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小说网 > 名门公子③:小菊花,萌萌爱 > 167缘亦是修行
167缘亦是修行
推荐阅读:风起龙城、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渡劫之王、天下第九、三寸人间、大符篆师、飞剑问道、仙宫、大侠萧金衍
90小说网 www.90xiaoshuo.com,最快更新名门公子③:小菊花,萌萌爱最新章节!
酒店走廊尽处有个小天台,被酒店打理成小小花园,菊墨与母亲立在亚热带繁盛的花木之间。
“妈,您‘看见’是启樱来了,是不是?”菊墨努力微笑着,凝视母亲。虽然母亲有意隐瞒,可是他如何猜不到?
“哎,不是啦。”邓瑟瑟摆着手,极力想要闪避“儿子你别乱想。”
“妈您就直说吧,头挺得住。”菊墨扯着母亲的臂弯“其实就算您不说,我又怎么会想不到?三嫂的嫁衣不早丢,不晚丢,偏偏要在婚礼当日才丢了,这世上的事,哪里有那么巧合的?”
东边天际,晨光已经熹微染红晨雾,蒙蒙雾气缭绕花间,打湿了浓绿的叶片丫。
菊墨的眼睛也湿了,可是他依旧在用力地笑“更何况,那朱雀嫁衣的价值,一般的窃贼又有几个人能知道?”
邓瑟瑟看儿子难过,也知道再瞒不过去,只能握紧儿子的手臂垂下头去“为娘是看见那丫头了:她来了,她会毁了一切媲”
菊墨怔住,直直望向母亲良久,用力呼吸“妈,别让家人知道。这件事,我自己来处理。”
邓瑟瑟点头,轻轻拍拍儿子的手臂“孩子,别太苦着自己。”
“我知道。”菊墨又用力向母亲微笑,目送母亲离开。
花影雾霭,菊墨立在花间努力仰高了头,方不让眼泪落下来。他立在花影里挣扎着低低嘶吼“樱,为什么?我本该开心你能早了三年获得自由;可是你为什么要来毁了我三哥的婚礼?难道你是在用这种方式彻底断绝了我对你的感情?让我的家人都对你生怒,让所有人都会否定我们的关系,难道这就是你想要的,嗯?”
“樱,你不爱我不要紧,可是请你不要用这种伤害我家人的方式你不知道,我三哥为了等到婚礼这一天,费尽了多少的努力;今天他好不容易要正式迎娶三嫂了,又是在吴哥窟这样圣洁的地方樱,你怎么能忍心?”
晨雾轻扬,如青烟般缭绕上升,渐渐聚拢在房顶上坐着的一个女子身上。
五年铁窗,让那女孩子的气质越发沉静如水。一张绝美的容颜,依旧有旧日精灵般的灵动,却被面颊上长期缺少光照所带来的苍白而沉坠住了。楼下晨光静静,唯有那小花园里低沉疼痛的话语随着雾霭缭绕升起,飘入她的耳鼓。
她连呼吸都不能,手里只死死扯住一段花草。草茎坚韧,都勒进了她的掌肉去。良久,楼下的人声已经消失,她才大口吐出压在胸臆中的气息来。
气息呼出,眼泪也盈满眼睫。她刚离开牢狱,便奔着他来,还没整理好自己,不知该如何出现在他面前,没想到却先听见他这样的怀疑。
房顶上的人正是启樱。
其实怀疑也不怪他,是她原本就引人怀疑。她每次出现在他面前,总是身为窃贼的身份,总是在他面前偷盗东西走的;于是她又凭什么怪他会怀疑她?
其实原本就是她错了,原本就是她不该来。
她不该出狱就动了凡心,以为她从此就可以如同平凡的女孩子一样,重新获得拥有平凡人幸福的资格——其实哪里有真正的“金盆洗手”?洗过手之后就代表从前手上没有沾染过罪孽么?
