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一十一章血荐轩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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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凌逸就是血魔。而这里是首都医院的一个废弃的停尸间。凌逸的住所也就在这里附近,其中一个卧室的窗户正好正对着这里;从这里,抬起头,远远的能看到他住所的窗户。
当初永泰被他的琴音所伤,是凌逸给他做的手术,他趁着手术之机,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邪毒种到了永泰体内,并且借着这个机会取得了刑家和兵家的信任,利用浩磊的关系调到了这家医院的外科。凌茜茜也是因为浩磊的介绍,来到这家医院,跟他有过接触,他就是在那时趁机把邪毒下到了凌茜茜体内的。
不仅如此,在这一年中,他做过手术的病人,都被他植入了尸毒,变成了他的傀儡,只等合适的时机发作。幸好刑家发现得及时,否则尸毒一传十十传百地蔓延开来,对人界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可惜,到了明天,你拥有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了!天劫马上就要来临,你们这些人类都要死!而我,将是这个世界主宰!”凌逸飞起一脚,踢到他的胸膛上。
虞刑胸口一阵剧痛,后背撞到了墙壁上,口鼻中喷出的血溅了一地,他扶着墙壁,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指着他说道:“这个梦你做了几千年了吧!可惜,你从来就没有得逞过!这次也是一样!你修炼了几千年,修成了人形,混进了人界,四百年前,你不过是朱由校身边卑躬屈膝的奴才!四百年后的现在,你也不过是李云峰身边唯唯诺诺的跟班走狗。只有我们人类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而你这个人都不是的东西,只能跟在我们人类身边东施效颦,鹦鹉学舌!你看看你现在,用着人类的模样,穿着人类的衣服,甚至还动了凡心,口口声声要娶人类的女子。你跟李云峰对峙千年,你视整个人界如仇敌!而你自己却在不知不觉地学习人类的一切!现在你的心思神智,都已经是属于人类的了!你吞噬了那么多人类的魂魄,你的灵能,你的魔性,早已经被人类同化,你永远都成不了神了!”
“你这个不自量力的人类!死到临头了还嘴硬!李云峰他们五兄妹死在本尊手上不下十次了!每次天劫来临,都是他们的死期!你看李云峰现在有多狼狈!他永远都赢不了我的!至于谷雨,等她做了我的妻子,自然就是跟我一样的神!”凌逸走到谷雨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抬起她的下巴,转头对虞刑说道:“现在,她是我的了!”
虞刑的心口一阵剧痛,两只眼睛冒着火,却还是强撑着说道:“你错了!你每次遇到李云峰,都是输!如果你有一次赢的,人界早就如你所愿不复存在了。而这一次,你不过是输得更彻底而已!因为你最怕的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且你再也没有机会阻止。”他话音刚落,身后就腾起一片火焰,一只蓝色翅膀的小鸟直奔着凌逸的面门冲过去,凌逸双目之中凶光暴涨,右手一挥把小鸟格开;接着一阵符火闪过,一个金色的八卦的照亮了整个屋子。
李云峰兄妹三人穿着道袍,站到了凌逸面前。
虞刑趁机扑了过去,拿出匕首隔断了谷雨身上的绳索,两个人紧紧地抱在一起。
凌逸见李云峰来了,冷笑着说道:“李云峰,你居然还有力气跟我斗!”
李云峰此时一反往日的颓废之色,气定神闲地说道:“老朋友,好久不见。”
他说着转头看了一眼虞刑,虞刑满脸是血地抱着谷雨,虚弱地冲他微微点点头:刚才他在跟血魔对峙的时候,已经趁他不备给他种下了心蛊。这个驰骋六界的大魔头,凶残狠毒,而心蛊则能让中盅的对象从心里产生畏惧的情绪,只要能掌握住他的情绪,那么战胜它就容易得多。
他们三个当初也是思虑再三,才想出这样险中求胜的计策:用谷雨做诱饵,引他上钩。
凌逸满场环视了一圈儿,走到李云峰面前,笑着说道:“先是思颜和阳光,然后是谷雨,你自诩是正道的首领,可是每一次你都是拿女人挡枪。可是这群傻女人为你牺牲,换来的是什么?”
李云峰淡然一笑“你真以为你能打击到我?告诉你,我和阳光早已尽释前嫌。我们做的,不过是天命之人的本分而已。而且,不管当年的真相如何,罪魁祸首不都是你?”
