“凭你这一剑,有资格闻神之名?”莫七衣衫褴褛,一副乞丐样子,可如神似魔的气质,却自有一种超凡人物的光辉。
“本神——莫七!”
说完,莫七一笑,御风飞翔而去。
众生谒拜的神明,怎么可以一身不堪入目装束,即便没有塑金身,也应当仙气飘逸,神威无量。莫七,他准备去整理行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