朝阳渐起,晨雾点点散去,启樱用力抹掉面上眼泪,毅然转身从房顶滑下,沿着墙壁外的消防通道悄然离开。
就像晨雾留在花叶上的露水总会被朝阳蒸干一样,她希望她的离开也是这样了无痕迹。
。
吴哥窟因是旅游胜地,全世界各国游客都蜂拥而来,因此藏身于人海中极为容易,变装的方式也有多种多样。启樱围了印度女子的纱丽,将全身和面容都藏在华丽的丝绸里,无声穿越人群,只在吴哥窟神像前合十行礼。她的手上绘满繁复的花纹,那是一种当地独特的草汁绘成,会在两个星期之后自行脱落;一般都是印度女子成婚之时绘就,或者是重大节日。
这样的启樱,即便有人会注目,注意力却也只会集中在她手上,或者是身上华丽的纱丽上,而会避过了她真正的面容。最好的躲藏不是闪躲在荒无人烟的荒原,而是将伪装加在身上,既能掩人耳目,又能让自己行动自由。
这样一路穿行于人流,启樱悄然记住了几个人的眼睛。
那些人望向她的目光与众不同。若是普通的邂逅者,对方会在初次见面时深看,若再次邂逅则就不会再那么好奇;可是那几个人正好相反,初次邂逅似乎还是漫不经心,可是越往后却越看得越是用力。
启樱在神像前跪拜下来,用自己的虔诚。再抬起头来时,果然不出意外,看见那几个人隔着几步远的距离,隔着各色装束的人丛悄然打量着她。
启樱的衣装在不懂行的人眼里,也许只是艳丽的印度纱衣;只有懂行的人才能看得出,这纱衣上绣花的金线都是纯金,且从领口到裙摆下细细密密的扣子都是真正的珍珠。她露在手腕和手指上的金手镯、金戒指、金臂钏就更是价值难以估量
那一枚被她扣在鼻翼上的钻石,更是罕见通透的。
其实印度富有的女子喜欢在身上装饰大量黄金,这也并不奇怪;但是启樱装饰在身上的,却是古董级别的纱丽。这件纱丽曾经是印度王公的妻子在结婚时候的嫁衣。
。
启樱见时机差不多了,便转身走向人烟稀少处。吴哥窟的古迹占地范围很广,除了游客们流连忘返的大王宫位置,其它还有淹没在林中的废墟。启樱立在一株碧树下,轻轻叹了口气。她已经听见了背后从三个方向汇聚而来的脚步声,虽然已经很轻很轻,却逃不过她的耳朵。
可是启樱却没做任何的防备。
下一秒,一根棒子便朝启樱的后脑砸了下来。启樱算好了分寸,微微一疼时便已经主动瘫倒在地。
这里是旅游胜地,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有游客朝这边走来,三个面色黧黑的男子彼此对望了一眼,便合力将启樱横抱起来,迅速消失。
。
启樱比他们预想的还要早醒来,几乎是听见几个人出门锁门的声音便已经醒来。她之前佯装晕倒的闭目养神已经让她的眼睛极快适应了房间中的幽暗。大致环视周遭,启樱认出这应是吴哥窟当地的廉价旅馆,只是用木板围起来的房间罢了。
启樱在幽暗中小心翼翼搜索,终于找见了一个被他们藏在床板下的包袱。打开包袱,里头一件鲜红的嫁衣映入眼帘。那嫁衣只映了一点点窗外阳光,便潋滟起宛如火焰一般的金色光芒,捧在手里宛若灼灼的花火。
启樱也愣了。以她这么多年在古董界内的眼力,竟然也从没见过这样炫丽的嫁衣。就连她此时也不由得心旌摇曳,忍不住想象,若有一日自己也能披上嫁衣,走入双喜字的大红厅堂里,该是何样的情形。