凌逸俊脸一沉,冷笑道:“原来,你是来找我算旧账的!”
李云峰直视着他,目光冷凝“我们之间的帐,是该好好算算了。”
外面的天空,启明星缓缓升起,星光耀眼,恍如四百年前的那个夜晚。
话说,阳光借助通天神戟的力量把魏忠贤困到了北斗七星阵中,魏忠贤一时脱身不得,现出了原型,化作了遮天蔽日的兽形,与她缠斗在一起。一时间,阳光这个人类的身躯在它面前就如蝼蚁一样渺小。
当初李云峰跟她说过,当她自身的力量不足的时候,可以借助阵法,利用世间万物的力量对抗强敌。
这几年,她虽然把魏忠贤玩弄于股掌之中,但是她也从未小看过他的能力。因为李云峰跟她说过,血魔若现出真身,他们兄妹五个都不是他的对手。所以,她本来也没想靠自己跟它死磕。
如今血魔已经被她引出宫外,而他不知道,在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就是皇家的兵工厂,也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王恭厂,这里储存着大量的火药和炸药,足够把他炸个粉身碎骨。
他既然怕火,那她自然要火上浇油,把火烧得越旺越好!那场大爆炸既然是难以避免的,那就来得更猛烈些吧!至少要让那些枉死的人死得值得。用她和这些人的命,换来后世的万事恒昌,也算死得其所。
等血魔扑到近前的时候,她划破了自己的手腕,接着祭起一道火符,手上的通天神戟立刻燃起一片火焰,等血魔扑到近前的时候,熊熊大火已经势不可挡地燃烧起来,接着,爆炸声此起彼伏的响起!远方的天际出现了一条裂缝,接着星光大涨,地动山摇!阳光知道天劫到了,她默念咒语,迅速祭出了浸满自己献血的通天神戟,然后义无反顾地冲进了血魔口中。
天地间,传来一声一声撕心裂肺的兽吼,血魔被阳光的精魂制住脱身不得,在一片爆炸声中被炸成了碎片。
而通天神戟则在一片遮天蔽日的黄沙中,发出万道金光,变成了天柱的形状,顶天立地地撑在了摇摇欲坠的天地之间。
没错,凌逸就是血魔。而这里是首都医院的一个废弃的停尸间。凌逸的住所也就在这里附近,其中一个卧室的窗户正好正对着这里;从这里,抬起头,远远的能看到他住所的窗户。
当初永泰被他的琴音所伤,是凌逸给他做的手术,他趁着手术之机,神不知鬼不觉地把邪毒种到了永泰体内,并且借着这个机会取得了刑家和兵家的信任,利用浩磊的关系调到了这家医院的外科。凌茜茜也是因为浩磊的介绍,来到这家医院,跟他有过接触,他就是在那时趁机把邪毒下到了凌茜茜体内的。
不仅如此,在这一年中,他做过手术的病人,都被他植入了尸毒,变成了他的傀儡,只等合适的时机发作。幸好刑家发现得及时,否则尸毒一传十十传百地蔓延开来,对人界来说就是灭顶之灾。
“可惜,到了明天,你拥有的一切都不复存在了!天劫马上就要来临,你们这些人类都要死!而我,将是这个世界主宰!”凌逸飞起一脚,踢到他的胸膛上。
虞刑胸口一阵剧痛,后背撞到了墙壁上,口鼻中喷出的血溅了一地,他扶着墙壁,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指着他说道:“这个梦你做了几千年了吧!可惜,你从来就没有得逞过!这次也是一样!你修炼了几千年,修成了人形,混进了人界,四百年前,你不过是朱由校身边卑躬屈膝的奴才!四百年后的现在,你也不过是李云峰身边唯唯诺诺的跟班走狗。只有我们人类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而你这个人都不是的东西,只能跟在我们人类身边东施效颦,鹦鹉学舌!你看看你现在,用着人类的模样,穿着人类的衣服,甚至还动了凡心,口口声声要娶人类的女子。你跟李云峰对峙千年,你视整个人界如仇敌!而你自己却在不知不觉地学习人类的一切!现在你的心思神智,都已经是属于人类的了!你吞噬了那么多人类的魂魄,你的灵能,你的魔性,早已经被人类同化,你永远都成不了神了!”