想象弥散而开,启樱赶紧甩了甩头,收摄好心绪,将那嫁衣重新包回包裹中。垂首再将自己身上的印度纱丽都脱下来,放进包裹中,只剩下周身利落的短打扮,沿着窗口藏入树影,然后悄然离开
吴哥窟是古迹,除了吸引游客,也吸引世界各地古董窃贼的目光。对于那些人的眼神以及行事的习惯,启樱便是再熟悉不过。身在牢狱中五年,幸好身手亦未荒疏。
靳家的财物失窃,就发生在天亮之前。以靳家的背景,他们不可能丝毫不做防备,可能在客人的房间安排上都是有讲究的,就是为了避免要发生窃案。可是朱雀嫁衣还是丢了,那么最大的嫌疑就是酒店内部员工身上。因为那个晚上和凌晨,能够自由进出酒店的,只有酒店的员工。
启樱坐在酒店的房顶上,居高临下,就注意过几个印度籍面孔的员工似乎有些鬼鬼祟祟地进出。启樱最初只以为也许他们在偷运一些厨房的饮食罢了,及至听见靳家出事,才想到八成他们偷的就是嫁衣。
启樱便静静等着那个内鬼下班,于是尾随着他一直到了古迹前。再换上她手里的那套印度古董纱丽,自然便引鱼上钩。
——那些人既然偷了一件嫁衣,自然也想好事成双,再偷另外一件古董嫁衣好了。
只不过是他们的命不好,他们遇上的人是她。都是同行,他们既没有她的身手,更比不上她的智慧。
立在酒店外的集市里,不时被街上跑过的摩托车扬起的烟尘呛到,启樱想起当年归还鱼家的那几个银锞子的时候,菊墨曾经对她说过的话“有困难,找快递啊!”启樱忍不住笑起来,接过快递公司员工的笔,随意签了个假姓。
对方果然没再问什么,只是点头表示理解“对面酒店里正是在筹办婚事哦,很多宾客送礼物的,我们之前还帮着送过去一批。”
启樱笑起来,点头“我这也是送给他们的结婚礼物。”说罢交钱,便转身离开。
隔着马路上时而便嚣然升腾起的尘土,启樱再远远眺望了一眼那座酒店。
不是没曾相遇,只是缘分依旧没有修够吧?
启樱转身,走入茫茫人海。
-----
稍后第二更
酒店走廊尽处有个小天台,被酒店打理成小小花园,菊墨与母亲立在亚热带繁盛的花木之间。
“妈,您‘看见’是启樱来了,是不是?”菊墨努力微笑着,凝视母亲。虽然母亲有意隐瞒,可是他如何猜不到?
“哎,不是啦。”邓瑟瑟摆着手,极力想要闪避“儿子你别乱想。”
“妈您就直说吧,头挺得住。”菊墨扯着母亲的臂弯“其实就算您不说,我又怎么会想不到?三嫂的嫁衣不早丢,不晚丢,偏偏要在婚礼当日才丢了,这世上的事,哪里有那么巧合的?”
东边天际,晨光已经熹微染红晨雾,蒙蒙雾气缭绕花间,打湿了浓绿的叶片丫。
菊墨的眼睛也湿了,可是他依旧在用力地笑“更何况,那朱雀嫁衣的价值,一般的窃贼又有几个人能知道?”
邓瑟瑟看儿子难过,也知道再瞒不过去,只能握紧儿子的手臂垂下头去“为娘是看见那丫头了:她来了,她会毁了一切媲”
菊墨怔住,直直望向母亲良久,用力呼吸“妈,别让家人知道。这件事,我自己来处理。”
邓瑟瑟点头,轻轻拍拍儿子的手臂“孩子,别太苦着自己。”
“我知道。”菊墨又用力向母亲微笑,目送母亲离开。
花影雾霭,菊墨立在花间努力仰高了头,方不让眼泪落下来。他立在花影里挣扎着低低嘶吼“樱,为什么?我本该开心你能早了三年获得自由;可是你为什么要来毁了我三哥的婚礼?难道你是在用这种方式彻底断绝了我对你的感情?让我的家人都对你生怒,让所有人都会否定我们的关系,难道这就是你想要的,嗯?”
“樱,你不爱我不要紧,可是请你不要用这种伤害我家人的方式你不知道,我三哥为了等到婚礼这一天,费尽了多少的努力;今天他好不容易要正式迎娶三嫂了,又是在吴哥窟这样圣洁的地方樱,你怎么能忍心?”
晨雾轻扬,如青烟般缭绕上升,渐渐聚拢在房顶上坐着的一个女子身上。
五年铁窗,让那女孩子的气质越发沉静如水。一张绝美的容颜,依旧有旧日精灵般的灵动,却被面颊上长期缺少光照所带来的苍白而沉坠住了。楼下晨光静静,唯有那小花园里低沉疼痛的话语随着雾霭缭绕升起,飘入她的耳鼓。
她连呼吸都不能,手里只死死扯住一段花草。草茎坚韧,都勒进了她的掌肉去。良久,楼下的人声已经消失,她才大口吐出压在胸臆中的气息来。
气息呼出,眼泪也盈满眼睫。她刚离开牢狱,便奔着他来,还没整理好自己,不知该如何出现在他面前,没想到却先听见他这样的怀疑。
房顶上的人正是启樱。
其实怀疑也不怪他,是她原本就引人怀疑。她每次出现在他面前,总是身为窃贼的身份,总是在他面前偷盗东西走的;于是她又凭什么怪他会怀疑她?
其实原本就是她错了,原本就是她不该来。
她不该出狱就动了凡心,以为她从此就可以如同平凡的女孩子一样,重新获得拥有平凡人幸福的资格——其实哪里有真正的“金盆洗手”?洗过手之后就代表从前手上没有沾染过罪孽么?
朝阳渐起,晨雾点点散去,启樱用力抹掉面上眼泪,毅然转身从房顶滑下,沿着墙壁外的消防通道悄然离开。
就像晨雾留在花叶上的露水总会被朝阳蒸干一样,她希望她的离开也是这样了无痕迹。
。
吴哥窟因是旅游胜地,全世界各国游客都蜂拥而来,因此藏身于人海中极为容易,变装的方式也有多种多样。启樱围了印度女子的纱丽,将全身和面容都藏在华丽的丝绸里,无声穿越人群,只在吴哥窟神像前合十行礼。她的手上绘满繁复的花纹,那是一种当地独特的草汁绘成,会在两个星期之后自行脱落;一般都是印度女子成婚之时绘就,或者是重大节日。
这样的启樱,即便有人会注目,注意力却也只会集中在她手上,或者是身上华丽的纱丽上,而会避过了她真正的面容。最好的躲藏不是闪躲在荒无人烟的荒原,而是将伪装加在身上,既能掩人耳目,又能让自己行动自由。
这样一路穿行于人流,启樱悄然记住了几个人的眼睛。
那些人望向她的目光与众不同。若是普通的邂逅者,对方会在初次见面时深看,若再次邂逅则就不会再那么好奇;可是那几个人正好相反,初次邂逅似乎还是漫不经心,可是越往后却越看得越是用力。
启樱在神像前跪拜下来,用自己的虔诚。再抬起头来时,果然不出意外,看见那几个人隔着几步远的距离,隔着各色装束的人丛悄然打量着她。
启樱的衣装在不懂行的人眼里,也许只是艳丽的印度纱衣;只有懂行的人才能看得出,这纱衣上绣花的金线都是纯金,且从领口到裙摆下细细密密的扣子都是真正的珍珠。她露在手腕和手指上的金手镯、金戒指、金臂钏就更是价值难以估量
那一枚被她扣在鼻翼上的钻石,更是罕见通透的。
其实印度富有的女子喜欢在身上装饰大量黄金,这也并不奇怪;但是启樱装饰在身上的,却是古董级别的纱丽。这件纱丽曾经是印度王公的妻子在结婚时候的嫁衣。
。