“你这个不自量力的人类!死到临头了还嘴硬!李云峰他们五兄妹死在本尊手上不下十次了!每次天劫来临,都是他们的死期!你看李云峰现在有多狼狈!他永远都赢不了我的!至于谷雨,等她做了我的妻子,自然就是跟我一样的神!”凌逸走到谷雨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她,抬起她的下巴,转头对虞刑说道:“现在,她是我的了!”
虞刑的心口一阵剧痛,两只眼睛冒着火,却还是强撑着说道:“你错了!你每次遇到李云峰,都是输!如果你有一次赢的,人界早就如你所愿不复存在了。而这一次,你不过是输得更彻底而已!因为你最怕的事情已经发生了,而且你再也没有机会阻止。”他话音刚落,身后就腾起一片火焰,一只蓝色翅膀的小鸟直奔着凌逸的面门冲过去,凌逸双目之中凶光暴涨,右手一挥把小鸟格开;接着一阵符火闪过,一个金色的八卦的照亮了整个屋子。
李云峰兄妹三人穿着道袍,站到了凌逸面前。
虞刑趁机扑了过去,拿出匕首隔断了谷雨身上的绳索,两个人紧紧地抱在一起。
凌逸见李云峰来了,冷笑着说道:“李云峰,你居然还有力气跟我斗!”
李云峰此时一反往日的颓废之色,气定神闲地说道:“老朋友,好久不见。”
他说着转头看了一眼虞刑,虞刑满脸是血地抱着谷雨,虚弱地冲他微微点点头:刚才他在跟血魔对峙的时候,已经趁他不备给他种下了心蛊。这个驰骋六界的大魔头,凶残狠毒,而心蛊则能让中盅的对象从心里产生畏惧的情绪,只要能掌握住他的情绪,那么战胜它就容易得多。
他们三个当初也是思虑再三,才想出这样险中求胜的计策:用谷雨做诱饵,引他上钩。
凌逸满场环视了一圈儿,走到李云峰面前,笑着说道:“先是思颜和阳光,然后是谷雨,你自诩是正道的首领,可是每一次你都是拿女人挡枪。可是这群傻女人为你牺牲,换来的是什么?”
李云峰淡然一笑“你真以为你能打击到我?告诉你,我和阳光早已尽释前嫌。我们做的,不过是天命之人的本分而已。而且,不管当年的真相如何,罪魁祸首不都是你?”
凌逸俊脸一沉,冷笑道:“原来,你是来找我算旧账的!”
李云峰直视着他,目光冷凝“我们之间的帐,是该好好算算了。”
外面的天空,启明星缓缓升起,星光耀眼,恍如四百年前的那个夜晚。
话说,阳光借助通天神戟的力量把魏忠贤困到了北斗七星阵中,魏忠贤一时脱身不得,现出了原型,化作了遮天蔽日的兽形,与她缠斗在一起。一时间,阳光这个人类的身躯在它面前就如蝼蚁一样渺小。
当初李云峰跟她说过,当她自身的力量不足的时候,可以借助阵法,利用世间万物的力量对抗强敌。
这几年,她虽然把魏忠贤玩弄于股掌之中,但是她也从未小看过他的能力。因为李云峰跟她说过,血魔若现出真身,他们兄妹五个都不是他的对手。所以,她本来也没想靠自己跟它死磕。
如今血魔已经被她引出宫外,而他不知道,在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就是皇家的兵工厂,也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王恭厂,这里储存着大量的火药和炸药,足够把他炸个粉身碎骨。
他既然怕火,那她自然要火上浇油,把火烧得越旺越好!那场大爆炸既然是难以避免的,那就来得更猛烈些吧!至少要让那些枉死的人死得值得。用她和这些人的命,换来后世的万事恒昌,也算死得其所。
等血魔扑到近前的时候,她划破了自己的手腕,接着祭起一道火符,手上的通天神戟立刻燃起一片火焰,等血魔扑到近前的时候,熊熊大火已经势不可挡地燃烧起来,接着,爆炸声此起彼伏的响起!远方的天际出现了一条裂缝,接着星光大涨,地动山摇!阳光知道天劫到了,她默念咒语,迅速祭出了浸满自己献血的通天神戟,然后义无反顾地冲进了血魔口中。
天地间,传来一声一声撕心裂肺的兽吼,血魔被阳光的精魂制住脱身不得,在一片爆炸声中被炸成了碎片。
而通天神戟则在一片遮天蔽日的黄沙中,发出万道金光,变成了天柱的形状,顶天立地地撑在了摇摇欲坠的天地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