启樱见时机差不多了,便转身走向人烟稀少处。吴哥窟的古迹占地范围很广,除了游客们流连忘返的大王宫位置,其它还有淹没在林中的废墟。启樱立在一株碧树下,轻轻叹了口气。她已经听见了背后从三个方向汇聚而来的脚步声,虽然已经很轻很轻,却逃不过她的耳朵。
可是启樱却没做任何的防备。
下一秒,一根棒子便朝启樱的后脑砸了下来。启樱算好了分寸,微微一疼时便已经主动瘫倒在地。
这里是旅游胜地,说不准什么时候就有游客朝这边走来,三个面色黧黑的男子彼此对望了一眼,便合力将启樱横抱起来,迅速消失。
。
启樱比他们预想的还要早醒来,几乎是听见几个人出门锁门的声音便已经醒来。她之前佯装晕倒的闭目养神已经让她的眼睛极快适应了房间中的幽暗。大致环视周遭,启樱认出这应是吴哥窟当地的廉价旅馆,只是用木板围起来的房间罢了。
启樱在幽暗中小心翼翼搜索,终于找见了一个被他们藏在床板下的包袱。打开包袱,里头一件鲜红的嫁衣映入眼帘。那嫁衣只映了一点点窗外阳光,便潋滟起宛如火焰一般的金色光芒,捧在手里宛若灼灼的花火。
启樱也愣了。以她这么多年在古董界内的眼力,竟然也从没见过这样炫丽的嫁衣。就连她此时也不由得心旌摇曳,忍不住想象,若有一日自己也能披上嫁衣,走入双喜字的大红厅堂里,该是何样的情形。
想象弥散而开,启樱赶紧甩了甩头,收摄好心绪,将那嫁衣重新包回包裹中。垂首再将自己身上的印度纱丽都脱下来,放进包裹中,只剩下周身利落的短打扮,沿着窗口藏入树影,然后悄然离开
吴哥窟是古迹,除了吸引游客,也吸引世界各地古董窃贼的目光。对于那些人的眼神以及行事的习惯,启樱便是再熟悉不过。身在牢狱中五年,幸好身手亦未荒疏。
靳家的财物失窃,就发生在天亮之前。以靳家的背景,他们不可能丝毫不做防备,可能在客人的房间安排上都是有讲究的,就是为了避免要发生窃案。可是朱雀嫁衣还是丢了,那么最大的嫌疑就是酒店内部员工身上。因为那个晚上和凌晨,能够自由进出酒店的,只有酒店的员工。
启樱坐在酒店的房顶上,居高临下,就注意过几个印度籍面孔的员工似乎有些鬼鬼祟祟地进出。启樱最初只以为也许他们在偷运一些厨房的饮食罢了,及至听见靳家出事,才想到八成他们偷的就是嫁衣。
启樱便静静等着那个内鬼下班,于是尾随着他一直到了古迹前。再换上她手里的那套印度古董纱丽,自然便引鱼上钩。
——那些人既然偷了一件嫁衣,自然也想好事成双,再偷另外一件古董嫁衣好了。
只不过是他们的命不好,他们遇上的人是她。都是同行,他们既没有她的身手,更比不上她的智慧。
立在酒店外的集市里,不时被街上跑过的摩托车扬起的烟尘呛到,启樱想起当年归还鱼家的那几个银锞子的时候,菊墨曾经对她说过的话“有困难,找快递啊!”启樱忍不住笑起来,接过快递公司员工的笔,随意签了个假姓。
对方果然没再问什么,只是点头表示理解“对面酒店里正是在筹办婚事哦,很多宾客送礼物的,我们之前还帮着送过去一批。”
启樱笑起来,点头“我这也是送给他们的结婚礼物。”说罢交钱,便转身离开。
隔着马路上时而便嚣然升腾起的尘土,启樱再远远眺望了一眼那座酒店。
不是没曾相遇,只是缘分依旧没有修够吧?
启樱转身,走入茫茫人海。
-----
稍后第二更